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簡介
地球科學俱樂部是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最具特色的社團之一,她成立於1995年。俱樂部以“博覽求實,創新成才”為社團格言,立足科普,重點建設科研,適量發展社科。近年來社團的一系列活動在學校取得了強烈的反響,如2003年的東湖水質調查團隊,2005年赴內蒙古宣傳考察的“倉狼之目” 團隊,2006年世界地球日光谷廣場大型圖片展和中國地質大學(首屆)百科知識競賽、2007年創辦地大首本網路刊物《地球科學Zine》、2008年武漢高校化石巡迴展、2010年木蘭山活動等,這些活動培養和提高了俱樂部成員的科技素質和實踐能力,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增強了學校的學術氛圍。
俱樂部的各方面建設在全校的70餘個社團之中位居前列,是學校學術類社團之中的佼佼者。我們將朝著打造與地大專業特色相匹配的一流社團的方向而努力。生日1995年3月1日,前身是1991年創辦的“地球愛好者小組”和“岩礦愛好者小組”。
社團格言博覽求實,創新成才。
社團文化友愛、互助、創新。
社團宗旨培養和提高俱樂部成員的科技素質和科研能力,促進全校學生科普環保活動的開展,讓更多的人了解地球,關愛地球。
地球科學俱樂部科技部化石小組地球科學俱樂部科技部化石小組是2008年6月經部內領導商議批准創建的,是我校第一個以化石為研究對象的專業性小組,化石愛好者小組旨在培養隊員對化石的興趣,通過野外化石採集及化石交流活動讓隊員認識並了解有關化石方面的知識,進而宣傳化石在當今社會科學研究中的重要性和珍貴性,為保護化石資源做出自己的一點貢獻,同時也為地質學等專業的學習打下基礎。
社團所獲獎項2005年獲社團聯頒發的校“優秀社團”
2006年獲社團聯頒發的校“最具創新社團”
2007年獲湖北省團委頒發的“湖北省優秀社團”
2007年獲《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頒發的“全國百強社團”
2008年獲校社團聯頒發的“標兵社團”稱號
2009年獲湖北省團委頒發的“優秀社團標兵”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球科學俱樂部章程
第一章 總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球科學俱樂部是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球科學學院發起並創立的,由我校對科技活動有一定興趣和愛好,並熱心參與其中的學生組成的從事科技活動的組織與管理的學生團體。
本俱樂部具有獨立的組織機構,並接受校學生科技活動領導小組和專家指導小組的領導,承認全國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和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章程。
本俱樂部旨在培養廣大同學勤奮學習,勇於創新,求真務實,追求真理的科學作風,把科技活動作為其在校期間主要興趣和熱點。通過親身參與科研項目,廣泛開展科普活動,增強廣大同學的科技意識,濃厚我校學生科技氛圍,為我校學生營造一個從事學術科技活動的良好環境,促進我校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第一條.入會條件。
本俱樂部實行個人會員制和團體會員制兩種形式。
一.個人會員條件
1.個人對科技活動有興趣,願意接受並承認本俱樂部章程,不違規違紀。
3.能夠潛心研究,踏實能幹。
4.繳納一定會費。
二.團體會員條件
1.承認本俱樂部章程。
2.服從本俱樂部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統一管理。
3.本身屬於學生科技組織,並且願意加入本部。
4. 繳納一定會費
第二條.本俱樂部會員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有了解俱樂部所進行的科研項目的權利。
2.有申請參加某項科研項目研究的權利。
3.有權對俱樂部所進行監督,自由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可以自由參加本俱樂部舉辦的一切活動。
5.在俱樂部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6. 有退會的權利。
7.有權閱讀本俱樂部地球科學相關資料和雜誌期刊的權利。
8. 其它各項公民和學生權益的尊重保障權
會員除退會後,地球科學俱樂部內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會員以上權利。會員權利遭到侵犯時,會員有權向俱樂部理事會提出申訴,並要求其作出解釋和要求給予必要的賠償。
第三條.本俱樂部會員必須履行以下基本義務
1.遵守國法,校紀,社規。
2.自覺遵守俱樂部章程,積極參與俱樂部的活動。
3.自覺接受俱樂部的管理。
4.支持俱樂部活動,維護俱樂部聲譽。
5.努力學好科技文化知識,積極從事學生科技活動。
6.向廣大同學和社會宣傳科技知識。第三章 部員
第四條.地球科學俱樂部部員是地球科學俱樂部會員經過地球科學俱樂部理事會成員面試產生的。
第五條.地球科學俱樂部部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會員享有的一切權利。
2.部內活動的知情權和表決權。
3.部內幹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對部內領導決策及執行情況的批評和建議權。
5.部門的項目的申請研究優先考慮的權利和部門自辦的期刊上優先發表文章的權利。
第六條.地球科學俱樂部部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2. 服從部內統一領導和管理。
3.按時參加部內集會和其他活動。
4.全力協助部長保質保量完成俱樂部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5.維護社團形象和榮譽,擴大本部影響力。
6.努力發展新會員,擴大本部力量。
第七條.地球科學俱樂部任何部員必須切實遵循權利和義務平衡一致原則,既要享受權利,又要承擔義務;凡不履行義務者,給予批評、警告、革職或除名等處分。
第八條.本俱樂部組織原則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俱樂部最高權利機構是部員大會。部員大會對整個俱樂部全體會員負責。部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討論部門各項計畫和議案,以及修訂俱樂部的章程等。
第十條.俱樂部設理事會全體成員大會(以下簡稱理事會),理事會成員由正、副理事長和各職能部門正、副部長組成。在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俱樂部的各項事務,對俱樂部全體成員負責。
第十一條.俱樂部設理事長和副理事長,處理日常工作。理事長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代行理事會職責。
第十二條.對工作實行理事會負責制,定期考核俱樂部內各幹部(包括正、副理事長)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俱樂部下設四個職能部門:秘書部、宣傳部、科技部、外聯部。
秘書部:
1.負責俱樂部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檔案、財務管理、及日常文秘工作;
2.起草俱樂部重要發展計畫(包括年度工作發展計畫,俱樂部章程修改等),做好工作總結;
3.草擬必要的檔案、報告和制度,並在上級批准後印刷;
4.召集會議,布置會場,做好會議記錄;
5.負責周末影院的影片播放事宜;
6.負責俱樂部管理幹部的登記、考核與評價,為俱樂部幹部隊伍建設和內部組織機構建設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議。
宣傳部:
1. 負責網頁設計,負責設計與維護俱樂部的網頁及網上宣傳、信息查詢、調研工作、此外還從事網頁設計與研究工作;
2. 俱樂部開展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
3. 地學相關信息的查詢和搜尋工作;
4. 科普知識展板的製作工作。
科技部:
1. 與校有關部門接軌,全面負責學生科技日常事務;
2. 負責地球科學學院學生創新基地的運行;
3. 負責各興趣小組的聯繫和管理;
4. 策劃並舉辦各種科技活動。
5. 俱樂部的期刊的編輯。
外聯部:
1. 負責俱樂部的外聯工作(校內外:校內、各個社團及與地學相關部門;校外、中國小及企事業單位);
2. 負責聯繫校內外資金贊助問題;
3. 辦理會員登記、註冊手續、製作各類證件等活動。
第十四條.理事會
理事會是由全體會員公選的、唯一性的俱樂部最高管理部門。理事長對理事會負責。理事長由全體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 俱樂部日常活動內容
1. 幫助學生科技項目立項申請。
2. 承辦我校各項科技成果競賽評選。
3. 定期舉辦科普知識講座等其他科普活動。
4. 讀書報告經驗交流會。
5. 開辦有針對性的各類培訓班。
6. 開展科技諮詢、科技服務。
7. 與兄弟院校及其他社會學術團體組織開展交流活動。
8. 開展科技論壇活動。主要包括大學生論壇、教授論壇和院士論壇。定期在主樓開展周末影院活動。
第十六條.活動經費來源
本俱樂部的活動經費主要來源於會員繳納的會費以及學校和地球學學學院資助的學生活動資金等。
第十七條. 活動的經費管理
俱樂部的活動經費主要由秘書部進行管理,但是必須經過俱樂部理事長簽字後方可使用。
要求:1)俱樂部必須妥善管理好財務對財務出入情況作好記錄,每月進行結算。
2)各部門活動所開取的發票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 俱樂部興趣小組建設
本社團分為兩個部門,一是管理部門,二是興趣小組。一、管理部門是管理俱樂部的各項事務,即前第四章所述,管理部門的成員也可以參加個興趣小組。二、興趣小組具體由科技部負責聯繫,各興趣小組是獨立的小團體,可以在管理部門的配合下自由開展活動。各小組的正式會員都有競選理事會的權利。小組自願組成,小組長自由選舉,只對理事會負責。
1. 項目研究興趣小組
以具有科研實力的會員為骨幹,與專業老師相聯繫,針對具體科研項目展開攻關,是俱樂部核心部分。
2. 科研普及興趣小組
主要由新部員組成,是俱樂部的主體部分。通過開展科普活動,讀書報告等形式加強自身科學知識學習,為後繼工作打下基礎。
第十八條 俱樂部將定期召開全體部員大會,其職權是:
1. 聽取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2. 修改本俱樂部章程;
3. 對本俱樂部各項制度提出修正案;
4. 表彰獎勵在過去一年中表現突出的會員和部員。
第十九條 本俱樂部聘請國內外著名教授擔任顧問,指導部內工作。本俱樂部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俱樂部的榮譽會長。
第二十條 會員獎勵制度
本俱樂部每一年進行“優秀會員”的評選活動,對獲得各種榮譽稱號的同學,將頒發榮譽證書,並對獲獎同學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第二十一條 會員懲罰制度
1.對違反俱樂部規程的會員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革職和退會。
2.擅自離開本協會將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的個人會員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1.嚴重違反本俱樂部紀律,影響俱樂部聲譽者。
2.經常不履行會員義務者。
3. 違反校規校紀律受到處分者。
4. 受到法律處分者。
第二十三條 若會員要求退出本俱樂部,俱樂部理事會成員要積極挽留。若經過多次挽留無用者,俱樂部予以退會,註銷其會籍。其所繳納會費不再退還。
第二十四條 以俱樂部名義開展活動須經理事會和指導老師批准。
第二十五條 會員因畢業、退學等原因離校後,其會籍將自動取消。
第二十六條 非俱樂部會員要求加入本部者,須向俱樂部相關部門遞交申請,經過理事會批准後建立其會籍。
第二十七條 俱樂部內任何管理幹部不得以權謀私,一經查處,即革除其職務並註銷其會籍。
第二十八條 俱樂部實行理事會負責制,理事會由全體會員在指導教師及上一屆理事會成員的監督下民主選舉產生,採取無計名投票方式選舉。理事會也是唯一性的俱樂部最高管理部門,理事長對理事會負責,理事會對全體會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理事長也由民主選舉產生,並經過指導教師和理事會考核後上任。其負責日常工作和各部門的管理。
第三十條 地球科學俱樂部於每年上半年五月份舉辦下一屆理事會和理事長的競選。
第三十一條 地球科學俱樂部在罷免不履行職責的幹部時候,需經過理事會討論通過。被罷免的幹部職位由理事長提名另擇有能力才幹者者擔任,幹部,寧缺毋濫。在該職位未找到新的幹部時,由理事長提議理事會其他成員代行其職責。
第三十二條 俱樂部的管理幹部如果主動辭職,須向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理事會應該積極挽留,如卻不能挽留者。理事會經過討論批准申請人後,申請人方可離職,否則示為不履行幹部職責處理。
第三十三條 俱樂部理事會有權向俱樂部部員大會申訴罷免不稱職的理事長的權利,一旦三分之二以上的部員通過,該理事長的職權自動解除,新理事長由本俱樂部指導教師提名並由理事會全體成員選舉產生。
第三十四條 俱樂部的幹部應該儘可能擇選俱樂部會員中有真才實幹者擔任,理事會應儘量發掘俱樂部的人才。
第三十五條 本地球科學俱樂部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地質大學地球科學俱樂部理事會所有。
第三十六條 本俱樂部章程至2005年9月30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