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的派出機構,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合署辦公,主要履行在貴州轄區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以及外匯管理等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內設機構26個,其中:
職能處室包括辦公室、貨幣信貸管理處、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外匯管理處、國際收支處、事後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幹部處;
黨群工作機構包括黨委辦公室(與行政辦公室合署辦公)、組織部(與人事處合署辦公)、紀檢監察辦公室、宣傳群工部(機關黨委、團委)、工會辦公室;
直屬單位包括營業部、清算中心、鈔票處理中心、後勤服務中心。貴陽轄區有4個縣(市)支行,分別是:清鎮市支行、息烽縣支行、修文縣支行、開陽縣支行。
貴州省人民銀行系統共有省會城市中心支行1個,市地州中心支行8個,縣(市)支行71個。
機構領導
王 平,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局長。
蔡 湘,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盧 欽,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侯加林,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郝曙光,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譚 林,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樊 薇,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機構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化解轄區及所在省(區、市)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轄區及所在省(區、市)巨觀經濟金融形勢, 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所在省(區、市)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管理所在省(區、市)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
七、管理所在省(區、市)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八、管理所在省(區、市)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九、依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貨幣信貸管理處工作職責
一、根據總行授權,運用存款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對貴州省貨幣信用總量適時進行調控,貫徹執行貨幣政策。
二、及時收集、分析和反饋貨幣政策的執行落實情況、貸款有效需求變化等情況,為總行制定貨幣政策提供參考,並用以促進貨幣政策在貴州省的貫徹實施。
三、督促貴州省金融機構及時貫徹總行發布的巨觀信貸指導政策,負責貴州省轄內金融機構貫徹實施信貸政策的視窗指導,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信貸政策的具體實施意見。
四、督促貴州省內金融機構執行利率政策,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金融機構利率定價機制。
五、監督管理貴州省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開展日常監測和進行金融市場政策和融資工具宣傳,發揮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
六、監測和分析轄內匯率及外匯變化形勢,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促進貴州省對外投資貿易便利化。
七、負責分析貴州省經濟金融形勢;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貨幣政策分析小組的日常工作;撰寫和編髮《貴州省區域金融運行報告》、《貴州貨幣信貸報告》等。
八、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交辦的其它事項。
徵信管理處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相關金融政策、法律法規和總行徵信管理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徵信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徵信管理專業的全面管理,組織、檢查、督促、指導本部門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開展;
三、組織制定徵信管理年度工作計畫,定期檢查、督促工作完成情況,適時制定下階段工作重點,組織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
四、指導下級行開展徵信管理工作,組織召開轄區徵信管理工作會議,組織轄區徵信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
五、組織開展金融徵信知識學習、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徵信工作的社會認知度,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負責協調本部門與政府有關部門、徵信中介機構及各金融機構的關係,協調本部門與行內其他部門及上、下級行之間的關係,確保徵信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定期向分管行長報告徵信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落實行黨委的有關工作要求;
八、完成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支付結算處工作職責
一、組織貫徹支付結算、清算和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業務處理手續。
二、根據總行制定的支付結算、清算和人民銀行會計核算制度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單項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根據總行有關支付體系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省的組織推廣和套用;結合實際,研究規範支付工具的創新和推廣套用。
四、負責全省銀行卡業務管理,積極引導、推動和規範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
五、根據總行統一部署,負責全省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和推廣套用,負責對支付系統參與者的監督管理,維護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六、組織管理全省人民銀行系統會計核算工作。根據總行統一部署,負責全省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系統的推廣運行及組織管理;協同相關部門組織辦理會計年終決算工作。
七、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結算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受理支付結算舉報,協調處理結算糾紛,依法查處支付結算違規行為。
八、受理結算諮詢,負責對制定的單向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解釋。
九、負責全省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及相關係統推廣套用,依法對相關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根據總行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對清算系統、銀行卡跨行清算和同城票據交換所及其他清算組織的服務收費業務進行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並會同有關部門對支付結算服務收費業務進行規範管理。
十一、根據總行有關清算組織管理的規定,對清算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省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支付結算、會計核算的業務用章、編押機、密鑰等的管理以及對全省人民銀行票據等重要憑證進行統一管理;對人民銀行會計核算風險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省內銀行機構代碼、支付系統行號的編制申報工作;對票據專用章等重要業務印章相關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推廣票據業務,推動支付密碼等相關技術的廣泛套用。
十四、負責全省的支付業務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十五、承辦總行和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反洗錢處工作職責
一、組織全省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總行反洗錢法律、法規、制度;負責對全省人民銀行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全省反洗錢工作的開展;監督、檢查轄內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情況;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轄內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規定等。
三、負責組織開展對轄內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現場檢查及後續處理工作。
四、負責對轄內金融機構的反洗錢非現場監督管理和年度反洗錢風險等級評估工作;根據總行要求制定並適時調整非現場監管指標。
五、負責對轄內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報送的可疑交易信息進行甄別、分析、整理、移送和上報;對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交易數據報送工作進行管理指導。
六、參與地方政府涉及反洗錢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加強與有關執法部門的協調聯繫,完善與有關部門的情報交流會商機制。
七、負責反洗錢協查、調查工作;受理反洗錢線索舉報,接受反洗錢法律法規制度的諮詢。
八、根據總行要求組織開展反洗錢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反洗錢調研、信息等的組織、收集、編撰工作。
金融穩定處工作職責
根據人民銀行三定方案,以及上級行和貴陽中心支行對金融穩定工作的要求,現階段金融穩定處工作職責如下:
一、監測分析貴州省銀行業特別是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防範和化解區域系統性金融風險;負責對貴陽中心支行轄內金融機構進行現場綜合評估;跟蹤監測轄內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風險狀況。
二、分年撰寫《貴州省金融穩定報告》並指導市地州中心支行完成本區域金融穩定報告;定期撰寫分行業風險分析報告。
三、負責貴陽中心支行轄內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開業管理與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受理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入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體系申報、意見反饋、組織核查等。
四、負責貴陽中心支行綜合執法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執行《貴州銀行業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六、負責對轄內金融風險事件進行現場調查,協助總行為本轄區發生流動性風險的金融機構制定救助方案,並按總行的規定和要求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管理貴陽中心支行轄內金融企業資產重組中以中央銀行最終支付手段所置換的資產,金融風險處置中所置換的資產及形成的債權等。
八、管理金融穩定再貸款,負責貴陽中心支行轄內金融穩定再貸款的貸前調查、分析和評估,提出安排金融穩定再貸款的審批意見,並負責金融穩定再貸款的貸後使用監督、資產保全、貸後管理和債權維護。
九、負責起草、修訂、評估《貴州省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貴陽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負責接受、管理、上報轄內有關金融突發事件的有關資料和信息,配合做好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等。
十、追蹤監測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改革情況,掌握其改革進程,及時反映其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並對其改革成效作出客觀評價。
十一、做好與銀、證、保等監管部門和政府金融辦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與交流。
十二、協助銀監部門和公安機關處置非法集資事件。
十三、根據總行安排參與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建立方案的研究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行和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庫處工作職責
一、管理貴州省各級國庫業務,監督管理預算資金的收納、支撥和退付等事項,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二、經理所在地國庫業務,實施國庫管理制度。
三、監督管理代理國庫業務。
四、負責全省國債發行、兌付、反假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省的國庫統計分析和調研工作。
六、負責全省國庫的自查和實地檢查工作,保障國庫系統的安全和橫向聯網工作的展開。
七、負責協調財、稅、庫、行之間及各級國庫之間的工作關係。
營業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貴陽會計核算中心的操作、運行工作。
二、負責辦理貴陽中心支行機關財務預算、收支工作。
三、負責辦理貴陽市區金融機構開戶單位現金出入庫業務,保管人民幣發行基金、辦理人民幣發行基金業務。
四、負責配合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負責貴陽市各金融機構再貸款、再貼現的具體核算及繳存款準備金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辦理大、小額資金往來清算及貴州省、貴陽市郵政儲蓄存款、郵政匯兌往來業務的核算工作。
六、負責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ABS系統)貴陽轄區會計集中核算的輔導和指導工作。
七、負責辦理上級行及貴陽中心支行交辦的其它工作。
貨幣金銀處工作職責
一、根據總行發行庫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負責轄屬發行庫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各項業務操作規程,確保庫房庫款的安全。
二、負責完成總行發行基金調撥任務;負責全省發行基金的調撥和調劑、現金投放和回籠情況的檢測與分析,確保全省現金供應。
三、根據總行殘損人民幣銷毀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負責全省殘損人民幣銷毀管理,完成總行下達的殘損人民幣銷毀任務;按照總行有關規定,負責對鈔票處理中心實施管理和檢查,下達清分、復點和銷毀計畫,並督促其計畫的完成。
四、負責履行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繫會議所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貴州省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做好反假人民幣、新版人民幣防偽特徵的鑑別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負責轄內流通人民幣管理與檢查,依法開展使用人民幣圖樣和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的有關工作,依法開展金融機構人民幣收付業務檢查,維護人民幣信譽。
六、加強貨幣金銀管理工作,搞好貨幣金銀部門職工的政治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貨幣金銀部門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確保貨幣金銀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轄內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及收付匯業務,對超項目、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
三、負責轄內貿易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法規的貫徹實施,辦理當地企業進出口收付匯的核銷業務。
四、負責轄內機構境內、境外外匯帳戶的管理。
五、依法監督管理轄內資本項目外匯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匯兌。
六、負責轄內外債、外匯(轉)貸款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
七、依法對轄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進行管理。
八、負責轄內證券、保險經營機構外匯業務準入、退出審批及匯兌監管。
九、對所轄支局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考核。
十、負責轄內國際收支統計和結售匯數據的採集上報和結售匯市場準入備案。
十一、按月分析轄內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
十二、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保障和維護轄內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