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五”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一次公告

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建設項目名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十一·五”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
2、建設地點:茅台鎮向陽村、小河村玉坪村、後彎村等。
3、項目概要:“十一·五”期新增10000噸茅台酒建設工程的主要建設內容為:10000噸制酒車間、制麴車間, 45萬平方米酒庫,5×20t/h鍋爐房及相應配套的供汽系統、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生態環境工程以及道橋、河堤、場地的抗滑治理、擋牆圍牆等生產設施和輔助生產設施。
本工程項目採用傳統生產工藝技術,建成投產後年產茅台酒20000噸,能夠極大地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已委託貴州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進行。
二、建設單位及聯繫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貴州茅台酒廠有限公司、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馬玉鵬;劉強
地址:仁懷市茅台鎮
三、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聯繫方式
環評機構:貴州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
聯繫人:高海燕
四、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式、審批程式和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式:接受委託—環境現狀調查—收集資料(含公眾參與調查)—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貴州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評審—報貴州省環保局審批。
審批程式:建設單位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單位向貴州省環保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並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貴州省環保局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後,由貴州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組織專家評審(評估機構一般應在30日內提交評估報告,並對評估結論負責)——經審查通過的建設項目,貴州省環保局作出予以批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貴州省環保局在作出批准的決定前,在政府網站公示擬批准的建設項目目錄,公示時間為5天。作出批准決定後,在政府網站公告建設項目審批結果。
五、徵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擴建工程區域主要的環境問題;
2、對擴建工程及選址在環境影響方面的看法和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後,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託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貴州省環保局提交書面意見。
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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