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中國民法總論》內容簡介:胡長清先生的《中國民法總論》一書是中國學者最早撰寫的中國民法學的體系書,開闢了中國民法學著作的先河,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中國民法總論》分為緒論和本論兩部分。在緒論部分簡要介紹了現代民法的發展趨勢、世界民法的編纂體例、舊中國民法的編纂原則和私權的本質等民法學最基礎的問題。本論部分分為7章,這是完全按照《中華民國民法》總則編的章節結構編寫而成的,比較詳細的,並且幾乎是逐條對該編的條文作了學理上的解釋。該書大約30萬字,與此後出版的各套著名的民法體系書相比,規模較小。全書採用了文意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等現代民法解釋學的方法,並參考了許多國外的立法例,引進了比較的方法。可以說該書是中國學者用現代的法學方法來研究新式民法典的第一次成功嘗試。作品目錄
目錄緒論
第一章 現代民法之趨勢
第一節 所有權之限制
第二節 契約自由之限制
第三節 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之確立
第四節 遺產繼承之限制
第二章 民法泛論
第一節 民法之概念
第二節 民法之性質
第三節 民法之編制
第四節 民法之效力
第五節 民法之解釋
第三章 新民法泛論
第一節 我國編纂民法之沿革
第二節 新民法與歷次民法草案之比較
第三節 新民法與民商兩法之合一
第四節 新民法與習慣
第五節 新民法與法理
第六節 新民法與判例
第四章 私權泛論
第一節 私權之本質
第二節 私權之分類
第三節 民法與私權
本論
第一章 法例
一、概論
二、民事法則適用之順序
三、法律行為方式
四、確定數量之標準
第二章 人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自然人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權利能力
第三款 死亡宣告
第四款 行為能力
第五款 人格之保護
第六款 住所
第三節 法人
第一款 通則
第二款 社團
第三款 財團
第四款 外國法人
第三章 物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物之分類
第三節 動產不動產
第四節 主物從物
第五節 原物孳息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孳息之分類
第三款 孳息之收取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概說
第一款 法律現象
第二款 法律事實
第二節 通則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法律行為之分類
第三款 法律行為之標的
第四款 法律行為之法定方式。
第三節 行為能力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無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
第三款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
第四節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意思表示之分類
第三款 意思與表示之不一致
第四款 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第五款 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
第六款 意思表示之受領能力
第七款 意思表示之解釋
第五節 條件及期限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條件
第三款 期限
第六節 代理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代理之分類
第三款 有權代理
第四款 無權代理
第五款 復代理
第七節 無效及撤銷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無效
第三款 撤銷
第四款 效力未定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期日及期間之計算
第一款 計算之一般規定
第二款 計算法之種類
第三款 計算之起點及終點
第三節 年齡計算法
第六章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消滅時效之本質
第三節 消滅時效之客體
第四節 消滅時效之期間
第五節 消滅時效之起算
第六節 消滅時效完成之障礙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消滅時效之中斷
第三款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
第七節 消滅時效之效力
第八節 時效期間之加減及時效利益之拋棄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權利濫用之禁止
第三節 自衛行為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正當防衛
第三款 緊急避難
第四節 自助行為
附錄
民法總則編立法原則
民法總則編立法原則審查案
民法總則編施行法
評胡長清氏著中國民法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