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合國協會

中國聯合國協會

一個非政府組織,是普及聯合國知識,促進對聯合國組織及其活動的了解、研究和宣傳;促進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的實現;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友誼和合作。

概況

你們
中國聯合國協會(簡稱“中國聯協”)是由熱心聯合國事務的中國公眾和社會團體組成,是中國人民支持和促進聯合國和平與發展事業的全國性非政府組織。
中國聯協是“聯合國協會世界聯合會”(簡稱“世聯會”)的創始會員之一,同時也是“與聯合國有咨商關係的非政府組織會議”的成員,在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享有“全面咨商地位”,是聯合國新聞部的聯繫會員。
中國聯協的宗旨是普及聯合國知識,促進對聯合國組織及其活動的了解、研究和宣傳;促進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的實現;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友誼和合作。
中國聯協總部設在北京,由會長和副會長主持會務,秘書處在總幹事和副總幹事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現任會長為前聯合國副秘書長陳健大使。

工作概覽

1、 出版書籍和文章,接受採訪,舉辦講座、研討會和培訓班,組織“模擬聯合國”和聯合國知識競賽,舉辦紀念活動以及開展促進“千年發展目標”項目等,通過上述多種形式的活動普及聯合國知識,支持聯合國的事業。
2、 開展對聯合國和國際組織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整合國內研究力量,逐步形成全國聯合國問題研究網路。
3、 出席聯合國有關會議和國際非政府組織論壇以及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人權理事會和新聞部主辦的會議,參與聯合國重大事務的討論。
4、 積極參與世聯會的會議;承辦世聯會執委會及地區會議;參加“千年發展目標”調查,為振興世聯會獻計獻策。
5、 與各國聯協開展雙邊交往,就籌資、項目管理和能力建設等問題交流經驗,並與他們開展合作,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
6、 與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建立聯繫,參與併合作舉辦與聯合國目標相關的活動。

主要活動

1. 中國聯協正在努力整合國內研究力量,逐步形成聯合國問題研究網路,協調國內有關聯合國問題的研究工作。中國聯協將於2008年秋出版《聯合國與和諧世界》一書,重點關注聯合國焦點問題。
2. 培養符合聯合國要求的多邊外交人才和具有國際視野的青年大學生是中國聯協的一貫目標。中國聯協正籌劃建立中國聯合國培訓中心並聘請聯合國專家進行授課。
3. 為促進模擬聯合國活動的推廣和普及,規範活動議事規則,中國聯協計畫每年在人民大學舉辦模擬聯合國培訓班,定期對來自全國高校的模擬聯合國團隊進行系統培訓。第一期培訓班將於2008年5月正式開班。
4. 中國聯協與澳大利亞人權與機會均等委員會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2004年至今,雙方合作舉辦多次以人權為主題的模擬聯合國及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公眾的人權意識。
5. 中國聯協與瑞典聯協進行了富有成果的合作,2005年至今雙方開展了一系列旨在普及聯合國知識、增強中國非政府組織能力建設的活動。
6. 中國聯協致力於國內的扶貧工作,並努力籌集資金,為資助貧困地區學生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貢獻。

合作與捐贈

中國聯協正在尋求國內外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我們歡迎各種形式的捐贈與合作,任何支持聯合國事業、希望與中國聯協合作或進行捐贈的機構和個人都可以與我們聯繫。作為開展活動較早的中國非政府組織之一,中國聯協擁有豐富的項目組織和管理經驗以及國際國內會議籌辦能力,與其他機構有著廣泛的聯繫。中國聯協目前正與聯合國開發計畫署、澳大利亞人權與機會均等委員會、瑞典聯協、世界和平慈善基金總會林健忠曉陽基金會、中國銀行、中實集團以及大連華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等機構合作,利用對方捐贈在中國開展公益、慈善事業,以實際行動推動千年發展目標的實現,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中國聯合國協會領導成員

名譽會長
凌青、李道豫
資深顧問(姓氏筆劃為序)
王世傑、王英凡、田進、吳建民、張聯(女)、李鹿野、楊文昌、金永健、俞孟嘉、秦華孫、梁愛詩(女)、謝啟美
會長
陳健
副會長
龐森
陳士球
柏士珍(女)
總幹事
龐森
副總幹事
張雲飛(女)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聯合國協會"(簡稱"中國聯協"或"聯協"),英文譯名為"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F CHINA"(簡稱"UNA-CHINA")。
第二條 聯協為專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聯協的宗旨是:普及聯合國知識,促進對聯合國組織及其活動的了解、研究和宣傳,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友誼和合作,為維護世界和平和共同繁榮發展而努力,促進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的實現。
第四條 聯協根據國務院第250號令《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開展工作和活動。
第五條 聯協會址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聯協的業務範圍:
(一) 普及聯合國知識,促進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組織及其活動的了解、研究和宣傳;
(二) 參加聯合國協會世界聯合會的有關會議以及其組織的活動;
(三) 參加聯合國範圍內的非政府組織(NGO)的有關會議;
(四) 開展與各國聯合國協會的接觸、交往和合作;
(五) 編寫和印發"中國聯合國協會簡訊"和編輯出版有關聯合國問題的書籍。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聯協接納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贊成聯協宗旨並願為其實現做出努力的團體和個人都可申請加入。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遞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聯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聯協的活動;
(三) 獲得聯協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聯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聯協的章程和決議;
(二) 維護聯協合法權益;
(三) 支持聯協的工作和活動;
(四) 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聯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聯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宣;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半數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總幹事及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工作規劃大綱並監督實施;
(八)決定設立榮譽職務;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一至二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聯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總幹事、副總幹事、常務理事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項的職權,並指導聯協辦事機構開展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去決通過。
第二十二條 聯協會長、副會長、總幹事任期5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三條 聯協會長為聯協法定代表人。聯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聯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開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聯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 聯協總幹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總幹事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
本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聯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利息。
第二十七條 聯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八條 聯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九條 對聯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山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多數表決通過。
第三十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一條 聯協終止活動或自行解散須由理事會成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多數表決通過。
第三十二條 聯協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聯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聯協的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生效

領導簡介

陳健 會長
1942年2月2日出生於上海
1959-1964年就讀於復旦大學英國語言文學系
1964-1966年參加北京外國語學院英語翻譯班
1966-1971年任職外交部國際司
1972-1977年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隨員
1977-1980年任職外交部國際司
1980-1984年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三秘、二秘、一秘
1984-1985年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執董特別助理
1985-1992年任外交部國際司處長、參贊、副司長
1992-1994年任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1994-1996年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外交部發言人
1996-1998年任外交部部長助理
1998至2001年任中國駐日本特命全權大使
2001-2007年任聯合國副秘書長
2007至今任中國聯合國協會會長。
龐森 副會長
學歷
1957年11月10日出生於北京,曾就讀於北京第158中學
1977年至1978年在北京郊區插隊
1981年自上海復旦大學外文系畢業,之後進入北京外國語學院聯合國譯員訓練班學習。
主要經歷
1983年進入外交部,曾在國際司、軍控司和政策研究室工作,期間兩度赴中國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常駐,歷任隨員、三秘、二秘、一秘、副處長、處長、參贊、副司長。
2000年進入 聯合國監核會擔任高級活動評議官,參與對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核查與銷毀工作
2005年11月返國,出任中國聯合國協會副會長兼總幹事。
主要活動
多次出席聯合國大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人權委員會、有關裁軍問題和地區安全問題的國際會議。
主要著作
《當代人權ABC》、《與布利克斯共事》、《走進聯合國》等
陳士球 副會長
男,1938年11月4日出生於安徽省
現任中國聯合國協會副會長、聯合國人權小組委員會專家、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
1998-2002 駐印度尼西亞大使
1995-1998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
1990-1995 駐維也納聯合國代表,大使;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大使;駐聯合國工發組織代表,大使
1986-1990 外交部國際司副司長
1984-1986 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參贊
1982-1984 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二等秘書、一等秘書
1979-1982 外交部國際司副處長
1972-1979 駐加納大使館職員、隨員
1966-1972 外交部非洲司科員
1964-1966 駐加納大使館職員
1960-1964 外交學院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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