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產生

中央銀行產生,闡述中央銀行的起源或由來。信用制度和銀行制度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社會生產和商品流通規模急劇擴張,貨幣資金日益集中於銀行,金融競爭激烈,金融風險非單個銀行所能承受,特別是在多次經濟金融危機中,使政府不得不強化對貨幣和金融的管理。政府為了金融穩定,就通過立法手段,單獨組建或改組資深的銀行成為政府的金融管理機構,代表政府履行金融管理職能。最早的中央銀行,比較公認的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蘭銀行。美國經歷了多年金融大混亂之後,在1913年才最終確立美聯儲的中央銀行地位。中央銀行的普遍建立,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大多數國家陸續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銀行。

在商品經濟中,由商業銀行發行銀行券轉化為政府發行紙幣,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一國的貨幣發行權由中央銀行壟斷,由中央政府控制,才可能體現全社會的整體利益。金融業的發展,票據清算量急劇膨脹,需要有一個公正、高效、嚴密的清算體系,中央銀行成為清算體系的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保證金融體系內資金的有序循環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建立儲備制度,在商業銀行出現支付困難的時候,提供貸款支持,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有利於商業銀行的合理經營,避免在意外的危機中遭受重大損失。金融業的管理,政策性和技術性較強,對一國整體經濟的影響很大,所以多數國家都由中央銀行這種特殊機構代表政府行使金融監管職能。中央銀行的產生是經歷了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並且在不斷實踐中逐漸完善,成為現代經濟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巨觀經濟調節機構。

中央銀行產生於17世紀後半期,而形成完善的中央銀行制度,則在20世紀初。從1656年瑞典銀行到1913年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經歷了260年。在這期間,世界上瑞士、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等有29個國家設立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初期的特點是: 由普通銀行自然演進; 逐步集中貨幣發行; 對一般銀行提供服務。從1921年至1942年是中央銀行制度擴張階段。這一時期世界各國改組或新設立的中央銀行有43家。這一階段各國中央銀行的新設和改組的原因主要有: ①新國家的產生; ②來自國外的支持; ③重建幣制的需要; ④貨幣發行的制度化。中央銀行擴張時期的特點是: 適應客觀經濟發展的需要而設立; 活動重心在於穩定貨幣; 集中儲備成為穩定金融的重要手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金本位制度崩潰,布雷頓森林條約建立了金匯兌本位。各國為了穩定貨幣、籌集資金,貨幣信用政策自然而然被用來作為調節國民經濟的主要槓桿。中央銀行不僅是制訂與執行貨幣信用政策的重要機構,而且在國際上,成為各國協調貨幣政策的重要機構,許多國家,開始實行中央銀行國有化或在中央銀行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加強了國家的控制。這種新趨勢呈現以下幾個特徵: 實行國家控制下的中央銀行制度; 貨幣政策目標的趨同性; 各國中央銀行的國際合作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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