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5月7日,政務院、中央軍委作出《關於整編民用航空的決定》。同年7月17日,軍委民航局發出通知:“奉政務院和中央軍委聯合命令,設立中國人民航空公司,自即日起開始辦公。” 8月5日,中央軍委任命方槐為中國人民航空公司經理,李平為副經理。
中國人民航空公司 是新中國成立後創辦的 第一個國營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周恩來總理為公司題寫了司名。中國人民航空公司的經理部設在天津鎮南道40號,並分設了天津、武漢、廣州、南寧、昆明、重慶等營業處。
1953年6月9日,軍委民航局局長朱輝照發布命令“為減少組織層次,統一業務管理,提高效率,以適應民航事業的發展,茲奉軍委空軍批示,著即將中國人民航空公司與局合併,自即日起執行。”
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儘管存在時間較短,卻是新中國民航政企分開,改革管理體制的一次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