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

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

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正式成立於2003年12月,宗旨是盡一切力量,對世人宣解日本政府竊占釣魚島問題之真相,闡明我中華兒女之嚴正立場;反擊日本篡改侵華歷史、掩蓋戰爭罪行之卑劣行徑,團結一切正義力量保衛釣魚島。主要工作是出海宣示主權、進行保釣宣傳等。

簡介

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於1996年9月宣布成立,正式成立是2003年12月,內部構成有會長、常務會員、顧問、支持單位,主要工作是出海宣示主權、進行保釣宣傳等,資金主要來自企業家的資助及民間的捐款。

宗旨

盡一切力量,對世人宣解日本政府竊占釣魚島問題之真相,闡明我中華兒女之嚴正立場;反擊日本篡改侵華歷史、掩蓋戰爭罪行之卑劣行徑,團結一切正義力量保衛釣魚島。

歷程

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及附屬島嶼示意圖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及附屬島嶼示意圖

1996年9月8日童增李定國等17位民間人士在北京發表聲明,宣布成立“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
1996年11月11日李定國、張立昆等11位保釣人士會聚珠海,準備前往澳門參加全球華人保釣大會,因技術原因最終未能成行。
1998年6月21日張立昆作為祖國內地保釣人士首次到香港參加出海保釣行動。
2003年6月23日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聯合眾多愛國網站,在網上募集資金,出海保釣。馮錦華、張立昆、李南李義強尹東明、方衛強、殷敏鴻、虞海澤等從浙江玉環縣出海保釣,此舉開創中國大陸保釣人士出海保釣之先河。而這次行動也預示了,發起于海外的保釣運動的重心,已經轉移到中國大陸。中國大陸民間保釣組織的介入,為保釣運動注入新鮮血液,為釣魚台列嶼最終回到祖國懷抱奠定了堅實基礎。
2003年10月7日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聯組織了第二次出海保釣。此次行動聯合了香港台灣的保釣人士,抵達距釣魚島僅100餘米處。讓日本政府意識到他們的侵略行跡,必將受到全球華人的一致抵制,有利的制約了其擴張野心。
2003年12月27日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在廈門全球華人保釣論壇重新改組正式成立,推選童增為會長。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開始統一協調全球華人的保釣行動。
2004年1月13日,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組織了第三次出海。在釣魚島海域投放了,刻有“中國領土釣魚島”字樣的主權碑。
2004年2月5日,日本小泉政府的外務省發表了聲明:“一旦中日在釣魚島爆發戰爭,日美要對釣魚島進行協防”。“在日美安保條約中,美國曾承諾對日本予以保護,尖閣列島(即中國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領土,保護日本當中也包括保護尖閣列島(即中國釣魚台列嶼) 事實證明。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的行動,促使小泉政府暴露了包藏在中日友好之內的“禍心”,對中國政府起到了“國家預警”的重大國防作用。
2004年3月24日,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組織了第四次出海。此次行動獲得巨大成功,七名中國公民成功登上釣魚島。這次保釣登島,意義非凡。正如一名民間人士評論,此舉,既可將釣魚島留在台灣、更可將台灣留在中國;同時在強烈警告日本“公開插手台灣”的企圖的同時,又在“美日安保條約”的“檔案”上撕開一條裂縫,並為中國日後的戰略騰挪營造進退有據的空間。
2004年11月,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在中國香港正式註冊。

組織機構

會長

童增

常務會員

馮錦華 張立昆 李 南 盧雲飛 周文博 虞海澤

顧問

程君復 呂建琳 陳憲中 臧大化 國惠 曾文仲 朱幼麟 王錄生 陳春 史式 鞠德源熊飛 高恆 張顯揚 陳忠舜 王仲倫 張一波 徐力 陳玉芳陳衛平 徐亦孺

團體會員

中祥投資有限公司

廣州興隆投資有限公司

北京金康達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重慶聖驥祥物業有限公司

北京劉安元律師事物所

北京八方有限公司

香港中威輪船公司

美國八宇有限公司

遼寧省九一八戰爭研究會

河南省日軍侵華罪行流動展覽館

遼寧省日軍侵華罪證研究室

四川省成都市川王酒廠九三酒業

北京布蘭文化傳播中心

北京央媒信誠國際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新風旗幟文化傳播中心

北京鑫品標集團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今日升培訓學校

愛國者同盟網

918愛國網

反日貨聯盟網

保釣宣言

本宣言於公元2003年12月26日在中國廈門召開的《全球華人保釣論壇》討論並通過。

我中華兒女,同茲決心,欲免後世再遭近代日人所施慘不堪言之戰禍,以史為鑑,和平解決戰爭遺留問題,重振中華尊嚴,維護中華領土之完整,弘揚正義,保衛釣魚島,並為達此目的尊重各所在地法律之規定及義務,久而弗懈,反擊日本軍國主義侵我國土、篡改侵華歷史之卑鄙劣行。

由大陸、香港、台灣及世界各地保釣人士共議本保釣宣言。

第一條 宗旨及原則

本保釣宣言之發起人皆遵從如下宗旨:盡一切力量,對世人宣解日本政府竊占釣魚島問題之真相,闡明我中華兒女之嚴正立場;反擊日本篡改侵華歷史、掩蓋戰爭罪行之卑劣行徑,團結一切正義力量保衛釣魚島。為求實現所述各宗旨起見,本保釣宣言之發起人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一個團結之中華民族之原則:海內外中華兒女皆為中華民族一份子,大陸、台灣、港澳都是中國之一部份,民族成員團結一致爭取領土完整。

二、釣魚島中國主權原則:釣魚列島乃我中華之固有領土,屬中華民族萬代之基業,斷不容任何外國勢力染指。

第二條 人員統屬

宣言之發起人以共同之意願自願從事保釣之行動,其相互之間均以民族大局為重,相互協作,但無統屬之機構聯繫。

第三條 協作及立場

一、我們之行為乃在反擊日本右翼勢力及政府之篡改歷史、侵占釣魚島之罪行,並否認戰爭暴行之險惡用心,非以一己之私,挑撥民族矛盾。

二、我們歡迎政府、組織、個人能促進我們的宗旨、原則之實現者,並認為實現宗旨及原則,此類援助必不可缺少。唯此類援助之接受與否及用途,需由各人在接受時商定,不對其他個體造成約束;並接受此類援助之目的,需以純粹實現宗旨及原則為準繩,不得有挪用、貪污及分裂中華民族之行為。

三、有鑒於日本近年對我釣魚島已成侵略之勢,日本之行為已嚴重危及保釣同仁人身安全,我們的保釣行動,更當同心併力,相互協助。今後所有保釣行動,皆當盡力協作,以中華民族之利益為重;不可因地域、政見之異,起牽制之心。其協作之手段包括:1、聯合行動,以為中華主權之宣示;2、相互間以人力、物力進行輔助,以促成示威及平安歸來;3、對彼此行動及立場之聲援、救助及善後事宜之處理;4、視外部政治及安全形勢,儘量對有關保釣示威、抗議及出海之行動,互通聲氣,並盡所能促成國際之重視與支持,以增進彼此之友好信任併合作關係。

四、保釣乃我中華兒女之共同事業,不可以此名義為顛覆、叛亂之行。我們亦當相互交換此類信息,以為彼此之警惕。我們中華歷經磨難,至今形勢複雜,並本保釣行為皆系民間發起,所涉個人立場難一,其中牽涉之因素,往往不能一言蔽之。我們當相互理解,以民族大義為重,凡事溝通理解,謹言慎行,不因政見、地域之私見,有相互攻擊、污衊之舉。

第四條 責任及義務

一、自宣言之日起,本宣言之保釣人士間即有互助之責。如因參與保釣事業而受迫害、監禁、傷殘、死亡者,宣言中人皆有照顧之責,並以合法手段將案犯訴之以法,及促成國際之譴責和制裁。

二、我們立此宣言之目的在於保釣,但不影響各自對中日關係之主張。

三、保釣志士陳毓祥先生於1996年9月26日保釣行動中不幸犧牲。我們發起人特尊陳先生為我中華保釣事業之烈士,永志紀念並必將完成他未竟之遺願。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