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宗旨
團結和組織全國農村衛生工作者和農村醫療衛生單位,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衛生隊伍建設,推進初級衛生保健,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為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服務。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全心全意為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居民健康服務。
(二)在農村衛生工作者中,進行理想、道德、紀律的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嚴格自律。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衛生機構和設在農村的民辦醫療機構進行管理,積極促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和衛生服務網路的建設。
(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發展,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機制,認真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
(五)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鄉鎮衛生管理幹部的崗位培訓及交流,資格認證;對鄉、村兩級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繼續醫學教育和崗位培訓,促進鄉村醫師執業規範化,提高農村衛生人才隊伍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六)組織農村衛生方面的學術活動,傳播醫學科學的發展信息,推廣農村衛生管理的經驗。會同有關學術研究機構,開展農村衛生學術研究。
(七)維護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改善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八)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表彰和獎勵農村衛生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衛協會工作者。
(九)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有關農村衛生方面的刊物和資料。
(十)參加有關農村衛生的國際活動,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辦理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協會現狀
在2009年8月召開的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五屆全國會員代表會議上,衛生部原副部長朱慶生當選為第五屆理事會會長;朱寶鐸為常務副會長;(以姓氏筆畫為序)王天瑞,白筠、李長明、吳剛、杜皓林、陳資全、郭興華為副會長;殷菁為秘書長。於魯明等63人當選為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劉玉璽等157人當選為理事。
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屬地(州、市)、縣(市、旗)大部分都建立有農村衛生協會。一些鄉鎮也建立了衛協會分會或小組。一個涵蓋省、地、縣、鄉的衛協會組織網路基本形成。各地衛協會和廣大會員,在促進農村衛生改革和農村衛生事業建設方面,揮著積極的作用。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會址在北京。
會員須知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入會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個人會員為:
1、在各級各類衛生機構中,從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醫療、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康復、護理、藥檢、科研及教育、宣傳、編輯出版等方面工作的專業人員;
2、熱愛農村衛生事業的其他個人。
熱心支持、贊助本團工作,對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和對外交流作出重要貢獻的科學家、醫學專家、企業家、社會活動家和其他知名人士,以及為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和保護農民健康作出突出貢獻的衛生管理幹部、衛生技術人員,可成為本團的名譽會員。
(五)單位會員
1、設在縣(市)、鄉(鎮)、村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
2、熱心支持農村衛生事業的企事業單位;
3、各級農村衛生協會。
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會員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