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告主長城獎

參評企業的條件和標準參評2009年度“中國廣告主長城獎”的企業必須是由媒體推薦的,在大陸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並符合以下具體條件和標準:自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的年度內:(一)廣告投放額:年度內,在全國的廣告投放金額超過1000萬(含1000萬)人民幣(不包港澳、台地區)。 報送參評的要求參加“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公眾信賴的品牌”評選,先由合作媒體對所推薦的候選單位進行社會公示,並對其在社會責任、產品的使用與購買、滿意度、知曉率等方面進行調查,並根據1000名以上公眾的調查問卷進行分析,按規定標準決出全國大獎候選者。 頒獎頒獎典禮在廣西南寧舉辦的第16屆中國國際廣告節上,公布2009中國廣告主長城獎評選結果,並將於2009年10月31日晚舉辦盛大的頒獎盛典。

獎項名稱:中國廣告主長城獎
主辦單位:中國廣告協會
承辦單位:中廣協廣告信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中國廣告協會報刊分會
執行單位:信誠益智(北京)傳媒顧問有限公司
活動宗旨
獎項設定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品牌獎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最具傳播力品牌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公眾信賴品牌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熱心公益活動品牌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服務廣告客戶最佳媒體
參賽規格與要求
·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公眾信賴的品牌
產品質量好,服務到位,廣告宣傳可信度高,有較高的公眾美譽度。經廣告宣傳,消費者(公眾)對企業產品質量、品牌、行銷活動有較高的認知度和滿意度,綜合評價較高的企業。
本獎項由公眾直接投票產生。
參評企業的條件和標準
參評2009年度“中國廣告主長城獎”的企業必須是由媒體推薦的,在大陸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並符合以下具體條件和標準:
自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的年度內:
(一)廣告投放額:年度內,在全國的廣告投放金額超過1000萬(含1000萬)人民幣(不包港澳、台地區)。
(二)廣告投放量:年度內,在全國10個省市、自治區地方有不少於200次以上(含
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級報紙所有廣告刊播量總計)廣告投放量(不包括港、澳、台地區)。
(三)廣告投放內容:年度內和刊播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可信,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內容和低級庸俗虛假的廣告內容。
參評企業的範圍
凡符合上述參評條件和標準的企業均可參加本年度的評選。
報送參評的要求
參加“中國廣告主長城獎2009年度公眾信賴的品牌”評選,先由合作媒體對所推薦的候選單位進行社會公示,並對其在社會責任、產品的使用與購買、滿意度、知曉率等方面進行調查,並根據1000名以上公眾的調查問卷進行分析,按規定標準決出全國大獎候選者。
頒獎
頒獎典禮
在廣西南寧舉辦的第16屆中國國際廣告節上,公布2009中國廣告主長城獎評選結果,並將於2009年10月31日晚舉辦盛大的頒獎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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