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軍委領導批准,總政治部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重大任務中政治工作規定》,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抓好《規定》貫徹落實,發揮政治工作服務保證作用。
《規定》著眼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堅持繼承傳統與改進創新相結合、反映規律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巨觀指導與具體操作相結合,對部隊執行搶險救災、反恐維穩、維護權益、安保警戒、國際維和、國際救援以及重大科研試驗、國防施工等任務中政治工作作出系統規範,為各級開展任務中政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規定》共10章37條,明確了執行重大任務中政治工作的基本定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組織領導,重點區分“思想教育和現場鼓動”“黨組織設定和作用發揮”“幹部調整配備和考察培養”“新聞宣傳和輿論管控”“民眾工作”“安全保衛和紀檢監察”“褒獎激勵”等方面,對各項工作的程式內容、標準要求作了具體規範。
《規定》強調,做好執行重大任務中政治工作,是各級黨委、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的重要職責。各級應當加強對執行重大任務中政治工作特點規律的研究,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具體措施。立足最複雜最困難情況,針對可能擔負的各種任務制定完善方案預案,做好思想、組織、人才、物資器材等各項準備,搞好針對性訓練演練,確保遇有任務能夠快速反應、有效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