經濟學定義
微商貨源微商怎么找貨源商人即是進行買賣交易的人,生活中不乏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買賣,無論是大到企業小到個人,人們生活的各種變化幾乎都和交易買賣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即使打工也是在出售智慧和勞動,所以交易無處不在,買賣行為時刻發生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微商就是商人的最基本元素,從廣義上講,無論一個人、商店或者企業等都是微商,由眾多微商組成的龐大群體就形成了微商群。
特點
微商特質:
1、從事微小型商業活動的個體或團隊;
2、利用微博等新媒介從事商業活動的個體或團隊;
3、相對小型的商業項目或合作項目;
4、微、小型企業主。
套用
微商乃一人制企業主。社會的細胞是由人作為分子組成的,最小的單位是一個人,只要這個人會發生商業信息或產品的交換或交易買賣就可以稱作商人,這是區別於其他人的類別的明顯標誌。縱觀古今,橫貫世界,商業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就是由眾多的微商企業主不斷的發展壯大,同時有更多的微商分子集結形成了大量的市場經濟主體,才形成了所謂的商業。所以微商是商業經濟的細胞,由眾多的微商組合而成的微商群,即形成了如今的全球商業市場經濟。獨木難成林,聚沙成丘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不可忽視微的力量。
未來
就商家本身而言,通過微信開店降低了門檻。淘寶開店雖然屢屢創造致富神話,但是真實收益率卻往往堪憂。而微信小店是個新生事物,微信擁有6億用戶,通過微信開店門檻不高。而在網際網路時代成長的90後甚至00後,有著更加鮮明的個性意識,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成長環境使得創意性產品有著很大的生長空間。因此可以預測,微信小店能夠引流一部分淘寶開店人群,甚至可能能發掘一批新的創業者。
相關經驗
其實微商不是任何人都有那個耐心一路做下來的!在起初每一個人的信心是滿滿的!都相信自己能做好!然而做了微商才知道不是想像的那么簡單,從選擇進貨渠道,到微商行銷技巧,再到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客源!在你選擇好了進貨渠道掌握了行銷方式,卻沒有客源這是微商最頭疼的事情!
在找客源的過程中有無數的方法,比如qq加人,微信上附近人,聊天軟體很多種,都是客源存在點,還有有很多人推廣加人軟體的!我覺得不可取,這個軟體具內部訊息是被大企業推廣用過後淘汰的,在你用過後不會出現封號一說而是你加人的時候不會有任何反應,對方收不到信息,所以在尋找客源時不要求速度和數量,要的是和化妝品一樣的質量,你加了一千,全是殭屍粉,有什麼用,所以我們要的是質量粉,就是所謂的潛在客戶!
下面我可以把些方法說一下:
Qq加人,在你選擇加的對像時你要考慮你做的是什麼產品,如果是衣服,那么大眾都可以加,而你如果做的是化妝品你想想消費群體大都是女性,當然男的這也用,畢竟是少數,大的消費群體知道了我們再具體化,再就是對微商比較感興趣的,那就是結婚以後在家閒著沒事帶孩子的,那就在qq加人時選擇要找的條件,這樣會很多的客源會出現!
微信加人無疑就是那幾個方法,附近人,搖一搖,漂流瓶,有的人會說這這都看不到什麼效果,你不要搖一個人你就加,發個瓶子你就加,最起碼你了解一下你再加,這樣對你自己也安全!再就是微信公眾號,好多人說微信公眾號很好,可以帶來好多客源,當然會,但是微信公眾號大部分是針對企業,單位,某個群體,對於個人微商利益不太大,除非你花大價錢推廣!
還有就是利用各大網站,微博,最有名的就是百度帖吧,我們可以去寫軟文去吸引客源,微博可以多加冬粉,不都能互粉嗎,所有能利用的推廣能源我們都利用上,這樣客源會主動的來找我們。
當你有了一定的客源那就是怎么推廣你的產品了,就是俗話說的怎么把貨賣出去!我相信大家不會傻到加上每一個人時就告訴她我是賣什麼產品的,就好像你看上一女的就和人家說咱倆談戀愛吧!這樣是誰都嚇跑了,在加上人的時候你要用心去了解她,而且要關注她一段時間,從她的愛好和習慣了起!這樣成了朋友後她自然會關注產品去買你的產品,當然不是加多少都要去這樣了解關注,那你一個月也了解不完!那就是你自己建個群!這樣就可以根據方式去推廣產品,比如每天發些美容小知識,沒有不愛美的女人,自然會去關注你的產品!
說這么多不知道能幫到你們多少!
親身經歷,與有思想有理想的你們分享一下!
微商誤解
儘管微商的誕生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是無論是媒體還是業界至今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論。誰可稱之謂微商?誰又是披著微商外衣的傳銷或直銷團伙?很多人都無法明辨是非。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大眾對於微商還有各種各樣的誤解或誤讀還在加深,東樓不妨根據我的觀察,來對微商這個群體做個分析,同時也幫助消除下外界對於微商的很多誤讀。
微商不等於微信+電商
事實上,從微商這個名詞被創造出來之後到現在微商被當作是“洪水猛獸”,關於什麼是微商,無論是媒體,還是從業人士,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提到微商,絕大多數的認為就是在微信朋友圈上賣貨的那一個群體,顯然這一認識不能說是完全錯誤,但至少是很片面的。在如今看來,微商絕對不等於在微信朋友圈上賣貨,因為各類微商平台已經正在崛起,比如微店、口袋通等等,用戶可以直接在上面開一個移動網店,然後可以將店面的連結地址分享和傳送到任何一個平台上,從這個意義上看,微商已經超越微信這一個平台,微商也不再是微信+電商,而是所有的移動社交平台+電商。
這就是說,微商並不一定必須依附於微信朋友圈的曬貨,如果能夠在其他的移動社區或社交平台上能夠找到自己的精準的目標用戶並進行銷售,也是一條同樣走的通的微商之路。甚至對於很多產品來說,有些移動社區的流量和用戶可能還更加的精準,轉化率或許更高。
不是所有微商都是傳銷
微商絕對是從2014年到現在在網際網路上最火的一個名詞。不過,微商這一個獨特的群體目前在媒體眼中並不是一個光彩的角色,這是因為在微商的發展初期,大量的假冒偽劣的化妝品面膜廠商通過微信用傳銷或直銷的金字塔模式層層發展代理,使得大量的劣質產品進入到小代理手裡,最終導致出現了“朋友圈裡騙朋友”到局面。這使得微商的發展蒙上陰影,大量的從事其他行業品質商品的微商從業者由此也受到影響。
實際上,藉助直銷的金字塔模式,大肆斂財的劣質化妝品和面膜廠商並不是微商,本質上他們還是直銷或傳銷,“微商”只不過是他們披的一件外衣。在我看來,做微商更多的還是需要創造新的商業價值,並不能是一味的欺騙或欺詐,而在文明的商業社會裡,賺錢除了考慮沒有觸碰法律之外,更多還應該拷問下自己的良心,以及是否有違社會道德和公德。[1]
微商不是一本萬利
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在就業形勢嚴峻時,都希望通過創業來解決這一問題,而在不少微商鼓吹者(主要是面膜化妝品廠商)哪裡,做微商成為了一本萬利的生意,這使得不少涉世不深的家庭主婦或學生們,借錢湊錢做了他們的代理,購買了不少商品(如面膜、保健品、化妝品等),然而按照行銷大師們的指導在朋友圈上推銷起這些商品。而且,在利益的驅使下,這些微商從業者很可能會這些商品銷售給自己最能夠獲得信任的人,比如親友同事等。而在消耗儘自己的最後一點人脈之後,微商生意則陷入了困境。到最後,不僅僅沒有賺到錢,還將自己辛苦攢下的血汗錢或者上學用戶的學費一伙食費賠個精光。
因此,微商並不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做微商仍然需要一定的商業頭腦,也要有甄選商品的能力,而受限於自己的社交圈子,正經的微商生意很可能就是一個足以餬口的小生意,而不是哪些大師們嘴裡的能夠“出任CEO,娶到白富美,從此走上人生巔峰”的大生意。
微商不是商業創新,只是渠道新增
從電商的角度來看,微商並不是一種新的業務模式創新,而是一種渠道的創新或挖掘。這就意味著,微商與現有的各類電商模式並不互斥,而是對現有電商企業渠道的一個新增或補充。因此,對於很多品牌電商企業來說,對於是否要做微商並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選擇一邊做傳統電商,一邊做微商。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無論是微信朋友圈,還是各類微店平台,都只不過是現有移動電商的一種渠道。
並且,在微商浪潮的席捲下,很多傳統企業都躍躍欲試,甚至將微商視作救命稻草,希望藉助微商來開創新局面。不過,由於微商的社交電商的特性,並不是所有產品都適合藉助微商的平台來打開銷量。在早期,面膜化妝品微商沒有大肆侵入之前,還有不少微商是銷售蘋果、三星等電子數碼產品的。而目前除了已經被傳銷侵襲的面膜化妝品之外,很多在試水做微商比較成功的產品基本上停留在農特產品上。這主要是因為這些產品都屬於新奇特類型的,更容易藉助社交關係進行傳播和擴散,並形成購買。而其他行業的產品像藉助移動社交平台進行產品的銷售則需要進行充分考慮。
四大硬傷
點擊事實
微商怎么找貨源 “微商的小夥伴們天天曬天天發,一天比一天發得勤快,本來朋友圈就是熟人朋友的,想買的自然會買,但經常這樣子發,真心挺煩人的,想禁止吧,又覺得不太好。不禁止吧,真的浪費我流量……唉喲西!”10月28日,網友“@張家_芳草香”的微博留言引發網友關注和熱議。網友們紛紛吐槽,盤點出微商的四大“硬傷”。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人士,為網友支招,為微商“療傷”。
硬傷一
廣告刷屏討人厭
@-廖斌-:一上微信就是各種廣告。微信朋友圈已經脫離初衷,完全就是在胡搞。每天一打開朋友圈,都沒法睜眼看,全是面膜……不加以管制,微信就做到頭了。
@創業者李孟:微商可以做,但不能太過分。朋友圈都成為污染地了。我自己也封了好幾個人了,發的東西真討厭。
硬傷二假貨充斥沒人管
@董劍:我們可以看到在朋友圈電商中的種種灰色地帶,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其中,更有商家鼓勵老顧客用戶根據朋友圈照片選貨成交,用戶無法看到已有銷售評價參考,往往是假貨的受害者。
@騎歐元難下_853:朋友圈缺少第三方監督,充斥著三無產品,假貨、爛貨居多。消費無保障,往往是一錘子買賣。
硬傷三
缺少憑據維權難
@萬興平:微信朋友圈漸興微商代購,這些從業者大多依靠熟人之間的信任,缺乏像正規購物網站的第三方資金託管平台,消費者如遇付款不發貨、售後問題等維權難度較大。
@Jan_宇:代購交易都是在網路上進行,而且代購小票和收據也可以仿製,因此通過微信進行代購也存在一定風險。
硬傷四
變相售假傷友情
記者調查
幾百元就能入行,增銷量主要靠代理
10月28日,記者以準備做代理為名,通過微信聯繫到了面膜微商“REA”。她告訴記者,她是一家商業網站的編輯,通過朋友圈買面膜後突發奇想,想利用業餘時間做微商,結果很容易就入行了。由於自己的圈子越來越大,現在差不多已經發展有十幾個代理了。
“我的貨都是從朋友那裡拿的。朋友的貨也是從她的朋友那裡拿的。入行越早,拿貨價越低。不過差別也不會太大。”她表示,“做代理的話需要先交600元的保證金。你找我諮詢,入行後就只能在我這裡拿貨。”當記者問到是否會有假冒產品時,她開始有點兒激動了,“肯定不會有假貨的,都是從朋友那裡拿的,朋友還會騙你嗎?”當記者表示對該產品不太了解時,她介紹道:“這個不要緊,公司會在微信上做一些培訓,教你怎么推銷,還會講一些護膚知識。”
最後她告訴記者,微商入行容易,但做起來也很難。“開始一般要多拿貨,這樣才能引起朋友圈的關注,但僅靠自己的力量肯定不行,所以你需要不斷去發展自己的代理,讓代理從自己手裡拿貨去賣,這樣你才能賣得多,賺得也更多。”
@宅小姐依依:好朋友也做微商,整天發布各種廣告,搞得都不敢跟她聊天。上次直接給我推銷一款代購化妝品,錢沒少花,但識貨的同事一眼都看穿了。還好朋友呢,直接把她拉黑,以後又是陌生人。
@宇宙顧客1號:憑對熟人的銷售變相地消耗自己的人脈,產品質量不好、朋友不好意思退。沒有誠信,沒有友誼,純屬利用朋友間感情,最終傷不起啊。
專家支招
應建第三方支付平台降風險
10月29日,河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電子商務系副教授劉旭旺接受採訪時表示,微商出現並迅速發展到現在,得益於人們對網路的依賴和微商產品的低成本、高性價比。但微商目前還處於探索期,購物過程風險係數較高,還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微商支付沒有保障,風險太大。當前微商主要通過直接轉賬、商家支付寶和淘寶商戶中介等方式支付,風險係數都呈直線上升之勢。建議微信平台聯手各大銀行,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降低微商支付的風險。
其次,一般來講,在朋友圈裡我們只能看到好友的評價,微信平台禁止了好友的好友(不是我們自己的好友)的評價,這對客戶的購買信心和動力是極為不利的。微信平台應放開所有評價信息,使客戶儘可能多地獲取商品和微信商家的評價和信譽信息。
再次,應設立微商業務的第三方監管機構,一經查明和確認,對非誠信商家進行嚴厲打擊和懲罰,嚴重的進行刪除和封號。
他同時表示,用戶要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在微商業務沒有成熟和完備監管之前,我們應該仔細分析和辨別朋友圈發布信息的可信度,特別是微商信息,以避免錢打水漂,打錢不發貨等問題。
律師點評
微商圈子法律隱患多
就這一話題,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宋聃10月29日告訴焦點網談記者,千萬不能小覷“微商”,其市場體量並不微小,目標客戶及潛在客戶數量極大,但其法律隱患也不少。
他認為,由於微商開店門檻過低,相關部門無法對微商店主的經營資質進行審核,也無法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管,所售商品的質量也往往無法得到保證。在這種以“熟人經濟”為基礎的微商新模式中,一旦消費者通過微商購買的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消費者可能礙於朋友的情面,不好意思找扮演銷售者角色的朋友去維權,從此陷入尷尬局面。另外,微商所銷售的商品所涉及的特許經營權、商標權等問題也亟待解決。
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因該產品而造成侵權時,消費者可以繞開作為銷售者的朋友,而直接向產品生產者進行維權。
他同時建議:在選擇朋友圈的微商進行網上交易時,首先要做到“貨比三家”,對意欲購買的商品進行充分的了解,最終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質量得到大家公認的商品;其次,注意保留交易證據、支付憑證等能夠證明交易行為的證據;最後,如果商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還要注意收集由此造成損失的相關證據。
微商發展
微商怎么做才能得到良好的發展,怎樣才能掙到錢,這是每一個從事微商的人最關心的問題,從一個開發者的角度我認為做好微商有三個條件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完善的交易平台。這個完善的交易平台主要是針對上文提到的朋友圈賣貨而言的,從購買、物流、評價、維權等像淘寶一樣有一套完善的機制,這樣用戶才能放心購買,解決最起碼的信任感問題。
第二、統一的客戶管理體系。客戶管理體系的建立在移動電商上變得越來越重要,CRM系統可以實現全網會員資料庫對接,建立大數據運營機制,提升精準行銷的效率,通過會員管理及大數據運營,及時洞察、反應和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打通線上線下、現有會員與潛在會員、商品與服務的連線,高效地經營冬粉。
第三、多元化的的行銷流量入口。“社交+電商”有人看好,有人不看好。微信在電商方面也一直在嘗試,從騰訊微生活、微信小店、拍拍微店不難看出,微信本身也是在摸石頭過河。作為第一大流量入口的微信這樣嘗試大家都可以理解,但微商的存在不會那么狹隘,未來的微商會將所有的社交工具、分散的流量匯聚到一個入口,行銷的方式也不僅是朋友圈,它會分享到用戶常常逗留的一些地方,以前是用戶找商家,以後可能就是商家主動找到用戶。
不論外界如何看待這個市場,隨著一切產業都將網際網路化,我樂觀地認為微商將會逐步占領移動電商份額。微盟也將持續地在微商領域發力,聚合移動社交的流量,為更多的微商們提供社會化電商的基礎交易平台。
微商行列
記者從公安局經偵支隊了解到,近日,土右旗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在瀏覽網頁時發現一篇名為《微信面膜產品年銷量破億背後的驚天秘密》的文章,經對相關信息進一步整合、研判,發現“微商”通過微信平台銷售產品存在的潛在危害。
據了解,現在微信上銷售產品的勢頭愈演愈烈,這類人自稱“微商”,涉及各類人群,如學生、家庭主婦、在職人員等,產品種類較多,大部分是化妝品、高仿品牌服裝、鞋類等,這些微商有固定的上線,為了有更大的利潤也招收代理(發展下家),部分公司在操作手法上已經具備了“傳銷”的特點,應引起關注。
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了微信銷售的運作模式。第一,制度完善的分級代理機制。層層分級、制度完善嚴密的代理機制是傳銷的一大特徵,而這一做法同樣被運用到微信產品的銷售中。從了解到的情況來看,這些產品銷售上都引入了代理機制。不同級別的代理,拿貨價不同,要求也不一樣。總公司會制定一套嚴密的代理制度,鼓勵各級代理繼續發展下家。不少公司甚至對各級代理下發了明確的拉人要求,並且對表現比較突出的代理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第二,通過qq群、微信群等對代理進行培訓、洗腦。qq群、微信群是代理人員集中活動的陣地,公司的工作人員會對代理人員進行培訓輔導,教他們如何去拉人,如何發展下家。通過qq群、微信群以及和代理的一對一聊天,公司還在開展無休止的網路洗腦。這種洗腦,一般是通過成功案例的塑造和各類成功學的論調來進行。如果代理的銷售情況不夠理想,公司會在安撫情緒的同時鼓勵他們去發展下家,讓下家幫自己賣貨來提高銷量,這極類似於線下的傳銷模式。
在此,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輕易加入此類銷售活動,以免害人害己。由於微信銷售屬於新興事物,目前尚無針對微信買賣的法律法規,一旦出現買賣糾紛,消費者往往維權無門,也不利於公安機關打擊犯罪。
搶食微商機
據最新數據顯示,全國手機終端用戶攀升至12億,微信、微博用戶突破5億;騰訊二季度財報顯示,微信月活躍用戶量高達4.38億。繼微博率先敲開“微行銷”的大門後,本著“低門檻、低成本、互動性”等優勢,微信的“圈子行銷”模式吸金能力已獲得眾多創業者、商家青睞。案例
個人:“朋友圈”變賣場
重慶定製護膚品微店老闆張紅霞是眾多微信創業者中的一員,她的微信,90%的內容都和芳香療法、精油相關,如今已有上千個冬粉和她互動。
“偶然一次將自己DIY的護膚霜及原料配方圖片,發到微信‘朋友圈’上,引來眾多朋友的‘訂單’,讓我看到了商機。”張紅霞介紹,相較於淘寶網店,微信“朋友圈”運營成本更低、操作難度更低,拍個圖片、加上文字說明即可,於是她將自己的“朋友圈”變身為個人賣場。
朋友間口口相傳,越來越多希望選到最有針對性、最適合自己膚質產品的網友找上門來,張紅霞的產品也逐漸拓展到潔面膜、眼霜、洗髮水、精油、項鍊等品類,訂單日益增加。
張紅霞留意到,微信不同於淘寶等網購平台,商品價格不用標註,基本是顧客看中哪張圖片上的商品,商家就報價。不管價格報高報低,只要客戶接受付款,生意就算做成了。
“‘朋友圈’推廣半年不到,就每天有人來加我微信。”張紅霞介紹,今年5月她又開起了微店,前不久建了公眾號,開始發展分銷商,生意從線上走到了線下,越來越紅火。到如今,張紅霞月利潤已穩定在2萬元以上。
企業:餐企微信點餐結算
實際上,不僅是個人,傳統企業也看到其中商機,紛紛涉水微平台尋求業績突破。近日,為了迎合年輕人市場,某餐飲旗下新品牌開張,為此專門建立了微行銷團隊,負責微信公眾號服務號內容提供和行銷宣傳策劃。
該董事長劉英表示,公司基於微信平台二次開發,實現了較為個性化的消費體驗。進入該店的食客只需掃描餐桌上的二維碼,關注微信號,即可戳圖點餐。訂單確認後,還可在手機端跟蹤餐飲製作流程,最終實現手機端結算。“現在300平方米的小店,日流水營收達3萬元,人力成本降低50%,日翻台率卻比傳統餐企平均高了一倍。”
劉英表示,此外,消費者還可通過關注公眾號,獲得特色活動信息,為雙方互動搭建了一個橋樑,從而吸引了更多消費。
模式
微商四大經營模式
如今,入駐微信的商家日趨多元化,微信上銷售的商品已覆蓋美食、母嬰、飾品、化妝品、服裝鞋帽等品類甚至“海淘”商品,微商經營的模式也更加豐富。市中小企業局專家委員會信息化專家任剛健表示,目前入駐微信的微商形式多樣,按成本高低主要有4種模式。
成本最高的是基於微信平台二次開發,實現較為個性化的消費體驗。這種模式往往成本較高,動輒需要花費數萬元的開發經費,更需要大量的時間成本,比較適合企業級定製開發需求。
成本其次的是微信官方發布的“微信小店”,開店必須滿足3個條件:即企業必須為認證服務號;必須開通微信支付接口;必須繳納微信支付接口的2萬元押金。微信小店,目前開通了開店、商品上架、貨架管理、客戶關係維護、維權等基本功能。從運營模式上說,微信小店希望實現的最終效果類似於移動端的“淘寶”。
成本較低的為微店,由第三方開發者基於微信接口開發的套用,幾乎零門檻。當賣家無貨源,供應商把產品發到微店網,由微店主拿貨分銷,供應商獲得訂單,微店主獲得交易佣金。賣家有貨源,實現供貨產品發布,在微店平台支付結算功能,較為適合個人創業者。
最後一種幾乎為“零成本”,就是個人在朋友圈直接發布產品,由熟人諮詢後,結算買單,操作最簡單。
市場
5億微信用戶需求待挖掘
僅今年,我市新增微創業服務機構已經超過200家,新增數量堪比去年總量。這意味著,重慶越來越多“準創業者”將生意搬到了微信上。
商報記者從市商委了解到,去年,重慶的電商主體已突破10萬戶,網路零售額市場規模接近350億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近日表示,全國手機終端用戶攀升至12億,微博、微信用戶達5億。而騰訊二季度財報顯示,微信月活躍用戶量達4.38億。
某網路有限公司市場部相關負責人張潔稱,去年,和公司合作的“威客”就有160多萬位,交易達103萬件,成交額達17億元。其中,不少的“威客”就專門為微信、微博上的創業者服務。張潔說,這也間接反映出微創業的商家越來越多。
微商增多,也衍生出不少配套服務的商機。某科技公司負責人劉真海稱,據他們前期的市場調查,重慶微信用戶有1500萬左右,而為微博、微信銷售做推廣行銷、APP開發、物流等公司不超過100家,市場增長空間還非常大。
支招
微創業要突破“小圈子”
目前,儘管微信上開店缺乏有效的評價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重慶工商大學MBA特聘教授姜維認為,這恰恰會為一些創業者贏得先機。
“首先,微信上的商品雖然大同小異,創業者要為這些普通商品貼上‘個性化’標籤、並賦予其附加值,才能讓朋友圈內客戶更具有黏性。”姜維說,相對於技術實施、創建模式、配套方選擇等而言,微信創業更要注重商品本質。例如,DIY商品、和自身專長有所結合的商品等。
其次,需要制定創業規劃,並根據規劃尋找實現路徑,即通過“族群”模式,吸引熟人的熟人,進一步累積冬粉量。比如老朋友介紹新朋友購買了相應商品,老朋友獲得一定提成返點等。
最終,圈子畢竟是有限的,要打開市場,必須引入公眾號、專門的微信行銷機構等多種渠道、形式,發展分銷商,甚至推出基於微信平台的二次開發的相關功能,例如像“打怪獸”小遊戲,打到多少關送相應的代金券,以此促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