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是中國青年科技獎的子獎項,經中央批准設立,旨在表彰獎勵具有較強科研領軍才能和協同創新能力,在國際同行中具有一定影響力,特別是具有“大家”潛力、能夠承擔重任的拔尖青年科技人才 。 2016年6月2日,首屆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在人民大會堂頒獎。 根據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官網顯示,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名額不超過10名 。截至2018年12月,該獎共頒發一次,共有10人獲得該獎項 。

獎項歷史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是1987年由錢學森等老一輩科學家倡導設立的“中國青年科技獎”的子獎項,經中央批准設立,由中組部、人社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共同主辦 。

2016年6月2日,由中組部、人社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共同主辦的首屆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在人民大會堂頒獎。10名來自數學、生命、農業、醫學、信息科學等學科領域的青年科技人才獲得了這一獎項。

獎項設定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名額不超過10名,在“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中優中選優產生,往屆獲獎者不重複授獎。

組織流程

申報條件

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選人從本屆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中產生,在符合中國青年科技獎評選條件的基礎上,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科學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稱榜樣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工程技術方面、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高水平、創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所取得科技創新成果代表我國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領先水平;為所在學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國際同行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協同創新能力。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

評選組織

推薦渠道和推薦名額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科協、團委可共同推薦本地區候選人15名;

(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共青團中央可分別推薦候選人15名,教育部、中科院、國務院國資委可分別推薦候選人30名,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可分別推薦候選人10名,自然科學基金會、工程院可分別推薦候選人5名,其他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國務院直屬機構可推薦候選人2名;

(三)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薦軍隊系統候選人30名;

(四)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所屬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可推薦本學科領域候選人2名,中國青年科技工作者協會可推薦候選人15名;

(五)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可推薦本地區候選人5名;

(六)中國青年科技獎提名委員會每位提名專家可提名候選人1名;

(七)各有關高校科協、企業科協可推薦候選人2名。

所有候選人均應通過上述推薦渠道產生。科技工作者特別集中的推薦渠道,經中國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研究同意推薦名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

五、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電子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推薦單位根據分配的“推薦單位用戶名、密碼”登錄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及評審管理系統,根據要求組織候選人用“候選人註冊密碼”註冊並登入後填報電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和有關附屬檔案材料。“推薦單位用戶名、密碼,候選人註冊密碼”另行傳送。

(二)書面材料報送要求

候選人電子材料上傳成功後,使用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及評審管理系統列印書面材料,電子版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致。

書面材料包括:

1.推薦情況報告1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產生方式、專家評審情況、推薦單位評審組專家名單以及確定推薦的人選等。推薦情況報告電子版請發信箱。

推薦情況報告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推薦的,加蓋有關司局公章;地方推薦的,同時加蓋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科協、團委公章;學術團體推薦的,加蓋學術團體公章。

2.《第十五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複印件18份。推薦表中候選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中需對候選人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涉密情況出具明確意見;推薦單位推薦意見中需對候選人成就、貢獻和學風道德作出評價。

3.有關附屬檔案材料一份(裝訂成冊)。包括: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鑑定證書及智慧財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套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貢獻證明材料。

4.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的保密審查證明。

評選考核

•推薦工作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拓寬推薦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人選推薦要注重向長期工作在科研與生產第一線和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注意推薦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國內作出的成果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擬推薦的候選人,由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或人才工作領導機構統一匯總審核後推薦上報。

(四)候選人推薦材料是中國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應簡明扼要,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導不作為證明材料。

(五)推薦單位和候選人要自覺恪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範,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確、完整,對於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如候選人被投訴,推薦單位及候選人所在單位應進行調查核實並提供書面調查材料和結論性意見。

(六)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並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審查證明。材料違反保密規定的,取消被推薦資格。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共青團中央聯合成立中國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負責中國青年科技獎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負責組織實施,成立領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組織人事部。

各推薦渠道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高質量完成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工作。

獎勵情況

評獎結果

截至2018年12月,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共頒發一次,共有10人獲得該獎項 。

屆次姓名工作單位推薦渠道
第一屆 王東 海軍工程大學電力電子技術研究所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孫斌勇 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 中國數學會
張遠波 復旦大學物理學系 中國物理學會
陸宴輝 中國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 專家提名
周峰 中國科學院蘭州化學物理研究所 中國科學院
周榮斌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安徽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協/中國免疫學會
鄭南峰 廈門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教育部
胡郁 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文信息學會

頒獎儀式

屆次頒獎時間頒獎地點
第一屆2016年06月02日人民大會堂

文化傳統

•獎項宗旨

旨在表彰獎勵具有較強科研領軍才能和協同創新能力,在國際同行中具有一定影響力,特別是具有“大家”潛力、能夠承擔重任的拔尖青年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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