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濮陽市委員會

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 提案是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黨派團體和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審查立案後由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四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濮陽市委員會(簡稱政協濮陽市委員會或濮陽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組織,是濮陽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一、市政協的簡要歷史
1984年9月,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和中共河南省委、濮陽市委的指示精神,召開了政協濮陽市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標誌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濮陽市委員會成立。政協濮陽市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從成立至今,市政協歷經一屆、二屆、三屆、四屆、五屆,現在是政協濮陽市委員會第六屆委員會。20多年來,市政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為全面推進濮陽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做出了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濮陽市委員會第一屆至第六屆主席分別是:譚枝生、趙良文、周沛、孔德欽、范修芳、雷凌霄。
二、市政協的任務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濮陽市政協在新世紀新階段的任務是: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把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團結起來,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為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而奮鬥。
三、市政協的主要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濮陽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各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政協黨組受市委委託召開的座談會,秘書長會議,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政協各組成單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內部協商會議。
民主監督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等。
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也是黨政領導機關經常聽取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市政協的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市政協的組成和機構設定
政協濮陽市委員會由各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三胞”眷屬代表以及特別邀請人士組成。政協濮陽市委員會第六屆委員會現有委員340名(分為27個界別),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9名、秘書長1名、常務委員55名。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濮陽市政協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成員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濮陽市政協設立辦公室、研究室,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辦公室下設秘書科、人事科、行政科、老乾科,研究室下設綜合科、宣傳信息科。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經濟委員會、提案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港澳台僑民族宗教外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學習和文史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等7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門委員會下設工作科,作為辦事機構。
五、市政協經常性的工作
(一)召開會議。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這類會議一般是定期召開。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議政會、調研論證會、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的議題比較廣泛,針對性強。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有時還邀請有關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1、全體會議。全體會議是政協最高層次的協商形式。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主要職權是:選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提案委員會的提案工作情況報告;參與對國家和地方事務重要問題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討論並通過有關的決議等。
2、常委會議。常委會議是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的主要協商形式。常委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有:討論地方重要事務和有關民眾生產生活的重大問題;審議重要的建議案、提案和調研報告;研究政協工作中的重要事務等。
3、主席會議。主席會議是常委會議閉會期間的重要協商形式。主席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每月召開一次。其主要任務有:討論協商本市一些重要事務,包括重大決策、重要人物安排和民眾普遍關心的重要問題;審查以政協濮陽市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名義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議案;擬定常委會議的日程和議程草案;審議提交常委會議的檔案;執行常委會的決議,處理常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等。
(二)提出提案。提案是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黨派團體和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審查立案後由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種形式:一是政協委員可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期間可以界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三是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和人民團體,可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四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對政協提案,承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後,在一定時限內給予書面答覆,市政協採取多種方式督辦。
(三)組織視察。視察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委員了解情況、檢查工作、研究問題、議政建言的重要途徑,是委員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市政協每年都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計畫地組織政協委員開展視察活動。
(四)開展調查。開展專題調研、建言立論,是政協發揮優勢參與國是的重要途徑。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市政協及其各專門委員會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五)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人民政協要求政協委員同各方面民眾保持密切的聯繫,廣泛、及時地反映社會的事實情況和民眾的意見呼聲,為各級領導機關把握形勢、正確決策提供重要依據,並推動一些實際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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