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是由北京市足協指導、北京體育大學支持,首都網際網路協會主辦的大型品牌體育活動。
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始於2003年,累計吸引超過百家網站及相關單位、一萬兩千餘人次參與,是目前網際網路行業規格最高、專業性最強、參與人數最多、宣傳效果最好、業界反響最為熱烈的品牌體育文化活動。
該項賽事始終承載著屬於網際網路人的足球故事,凝聚著網際網路行業的足球力量,為來自網際網路行業的朋友們提供“展現業界風采,加強業界交流”的平台與契機,將“友誼、拼搏、團結、奮進”的精神投入到比賽中,投入到工作中,為中國網際網路事業的大發展、網際網路文化的大繁榮,共同奮進!
賽事規則
第十二屆(2016)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賽事規則
(一)本屆比賽參賽隊伍為36支,分為甲、乙兩組。
(二)各輪比賽賽程的對陣情況通過抽籤方案予以確定。第一階段甲小組賽採用單循環排列小組名次,每組前兩名出線;第一階段乙小組賽採用單循環排列小組名次,5個小組第一名球隊直接晉級淘汰賽,5個小組中三支成績最好的第二名球隊晉級淘汰賽。第二階段甲組採用交叉淘汰,乙組通過抽籤方式決定對陣。第三階段甲、乙小組採用交叉淘汰,決出最後的冠軍、亞軍、季軍。
(三)甲組16支隊伍由上屆甲組前12名及乙組前4名晉級隊伍組成,如果甲組前12名及乙組前4名晉級隊伍中有不參加本屆比賽的,則從乙組第5名依次類推。上屆比賽甲組成績排名前四名為種子隊,16支隊伍通過抽籤分為四組,每組4支隊伍。
(四)乙組20支隊伍由上屆甲組降級球隊、乙組5-16名及今年新邀請參賽球隊組成。乙組不設種子隊,通過抽籤隨機分為五組,每組4支隊伍。
(五)乙組排名前四名的球隊將在下一年比賽時進入甲組參賽,甲組排名後四名的球隊(小組賽階段各組最後一名)將在下一年比賽時進入乙組參賽。
(六)採用中國足協審定的國際足聯最新足球競賽規則。
根據本系統比賽的特點,不準任何形式鏟球:
1、合理倒地鏟球視為危險動作,判間接自由球;
2、倒地鏟人、鏟拌,應判直接自由球。
(七)每場比賽時間為80分鐘,分為上下半場各4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八)比賽開始前30分鐘,各隊將主教練簽名的上場隊員名單和替補隊員名單交裁判員,不提交替補隊員名單,將視為無替補隊員;登場比賽球員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護照等),比賽檢錄期間裁判組將對上場球員進行逐一核對,如未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發現隊員本人與參賽證及有效身份證件照片不符,將禁止該名隊員上場比賽,並進行記錄上報組委會,組委會將根據情況對問題球員所在隊伍進行相對應條款處罰。每場比賽允許替換人數7名,但隊員一經替換出,不得在該場比賽中重新上場。
(九)所有參賽隊必須準備顏色不同的兩套比賽服(包括守門員服裝),守門員服裝必須區別於雙方隊員和裁判員服裝顏色。服裝號碼必須與報名單相符,禁止現場貼號、穿著號坎,無號、重號者均不得上場比賽。報名時不允許出現0號。
(十)比賽時穿膠釘足球鞋,禁止穿金屬釘、尼龍釘足球鞋。上場隊員必須佩帶護腿板,不符合規定者不準其參加比賽。
(十一)嚴禁參賽隊員佩帶框架眼鏡上場,須佩帶專業運動護目鏡或隱形眼鏡參加比賽,若違反規定,發生意外事故,後果自負。
(十二)所有參賽隊需提供參賽隊員身體健康及意外傷害保險證明,所有參賽隊員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足球比賽運動的要求,如果在比賽中發生意外,由參賽單位自行擔負保險理賠及相關責任。
(十三)每隊自備6厘米寬與上衣顏色有明顯區別的隊長袖標。
(十四)比賽使用5號球。
(十五)全部比賽中,一名隊員累計二張黃牌停賽一場,小組賽黃牌帶入淘汰賽階段;一次黃牌後,又罰一紅牌,該黃牌仍作為積累數。一張紅牌(如無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仲裁委員會追加處罰)自動停賽一場。受到黃牌、紅牌處罰的運動員根據《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競賽規則與規定》進行相應的罰款,同場比賽中一名隊員被出示一張黃牌,罰款100元;被直接出示一張紅牌,罰款200元。
(十六)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一種,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1、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
2、以語言或行為表示異議;
3、連續違反規則;
4、延誤比賽重新開始;
5、當以角球或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不遵守規定的距離;
6、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7、未得到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十七)罰令出場的犯規
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被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1、嚴重犯規;
2、犯有暴力行為;
3、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5、用可判為直接自由球或點球的犯規破壞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
6、使用無理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及動作;
7、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一個運動員被裁判員出示紅牌,即當場停止比賽權利並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如仲裁委員會對他沒有更重的處罰,則於下一場比賽後恢複比賽。
8、被罰令出場的犯規隊員立即離開比賽場地附近回本隊休息室。
(十八)棄權與罷場:
1、一個隊不參加已規定的比賽為棄權。參賽各隊在比賽期間,不得自行決定放棄規定的全部比賽,如某隊報名後,在開賽十天前(不含第十天)決定不參加比賽,罰款500元;在開賽前十天內或開賽後中途放棄規定的比賽,罰款2000元。如有特殊情況,經組委會同意批准的酌情給予處罰。
2、除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延遲比賽開賽時間超過15分鐘的隊,此場比賽則以棄權論處。判對方以3 : 0獲勝,並給予罰款2000元。
3、所有參賽隊在賽前,領隊必須到場。領隊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必須在賽前通知組委會並委派代理領隊,否則不得參加比賽,如超過開賽時間15分鐘,此場則以棄權論處。
4、一個隊在比賽中罷踢,將判對方3 : 0獲勝。一個隊不服從裁判員的判決無理糾纏,裁判員立即計時,5分鐘不開球以罷踢論處。如發生罷踢事件時,仲裁委員會可決定停止該隊參加下幾場或全部比賽資格。責令該隊領隊進行書面檢查並罰款2000元。如堅持錯誤經組委會上報主辦單位停止該隊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比賽資格,並通報批評、罰款3000-5000元。
5、小組賽期間,一個隊在比賽中棄權,則該隊小組賽期間所有比賽均判對方3 : 0獲勝。
(十九)管理替補席秩序是球隊領隊職責之一,本方替補席上的任何人員違紀,都將可能被追究球隊領隊的管理責任。
(二十)球員在賽前或賽後(場上或場下)對裁判員、球員、工作人員有侮辱、謾罵行為罰款1000元,有毆打暴力行為者,停止該隊全部比賽並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並罰款5000元。
(二十一)領隊、教練員比賽當中對裁判員進行侮辱、謾罵、毆打或慫恿、參與、指揮運動員不服從裁判員的判罰時,經仲裁委員會調查屬實,報組委會及主辦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給予罰款1000-5000元。情節相當嚴重者,則應給予更重的處罰。
(二十二)足球場內禁止吸菸,一經發現扣罰保證金100元/人。
(二十三)各參賽單位或球員在整個活動中出現弄虛作假嚴重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其隊比賽資格並罰款10000元,並在官方網站進行通報批評。
(二十四)各參賽單位參加領隊會議、抽籤儀式、揭幕戰儀式、閉幕式等,如遲到、早退按違反比賽紀律扣罰保證金500元/次,如不出席者按違反比賽紀律扣罰保證金1000元/次。
名次辦法
(一)小組賽階段,每隊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二)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1、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的勝者,名次列前;
2、積分相等隊之間比賽淨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3、積分相等隊之間比賽進球總和多者,名次列前;
4、積分相等隊之間小組賽淨勝球、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5、抽籤優勝者,名次列前;
(四)淘汰賽階段必須決出勝負。
1、除冠亞軍決賽外,淘汰賽階段其餘場次如80分鐘內比賽戰平,則採用直接互罰點球方式決出勝負。
2、如果冠亞軍決賽在80分鐘內比賽仍為平局,則進行20分鐘加時賽。加時賽在80分鐘比賽結束後3分鐘之後開始,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各10分鐘。上下兩個半場之間沒有間歇。加時賽採用金球制勝;加時賽如仍為平局,則採用直接互罰點球的方式決出勝負。
紀律規定:
執行《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競賽規則和規定》。
獎項設定
1、甲乙組冠軍、亞軍、季軍。
2、最佳網路宣傳獎:在冠軍、亞軍、季軍之外的參賽隊進行評選,綜合考慮各參賽隊的表現,原則上不和其他獎項重複。
3、最佳組織獎:在冠軍、亞軍、季軍和最佳組織獎之外的參賽隊進行評選,綜合考慮各參賽隊的表現,原則上不和其他獎項重複。
4、優秀團隊獎:在冠軍、亞軍、季軍、最佳組織獎和最佳體育風尚獎之外的參賽隊進行評選,綜合考慮各參賽隊的表現,原則上不和其他獎項重複。
5、最佳拉拉隊獎:綜合考慮各參賽隊的拉拉隊的表現和賽務組織情況進行評選。
攝影大賽
為充分展現網際網路行業足球文化,第十二屆(2016)中國網路媒體足球精英賽主辦方首都網際網路協會聯合北青網發起“我眼中的網際網路足球世界”主題攝影大賽。活動得到了參賽網站的熱烈回響和積極參與,累計收到來自25家網站、近百位攝影愛好者的投稿作品1300餘張。大家用鏡頭捕捉賽事精彩瞬間,用生動的影像語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呈現出賽事魅力。閉幕式現場揭曉了攝影大賽獲獎名單,並集中展出了優秀攝影作品,獲得了各方的關注與好評。
歷屆冠亞季軍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
第一屆(2005) | TOM | 中青網 | 新浪 | |
第二屆(2006) | 北京網警 | 中國網 | 奧組委 | |
第三屆(2007) | TOM | 新浪 | 鳳凰網 | |
第四屆(2008) | 新浪 | TOM | 第一視頻 | |
第五屆(2009) | 中國網 | 鳳凰網 | 新浪 | |
第六屆(2010) | 鳳凰網 | 空中網 | 愛奇藝 | |
第七屆(2011) | 新浪 | 諾基亞 | 鳳凰網 | |
第八屆(2012) | 鳳凰網 | 新浪 | 搜房網 | |
第九屆 (2013) | 甲組 | 鳳凰網 | 新浪 | 搜房網 |
乙組 | 樂視 | 汽車之家 | 小米科技 | |
第十屆 (2014) | 甲組 | 鳳凰網 | 新浪 | 奇虎360 |
乙組 | 優酷土豆集團 | 人民網 | 搜狐 | |
第十一屆 (2015) | 甲組 | 鳳凰網 | 百度 | 小米科技 |
乙組 | 金融界 | 今日頭條 | 中國新聞網 | |
第十二屆 (2016) | 甲組 | 鳳凰網 | 小米科技 | 汽車之家 |
乙組 | 騰訊網 | 樂視生態 | 搜狗 | |
第十四屆(2018) | 甲組 | 滴滴出行 | 鳳凰網 | 小米科技 |
乙組 | 阿里巴巴 | 58集團 | 美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