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要發布
2018年7月7日,第七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於在保加利亞索非亞舉行,與會各方共同制定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
綱要全文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
2018年7月7日,第七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在保加利亞索非亞舉行。保加利亞共和國總理博伊科·鮑里索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阿爾巴尼亞共和國總理埃迪·拉馬、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部長會議主席戴尼斯·茲維茲迪奇、克羅地亞共和國總理安德烈·普連科維奇、捷克共和國總理安德烈·巴比什、愛沙尼亞共和國總理於里·拉塔斯、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維克托、拉脫維亞共和國總理馬里斯·庫欽斯基斯、馬其頓共和國總理佐蘭·扎埃夫、黑山總理杜什科·馬爾科維奇、羅馬尼亞總理維奧麗卡·登奇勒、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理安娜·布爾納比奇、斯洛伐克共和國總理彼得·佩萊格里尼、斯洛維尼亞共和國總理米羅·采拉爾、波蘭共和國副總理雅羅斯瓦夫·戈溫、立陶宛共和國財政部長維柳斯·沙波卡出席會議(以下簡稱各方)。與會領導人對保加利亞作為主辦國為會晤成功舉辦所作努力表示讚賞和感謝。奧地利、白俄羅斯、歐盟、希臘、瑞士、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應邀派代表作為觀察員與會。
與會各方認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以下簡稱“16+1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和眾多成果,《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達佩斯綱要》得到有效落實,確信16+1各領域合作蓬勃發展,日益成為務實的跨區域合作機制,惠及各方。
各方將繼續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經濟全球化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續。各方重申致力於根據《聯合國憲章》精神和原則開展合作。
各方強調,“16+1合作”是中歐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各方願根據各自國情和既有承諾,以“16+1合作”為依託,共同促進中歐關係持續均衡發展。各方願積極落實業已簽署的“一帶一路”建設合作檔案,基於市場規則和國際準則推動取得更多合作成果,保持合作的開放性。中東歐國家中的歐盟成員國將推動合作為相關歐盟政策和項目提供補充。
各方重申將本著自願、透明、包容、互惠、公平、共贏的原則,通過協商與合作,助力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並將在遵守國際關係準則的基礎上,根據各自法規和國情,歐盟成員國與候選國根據歐盟相關法規及作為成員國應遵守的政策,開展合作。
16國中的歐盟成員國和候選國將支持推動中歐和平、增長、改革、文明四大夥伴關係及《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在中歐互聯互通平台、歐洲投資計畫和泛歐交通網路及其延長線等框架下通過試點項目積極推動務實合作,支持中國與歐盟締結高水平、全面的投資協定。
與會各方本著《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及領導人會晤系列綱要精神,圍繞“深化開放務實合作,共促共享繁榮發展”主題,共同制定和發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
一、與會各方支持克羅地亞承辦第八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二、加強16+1統籌協調
(一)各方支持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同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進一步完善合作體系和架構。
(二)2019年上半年,中方邀請中東歐16國國家協調員訪華並出席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國家協調員會議。下半年,在克羅地亞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國家協調員會議。
(三)繼續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與中東歐國家駐華使館信息通報會,加強秘書處同各領域聯合會、協調中心之間的工作交流。鼓勵秘書處同中東歐國家有關部門結合雙多邊活動,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舉行“16+1合作”有關磋商。支持不斷完善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網站建設,為各國有關部門、企業和民眾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務。
各方認識到有必要對現有的“16+1合作”機制和會議進行回顧,以高效利用成員國的行政資源,讓合作更有針對性,更加注重結果導向。
(四)探討在“16+1合作”框架下加強國際法和公務員培訓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五)各方將在“16+1合作”框架下,結合中國與部分中東歐國家建交70周年,舉辦有關活動。
(六)各方歡迎觀察員、其他國家和機構在各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參與“16+1合作”並發揮建設性作用。
三、深化經貿投資、互聯互通等領域務實合作
各方歡迎中國與中東歐國家之間貿易合作不斷增長,歡迎中方為促進市場準入和改善投資環境所作努力,同時認識到有必要在公平競爭和機會均等原則基礎上,世貿組織成員並在遵守世貿組織規則基礎上,構建更加平衡的經濟夥伴關係。各方將探討在服務貿易和電子商務方面開展務實合作的可能性。
(一)各方支持中東歐企業和機構參加中國於2019年在上海舉辦的旨在增加對華出口的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讚賞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中東歐16國國家館,支持瀋陽等中國城市搭建類似平台。鼓勵更多中方省市設立16+1經貿合作示範區。中方歡迎更多中東歐國家投資者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共享發展機遇。各方鼓勵上述平台和有關企業採取有效措施,為中國與中東歐國家之間貿易便利化發揮積極作用。
(二)2019年6月在寧波舉辦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貿易博覽會。
(三)各方支持在波蘭繼續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機構聯繫機制會議。
(四)各方歡迎設在波蘭的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為促進貿易投資合作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支持聯合商會年度會議機制化,並於2019年舉辦聯合商會第五次會議。
(五)各方願繼續加強中歐互聯互通平台建設。各方同意基於公平競爭、市場原則和國際準則,促進中歐互聯互通平台項目發展,並為交通領域投資更加公平開放創造良好環境。
(六)各方認識到政府採購程式開放、透明、非歧視的重要作用。各方支持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
(七)各方將推進中歐班列和多式聯運務實合作,支持加強中歐陸海快線通關便利化合作,提升跨境運營效率,縮短跨境等候時間。同時更好使用中東歐國家既有的運輸能力,在班列增多的情況下保證貨運通暢。
(八)各方歡迎中國、塞爾維亞、匈牙利在匈塞鐵路項目上取得的重要進展,注意到有關國家提出的三海倡議,願探討將匈塞鐵路延長至阿爾巴尼亞、克羅地亞、黑山和斯洛維尼亞有關港口的可能性,並繼續推進中歐陸海快線務實合作。各方歡迎17國企業在中歐陸海快線和中歐班列沿線路段開展類似的基礎設施建設合作。
(九)各方願支持“一帶一路”建設同中歐互聯互通平台、泛歐交通網路西巴爾幹延長線以及相關周邊合作倡議相對接,這將有益於歐洲一體化進程。包括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歐互聯互通平台、歐盟東部夥伴關係等在內的合作倡議之間在經濟合作、互聯互通上的協調溝通,將為有關國家深化合作提供機遇。
(十)中國、匈牙利、塞爾維亞、馬其頓將於2019年舉行中歐陸海快線海關通關便利化合作第五次工作組會議及專家研討會。
中國與16國中的歐盟成員國將在中歐海關事務合作與行政互助協定和中歐海關合作戰略框架內開展海關合作。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中東歐國家參與安智貿航線試點計畫。中國和中東歐國家願加強通關便利化合作。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之間的海關合作將在各自能力範圍內進行。
(十一)2019年在波蘭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海關合作論壇。
(十二)2019年在波赫舉辦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交通部長會議。
(十三)各方繼續支持在民航領域開展合作,包括拓展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之間的航線。2019年在捷克舉辦首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航空論壇。
(十四)各方歡迎中國和中東歐16國開展各類基礎設施投資合作。
四、培育科技創新、金融、綠色、環保、農業、能源、林業和衛生領域合作新動能
(一)各方支持在公平基礎上,加強在研究和創新領域的互利合作,啟動“中國-中東歐國家科技創新夥伴計畫”,定期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合作大會。各方願在自願基礎上開展聯合研究,加強科技人員交流,開展科普合作。各方將探討在塞爾維亞成立中國-中東歐創新能力建設工作組的可能性。
(二)各方願採取積極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和創業者加強交流合作,建立企業間聯絡機制。支持克羅地亞牽頭組建16+1中小企業聯合會,支持中方設立中國-中東歐中小企業合作區。
(三)各方讚賞16+1環保合作機制籌建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歡迎各國環保機構和企業本著自願原則參與其中,支持該機制在推動環保合作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四)各方鼓勵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金融機構在自願基礎上加強現有投融資合作,並根據市場需求開闢投融資新渠道,推出新的融資工具,增強銀企聯動,探討開展人民幣融資及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合作。中方歡迎中東歐國家央行將人民幣納入外匯儲備。
(五)各方歡迎中國與更多中東歐國家簽署雙邊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加強金融監管合作。
(六)各方支持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有關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加強合作,推動貿易規模進一步擴大,基礎設施、能源等領域合作進一步深化。各方支持出口信貸國際工作組的工作。
(七)各方支持羅馬尼亞牽頭建立16+1智慧城市協調中心。
(八)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協調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舉辦16+1高級別金融科技論壇。
(九)各方支持中國-中東歐銀聯體等金融合作平台取得更大發展,歡迎舉辦中國-中東歐銀聯體第一次理事會會議。
(十)各方讚賞立陶宛承辦第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部長會議和第十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經貿合作論壇。各方認為活動的成功舉辦和相關決策對推動16+1農業務實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2019年在中國舉辦第四屆16+1農業部長會議和第十四屆16+1農業經貿合作論壇。
(十一)各方支持舉辦中國與中東歐國家農業企業投資對接活動,搭建投資合作的有效對接平台,積極開展農業機械與技術合作。中方將擔任2019年莫斯塔爾經貿博覽會主賓國,博覽會期間將舉辦16+1相關活動。各方歡迎中方採取促進農產品等中東歐商品進入中國市場的便利化政策,以促進雙方貿易平衡發展。
(十二)各方願探討制定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行動計畫,將共同在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推進16+1農業合作示範區、農產品電商物流與展示中心建設,探討開展蔬菜水果園藝生產合作。鼓勵相關機構開發相關工具,支持農業合作示範區和共同關心的發展項目。
歡迎中國農科院與中東歐國家有關科研機構合作建設聯合實驗室,開展農業聯合科研。
支持加強動物疫病、植物病蟲害防控信息與專家交流,開展獸醫和植物檢疫員培訓等活動。
鼓勵通過研討會和論壇等形式加強綠色發展、鄉村振興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各方根據各自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促進農產品和食品市場準入,包括加快審批程式,使中東歐國家農產品更快進入中國市場。各方可就共同關心的烈性動物疫病開展合作研究。
各方願探討在波赫設立16+1獸醫科學合作中心的可能性,並及時通報相關進展信息。
(十三)2019年舉行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衛生部長論壇。各方支持匈牙利、捷克、黑山等國現有的中醫藥中心,願探討在其他國家合作建立中醫藥中心。歡迎中國中醫科學院及地方中醫藥大學與中東歐國家醫科大學間開展直接合作。探討在中東歐國家建立中草藥種植基地。
(十四)各方支持深化雙邊水利政策對話、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加強在中歐水資源交流平台、中國-歐盟水政策對話機制等框架下的多邊水利交流與合作,推動開展相關合作項目。
(十五)各方讚賞塞爾維亞承辦第二次中國-中東歐林業合作高級別會議,支持定期舉行高級別會議,進一步加強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林業科研教育、林業貿易投資等領域的合作。歡迎中東歐國家代表來華參加林業相關展會和活動,促進相互了解。
(十六)各方歡迎設在羅馬尼亞的中國-中東歐國家能源項目對話與合作中心為推進能源合作發揮的作用,讚賞中心為開展國別調研、技術交流等能源聯合研究項目所作努力。
(十七)各方同意在保加利亞成立“16+1全球夥伴中心”,為“16+1合作”提供政策、法律諮詢及智力支持。
五、拓展人文交流
(一)2019年,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繼續邀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官員代表團、記者團訪華。
(二)各方宣布2019年為“16+1教育、青年交流年”。各方支持通過對話、訪問、培訓等多種形式增進相互了解,深化教育、青年領域合作。各方讚賞中方承辦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政策對話,願共同開展教育能力建設項目。中方將邀請中東歐國家教育官員和校長來華參訪、開展教育能力培訓等。歡迎中東歐國家參加2019中國教育展,以加強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高校交流對話。各方支持在中東歐國家設立16+1青年發展中心。2019年中方繼續舉辦“未來之橋”中國-中東歐青年研修交流營活動。2019年在中東歐國家舉行第七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政策對話和中國-中東歐國家高校聯合會第六次會議。16+1大學生冬季運動節將於2019年在波赫舉辦。
(三)各方支持在“16+1合作”框架下,繼續拓展與中東歐各國的旅遊合作。進一步推動擴大雙向旅遊交流規模,推動實施更加便利的旅行手續,鼓勵增加直航航線。各方支持進一步豐富旅遊合作平台內涵,加強地方政府、旅遊企業間合作。2019年在拉脫維亞里加舉辦第五次中國-中東歐國家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
(四)各方支持落實《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合作杭州宣言》及《中國-中東歐國家2018-2019年文化合作計畫》,積極配合16+1文化合作協調中心工作。2019年在馬其頓共和國舉辦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合作部長論壇;在華舉辦第五屆16+1舞蹈夏令營、中東歐國家美術家採風創作活動、第三屆16+1舞蹈大師工作坊;在匈牙利舉辦第四屆16+1文化創意產業論壇;在中東歐國家舉辦第二屆16+1音樂夏令營。鼓勵16+1舞蹈文化藝術聯盟、16+1音樂院校聯盟、16+1藝術創作與研究中心、16+1青年藝術人才培訓和實踐中心以及16+1文創產業交流合作中心等平台開展深度交流與務實合作。支持在中國成立“16+1合作”人文體驗基地。
(五)各方讚賞塞爾維亞與中國共同舉辦第一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遺產論壇,2019年將於中國舉辦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遺產論壇。各方支持圍繞世界文化遺產申報與管理、聯合考古研究和文物保護等重點方向規劃文物遺產合作路線圖。以“16+1合作”機制為基礎,建設一個開放包容平等、共商共建共享的對話和發展平台。各方支持在文物遺產保護領域開展合作,構建穩定多維的政府間文化遺產合作網路。
(六)支持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開展文學作品互譯出版項目合作,鼓勵參加中東歐國家舉辦的國際書展和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
(七)各方支持在自願基礎上,深化中國-中東歐國家新聞發布領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機制化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新聞發言人對話會,積極推動成立16+1出版聯盟。
(八)各方支持羅馬尼亞於2019年舉辦促進女性創業大會。
(九)2019年舉辦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智庫研討會。
(十)鼓勵並支持在“16+1合作”框架下加強體育交流與合作,鼓勵各類體育組織建立直接聯繫,開展球類及冰雪訓練、比賽等,並在共同關心的國際體育事務中加強合作,為推動各國體育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
(十一)各方積極評價“地方合作年”為促進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地方之間的交流合作所發揮的積極作用,支持中國-中東歐國家地方省州長聯合會繼續履行溝通協調職能,不斷增進地方相互了解,深化地方合作。2019年舉行第六次地方省州長聯合會工作組會議。
(十二)2019年在阿爾巴尼亞地拉那召開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市長論壇。
(十三)2019年在中國舉辦第三屆中國-中東歐市長論壇。
附屬檔案:
《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達佩斯綱要》相關舉措執行情況
一、2018年2月,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正式運營。
二、2018年4月,在波赫莫斯塔爾國際經貿博覽會期間舉辦中國館展覽及16+1農業投資與裝備合作博覽會。
三、2018年4月,中國-保加利亞商事法律合作委員會成立。
四、2018年4月,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新聞發言人對話會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
五、2018年4月,中國-中東歐銀聯體“一帶一路”與區域金融合作研討會在北京、重慶召開。
六、2018年5月,第二次中國-中東歐國家林業合作高級別會議、中國-中東歐國家林業合作協調機制聯絡小組第二次會議、中國-中東歐國家林業科研合作研討會在塞爾維亞舉行,16+1林業網站正式啟動。
七、2018年5月,中國品牌商品(中東歐)展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辦。
八、2018年5月,第十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經貿合作論壇、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合作促進聯合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十二屆波羅的海農業展在立陶宛舉辦。
九、2018年5月,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教育政策對話在深圳舉行。
十、2018年5月,中國-中東歐國家高校聯合會第五次會議在深圳舉行。
十一、2018年5月,中國與匈牙利、塞爾維亞、馬其頓舉行中歐陸海快線海關通關便利化合作專家研討會。6月舉行第四次工作組會議。
十二、2018年5-6月,第二批中東歐國家作曲家訪華採風。
十三、2018年5-10月,舉辦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舞蹈大師工作坊。
十四、2018年6月,在成都舉行第二屆16+1藝術合作論壇。
十五、2018年6月,16+1海事合作會議於2018世界海事日期間在波蘭舉行。
十六、2018年6月,在波蘭舉行第三屆16+1文化創意產業論壇。
十七、2018年6月,在寧波舉辦第三次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促進部長級會議、第四屆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貿易博覽會,拉脫維亞擔任2018年博覽會主賓國;在寧波舉辦第二屆中國-中東歐市長論壇。
十八、2018年6月,在上海等中國城市舉辦第二屆“未來之橋”中國-中東歐青年研修交流營活動。
十九、2018年6月,在北京舉辦中國-中東歐能源合作第一次技術交流會。
二十、2018年6月,在保加利亞索非亞舉辦“推進16+1合作平台走向未來”國際智庫會議。
二十一、2018年7月,計畫在長春舉行首屆16+1爵士樂夏令營。
二十二、2018年8月,計畫在克羅地亞和匈牙利舉行第四屆16+1舞蹈夏令營。
二十三、2018年9月,計畫在黑山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環保合作部長級會議。
二十四、2018年9月,計畫在杭州舉行第二屆16+1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級論壇。
二十五、2018年9月,計畫在滄州舉辦中國-中東歐中小企業合作論壇。
二十六、2018年9月,計畫在克羅地亞召開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旅遊合作高級別會議。
二十七、2018年9月,計畫在馬其頓共和國召開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高級別智庫研討會。
二十八、2018年10月,計畫在塞爾維亞舉辦第三屆16+1交通部長會議。
二十九、2018年10月,計畫在杭州舉行首屆16+1圖書館聯盟館長論壇。
三十、2018年10月,計畫在波蘭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機構聯繫機制第四次會議。
三十一、2018年10月,計畫在塞爾維亞舉行中國-中東歐健身氣功論壇。
三十二、2018年11月,計畫在波赫舉辦第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合作大會。
三十三、2018年,計畫在保加利亞舉行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地方領導人會議。
三十四、2018年11月,計畫在中國成都舉辦第二屆中國-中東歐物流合作秘書處聯絡員會議。
三十五、2018年11月,計畫在捷克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藥品監管合作論壇。
三十六、2018年,計畫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中國-中東歐國家央行行長會議。
三十七、2018年,計畫在捷克舉行中國投資論壇。
三十八、2018年,計畫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第四次會議。
三十九、16+1農業合作示範區於2018年在保加利亞普羅夫迪夫成立。
四十、2018年,中方計畫派武術專家赴波蘭、羅馬尼亞等中東歐國家舉辦“武術絲路行”武術訓練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