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紀委有關檔案規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省和中央在湘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省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地(廳)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三)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四)負責檢查並處理全省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協助省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六)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省委組織部對市州紀委和省直廳局級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指導各級紀檢幹部的業務培訓。
(八)承辦省委和中央紀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