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共市第四次對話紀要

中國-南共市第四次對話紀要是由國際組織在2003年09月24日,於蒙得維的亞簽定的條約。

南共市輪值主席國烏拉圭東岸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吉列爾莫·巴列斯大使率領的南共市代表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周文重率領的中國代表團參加了對話。對話期間,雙方企業界領導人舉行了經貿洽談會。
雙方回顧了第三次對話以來友好合作關係的發展情況,對雙方關係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雙方還就當前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看法,一致認為,在當前國際和地區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的情況下,加強中國同南共市間的交流與合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雙方強調,願在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在內的國際經貿領域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共同維護髮展中國家合法權益。
雙方各自介紹了本國或本地區的經濟形勢和一體化進展情況,認為雙方之間經貿合作潛力巨大、前景廣闊,表示要採取切實措施,促使上述合作潛力轉化為現實成果,造福於雙方人民。
雙方承諾將進一步加強雙方經貿單位和企業界的聯繫,深化在農牧和衛生領域的合作,大力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合作,擴大人員和學術交流。
關於南共市在華招商活動,南共市貿易促進聯合專門會議向中方介紹了計畫於明年在上海舉辦的活動,雙方分析了就此開展合作的可能方式。
為體現務實精神,確保落實對話後續行動,雙方商定研究設立保證南共市-中國對話連續性的聯絡機制。
雙方重申了在高科技領域合作的重要性,同意將繼續就二○○○年十月南共市在雙方北京第三次對話期間提出的“技術合作協定”進行協商。
雙方對第四次對話成果表示滿意,並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第五次對話,日期和地點待定。
本紀要於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蒙得維的亞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南方共同市場輪值主席國
外交部副部長烏拉圭東岸共和國
周文重吉列爾莫·巴列斯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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