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背景
2012年4月,時任總理溫家寶在波蘭出席首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及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時,正式提出中國政府將發起設立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並指定中國進出口銀行為基金承辦單位。2013年11月,李克強總理在出席第二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時,對外宣布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正式成立,並將基金列入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合作的綱領性檔案《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一期)最終封閉金額4.35億美元,於2014年年初正式運營。
基金架構
基金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在盧森堡註冊成立,有限合伙人主要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匈牙利進出口銀行在內的多家國內外投資機構。基金普通合伙人公司註冊設立在盧森堡,全面管理基金投資運營。基金選聘了在中東歐地區具有長期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聲譽的投資管理團隊,專職為基金投資提供諮詢顧問服務。
基金二期
2014年12月,李克強總理在出席第三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時,“積極評價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一期),支持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啟動”,相關表述納入了中國—中東歐合作綱領性檔案《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貝爾格勒綱要》。2015年11月,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中國蘇州召開,“啟動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被納入《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2016年11月5日,第五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拉脫維亞首都里加召開,會議發布的《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里加綱要》明確提出“2017年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完成設立並投入運營”。基金二期計畫規模10億美元,目前正處於籌建階段。
投資策略
基金重點支持中東歐16個國家基礎設施、電信、能源、製造、教育及醫療等領域的發展;
積極尋找具競爭力的企業和項目,對潛在投資進行深入盡職調查,確保被投資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有可靠穩定的未來現金流或可預見的盈利能力,風險管控能力強;
與被投資企業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為企業及項目提供有效的增值服務;
採取各種多元化投資模式,如:股權投資,夾層債務或混合金融產品;
基金一期單筆投資規模1000萬美元-7000萬美元之間。
基金影響
作為一家致力於提升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投資合作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東歐基金積極推動金融服務社會的功能,在綠色金融、促進經濟文化交流、支持中國和中東歐企業的進出口貿易、創新金融合作模式、改善16+1國家福祉民生等方面,實施了超過十個重點項目,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合作貢獻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