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運

中國外運

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的簡稱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簡稱中國外運)成立於1950年,是國務院國資委直屬管理的中央企業。2003年2月13日,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掛牌上市,融資總額5.03億美元。1977年,中國外運與鐵道部和香港華夏公司合作,首次推出海鐵聯運服務,實現了鐵路運輸貨物經香港中轉,海運至世界各地的鐵海聯運業務。1986年,中國外運與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DHL建立合資公司,這是我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的航空快遞企業。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1950年,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成立,是國家對外貿易進出口貨物運輸的總代理。

1973年,中國外運與日本班輪公司合作,開闢了我國首條貨櫃運輸試運航線,開創我國貨櫃運輸的先河。

1977年,中國外運與鐵道部和香港華夏公司合作,首次推出海鐵聯運服務,實現了鐵路運輸貨物經香港中轉,海運至世界各地的鐵海聯運業務。

1980年,中國外運開闢了經蘇聯西伯利亞鐵路大陸橋通往歐洲、中東等地區的大陸橋運輸方式。

1980年開始,中國外運總公司先後在美國組建了華運公司、華美航務公司;在加拿大組建了中國外運加拿大公司;組建香港的宏光發展有限公司、威林行業有限公司等4家獨資子公司。建立的合資公司共有19家,在國外註冊的控股公司有8家。

1980年,中國外運率先在我國開辦了國際多式聯運業務,首次實現了"一票到底"的"門到門"服務。

1980年,中國外運與日本OCS合作,在我國率先引進航空快件業務。1986年,中國外運與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DHL建立合資公司,這是我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的航空快遞企業。其後又相繼與UPS等國際知名快遞企業建立合資公司,形成了遍布全國的國際空運網路。

1980年,中國外運在我國進行了掛式貨櫃的首次試行,在滿足貨主的個性化需求方面邁出了第一步。

1986年,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外運-敦豪國際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合資雙方為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和敦豪國際航空快遞公司,雙方各占一半股權。

1994年中國外運開始貫標認證工作,截止到2002年底,包括集團總公司在內的90家企業先後獲得ISO9000族質量體系認證。

1996年,中國外運貫徹外經貿部關於加強中國外運集團化管理的決策,將國內各省市子公司的人事管理權上收,實現了人、財、物集中統一管理。

1997年中國外運開始嘗試資本運營,1999年10月中外運空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7年6月19日,中國外運成為大陸首批參與海峽兩岸直航的運輸企業,並成為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的副理事長單位。

1997年,中國外運集團被批准為國家120家試點企業集團之一,同年底,正式註冊成立了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

1997年12月8日,中國外運集團重組,進行了集團結構調整、業務整合、資產重組、人員分流等改革工作。

1999年底,制定了《中國外運集團發展戰略綱要》,確立了在21世紀初葉外運集團發展的總定位、總目標和總方向,同年被確定為中央直屬的180家國有重要企業之一。

2000年12月28日中國外運空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成功,募集資金10億元人民幣。

2001年6月,中國外運與中國奧委會簽訂為期四年的合作協定,成為中國奧委會貨代及物流獨家高級贊助商。

2002年11月20日,中國外運將沿海沿江十一家省市子公司的主營業務和優良資產剝離出來,和四家專業子公司一起,共同組建成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13日,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掛牌上市,融資總額5.03億美元。

官方網站

著作權

本發行的著作權由DHL(敦豪國際快遞) International GmbH.所有。

授權複製

在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複製本公司網頁上的任何內容:

所選材料僅用於了解或非商業目地 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 無授權不可複製DHL的商標材料 對任何部分的任何複製都須包括以下著作權通知:

著作權@2009 DHL International GmbH著作權所有。保留所有權利。

DHL商標

“DHL環球快遞”、“DHL”、“DHL快遞”“朝九特派”、“正午特派”、“珍寶箱”、 “便捷發件系統”、“亞洲午夜”和“DHL亞洲午夜”都是DHL International GmbH或DHL集團下屬公司的商標,並且在至少一個管轄地進行了註冊。不以默示或其他方式授予這些商標中任何一個的使用許可。如果沒有事先書面許可,這些商標不可以被複製、下載或者重新製作、使用、修改或者以任何方式傳播。(在這些網頁中作為授權材料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的情況除外,正如在之前段落中闡明。)

其他商標與商品名稱

本材料中所指的其他所有商標或商品名稱都是其各自所有者的財產。

您的意見

DHL希望得到您的反饋,並且非常珍惜您的觀點與建議,但是卻無法一一回復。DHL將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或按照您提交意見採取行動。

網站互動功能的使用

為了使您使用方便,DHL可能在公司網頁上提供互動功能,例如訪問跟蹤與用戶意見。您只可以就此目的而非其它目的使用這些功能。

網站內容準確性

本公司網頁可能包括由於疏忽大意的不準確現象或排版錯誤。一旦發現錯誤,DHL將進行糾正。網頁上的內容將定期進行更新,但是在未更新前可能出現不準確。全球獨立運行的國際網際網路站有成千上萬之多,因此通過本網站而訪問的某些信息可能來自於DHL之外。因此,DHL對這些內容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病毒

DHL將做出所有合理的努力使這些網頁免受病毒侵害,但不能保證不受侵害,也不會對病毒侵害承擔任何責任。從這些網頁上下載信息前請採取所有適當的病毒預防措施。

免責聲明

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DHL 不提供任何陳述和保證,不論是明示的或是默示的,包括但不限於適用於某特定用途、適銷性和非侵權的默示保證。DHL、DHL分支機構以及許可方不保證本站點或系統提供的服務、內容和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安全性或及時性。通過DHL系統或站點獲取的信息不應構成任何在DHL使用條款中沒有明示的保證。

一些具司法管轄權的地區不容許排除默示保證,因 此部分上述的排他條款可能不適用於您的情況。如果您是作為消費者面對免責條款,則這些規定不會影響您的法定權利,如果出現衝突,則您的權利不會被免除。您同意並聲明這些使用條款中規定的對責任和保證的限制和排除是公平並且合理的。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根據擔保、契約、侵權行為或其它任何法律理論,也無論 DHL 是否被告知有此類損害的可能性,DHL 、DHL分支機構及其許可方或此站點中提到的其它第三方均不對由於此站點、DHL系統或者包含在站點中的服務、內容或信息的使用、無法使用或使用結果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由利潤損失、數據丟失或業務中斷所造成的損害。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並不對上述內容構成限制,您同意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根據契約、侵權行為或其他,也無論起訴或索賠的方式,DHL對任何損壞(直接或非直接)或者丟失承擔的全部責任不超過100歐元。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這些使用條款中為您陳述的補救條款將被排除並受限於這些使用條款中的明示內容。

產品與服務

除非書面同意,在這些網頁中提到的運輸產品和服務均受限於DHL標準運輸條款。因為產品與服務根據發貨國的不同而並不相同,所以敬請與最近的DHL服務中心聯繫,以獲得當地條款的副本。並非所有DHL產品與服務在全部國家都提供。

信息披露

由訪問者向DHL網頁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將被視為保密信息,除非由於提供服務所需,DHL將不會將這些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中國外運中國外運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