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評選辦法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不斷提高我市白酒品牌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提高經濟效益,做大做強優勢企業,形成大公司大集團支撐大產業發展的新格局,建立激勵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我市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白酒品牌企業進行綜合經濟實力評價,評選和命名“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
一、評選原則
評選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是一項對企業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活動,各企業要引起高度重視,各有關單位一定要嚴肅認真,堅持高標準,實事求是,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評選對象和範圍
我市範圍內具有自有權屬的生產經營場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規模以上白酒品牌企業均可自願參加評選。
三、評選數量
結合我市白酒品牌企業發展實際,本次評選產生“中國酒都白酒品牌企業”10戶。
四、評選時間
2008年11月23日前為各企業自行申報時間,11月25日前評審結束,11月28日前公布評選結果。
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2、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生產總產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年納稅額、從業人員、社會貢獻、產品質量、節能降耗等經濟社會效益等主要指標居全市同行業先進水平。
3、每年完成或超額完成市政府的巨觀經濟調度指標。
4、推動品牌創建和技術進步,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新工藝運用方面成效顯著。
5、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社會貢獻大。
6、領導班子堅強團結,具有良好社會形象。
7、無重大生產安全和食品安全責任事故。
8、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達到規定標準。
9、企業就業拉動較大,勞動關係和諧,用工制度基本完善,員工工資逐年增長。
10、按章繳納會費,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
11、企業誠信合法經營,無違法違紀行為,依法納稅。
12、產品質量連續三次抽檢合格以上。
13、重視企業文化建設。
14、企業統計人員依法取得從業資格證,及時、準確上報統計資料。
六、計分標準(按2007年年末完成數百分制計入)
1、納稅總額占25%。
按國、地稅局提供的數據,每納稅5萬元計0.1分,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計分。
2、2008年10月前獲得國家專利、國家名牌產品、國家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國家認監委認可的體系認證等品牌創建占25%。
按實際獲證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計分。
3、企業規模、總資產占15%。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2007年12月企業上報統計認可的數據考核計分。
4、生產安全、食品安全占8%。
由經貿局、質監局、食藥監局、衛生監督所、白酒產業辦考核計分。
5、工業總產值、產品產量、銷售收入、實現利潤、技改投入各占1%,總計5%。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2007年12月企業上報統計認可的數據計分。
6、企業用工制度基本完善,解決社會就業人數計5%。
由人事勞動局考核和領導小組辦公室按2007年12月企業上報統計認可的數據計分。
7、參與光彩事業和社會捐資捐助占5%。
按企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門共同出具的投入證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計分。
8、節能、環保總計5%。
由經貿局、環保局考核計分。
9、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占5%。
由工商局、政法委、白酒產業辦、白酒協會考核計分。
10、完成市巨觀經濟調度指標占2%。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統計局考核計分。
七、獎勵標準
本次獲表彰獎勵的企業製作獎牌,頒發榮譽證書,每戶企業獎勵2萬元共20萬元。
八、評選方式和程式
(一)企業申報(按2007年年末數申報,且所有申報資料需加蓋企業公章)
1、參評企業申報所需的材料:
①《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評選申報表》;
②參評企業申請;
③企業年度財務報告和工作總結;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生產許可證等各類資質證書複印件;
⑤2008年10月前所獲得的品牌、認證、專利、信用等級證書等證件複印件;
⑥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共同出具的公益事業投入證明。
2、以上材料和表格一律用A4紙列印複印,並按順序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在2008年11月23日下午2:00至5:00報送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仁懷市經濟貿易局綜合科,聯繫人:姜偉、趙儒亮),逾期視為企業自動放棄評選資格。
(二)組織評審
為做好本次評選表彰工作,市成立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評選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譚明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蔡 青(市政府辦副主任)
陳亞海(市經貿局局長)
黃 潤(市白酒產業辦主任)
成 員:袁帝坤(市政法委副書記)
何 煒(市國稅局局長)
李順秋(市地稅局局長)
袁遠坤(市工商局局長)
譚吉現(市勞動人事局局長)
陳開明(市衛生監督所所長)
張仕力(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局長)
唐洪剛(市統計局局長)
何應雙(市民政局局長)
穆 迪(市經貿局副局長)
陶光乾(市質監局副局長)
劉 廣(市環保局副局長)
王平金(市白酒工業協會會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經貿局,由陳亞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穆迪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全部參評企業完成申報後,根據企業提供的申報資料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初評量化分值,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初評結果,提出企業建議名單和初步量化分值。
由市政府牽頭,各領導小組成員參與,對初評後的企業建議名單和初步量化分值進行綜合會審、排位,最後確定入選企業名單。
(三)入選公示
對入選的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名單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3天公示,公示期滿後,確定最終的企業名單,報市政府進行表彰獎勵。
九、評選獎勵
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報市政府同意後,由市政府召開會議,授予榮譽稱號,為獲獎企業頒發獎牌和獎金。
十、政策扶持
1、獲得“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的企業,在省級以上電視、報紙、刊物、網站等媒體上予以公告和進行宣傳。
2、獲得“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的企業,優先獲得政府財政資金的扶持、上級部門專項發展資金的支持。
3、獲得“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的企業,在土地利用、稅費優惠、項目申報、融資擔保等方面實行多方位的傾斜政策,幫助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
4、獲得“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參加上級部門的各種評選評獎活動。
5、為鼓勵企業公平競爭,“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不搞終身制,根據我市白酒產業發展狀況,適時評選。
十一、工作要求
企業的申報材料和各種數據必須真實可信,一經發現企業弄虛作假,即取消該企業的參評資格。
獲得“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的企業,自公布之日起,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保持良好的企業公共形象,進一步起好骨幹帶頭作用。一旦出現有不良社會記錄和違法犯罪行為,市人民政府將取消企業的 “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稱號,收回榮譽牌匾和獎金,並通過有關新聞媒體予以公告。
十二、本辦法由中國酒都10大白酒品牌企業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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