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囯網際網路朗誦聯盟

中囯網際網路朗誦聯盟

中國朗誦聯盟(全稱: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英文名稱:Chinese Internet Language Arts Alliance 成立於2016年10月15日,中國朗誦聯盟是由中國鳳舞九天網、中國文藝家協會、連雲港朗誦藝術團、吉林省朗誦藝術學會、瀋陽朗誦協會等全國各省市多家朗誦類社會組織及網路團體共同參與,全國朗誦類社團組織自願加入的網際網路朗誦業務合作組織;中國朗誦聯盟匯集眾多播音主持、戲劇、演講等領域藝術人士,其主要任務是組織藝術人士創作、學習、交流、研究、傳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特質,反應人民民眾真實聲音的文藝作品;中國朗誦聯盟是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中囯網際網路朗誦聯盟章程

中國朗誦聯盟 (全稱: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英文名稱:Chinese Internet Language Arts Alliance 成立於2016年10月15日,中國朗誦聯盟是由中國鳳舞九天網、中國文藝家協會、連雲港朗誦藝術團、吉林省朗誦協藝術學會、瀋陽朗誦協會等全國各省市多家朗誦類社會組織及網路團體共同參與,全國朗誦類社團組織自願加入的網際網路朗誦業務合作組織;中國朗誦聯盟匯集眾多播音主持、戲劇、演講等領域藝術人士,其主要任務是組織藝術人士創作、學習、交流、研究、傳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特質,反應人民民眾真實聲音的文藝作品;中國朗誦聯盟是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中國朗誦聯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朗誦聯盟(全稱: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英文名稱:Chinese Internet Language Arts Alliance 成立於2016年10月15日,中國朗誦聯盟是由中國文藝家協會、連雲港朗誦藝術團、吉林省朗誦藝術學會、瀋陽朗誦協會等全國各省市多家朗誦類社會組織及網路團體共同參與,全國朗誦類社團組織自願加入的網際網路朗誦業務合作組織。中國朗誦聯盟下設中國朗誦聯盟官網、微信公眾平台、微電台、微視頻、興趣部落、企鵝號等附屬互動平台。

第二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性質:是一個語言藝術研究、發展、培訓、指導的網路組織,由熱愛朗誦、電影電視配音、播音主持、戲劇、演講等語言藝術的各界人士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網路團體。

第三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廣大語言藝術工作者、愛好者以及關心、支持這一藝術形式的各界人士,調動和發揮一切積極因素,為普及和發展語言藝術活動,提高語言藝術水平以及開展地域交流,提升全國整體形象。

第四條

中國朗誦聯盟接受主席團的業務指導和技術監督。

第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中國朗誦聯盟所有。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業務範圍:

(一)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統一組織、協調全國朗誦、演講等語言藝術活動的開展,宣傳、普及民眾性語言藝術活動,努力提高全國語言藝術水平;

(二)培養選拔朗誦人才,推廣國語,普及語言藝術知識,協調和組織基礎理論研究;

(三)為語言藝術工作者搭建語言藝術探研討平台,組織全國朗誦學者及愛好者進行研討活動;

(四)組織並評定評比朗誦愛好者的參賽作品等級;

(五)開展跨地域文化藝術學術交流;

(六)培養選拔高水平語言藝術人才,組織參加國內各種大中型專業比賽;

(七)組織承辦各類專業比賽和活動;

(八)結合自身業務,繁榮文化市場。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會員單位)。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朗誦聯盟組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承認本聯盟的章程,自願加入本聯盟,積極參加聯盟活動的語言藝術愛好者。

第九條

會員加入的程式是:

(一)本人登錄中國朗誦聯盟官方網站鳳舞九天網首頁提交註冊申請成為預備會員;

(二)兩名常務理事推薦;

(三)經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的合議庭討論通過;

(四)完成入會申請、批准手續後,成為本網站正式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中國朗誦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中國朗誦聯盟組織的各類比賽、培訓和活動;

(三)代表中國朗誦聯盟參加各級各類比賽;

(四)獲得中國朗誦聯盟優先服務;

(五)獲得中國朗誦聯盟會議資料、技術指導和諮詢;

(六)對中國朗誦聯盟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中國朗誦聯盟章程,執行中國朗誦聯盟的決議;

(二)維護中國朗誦聯盟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和支持、維護中國朗誦聯盟組織的各類活動;

(四)努力提高個人及中國朗誦聯盟的語言藝術水平;

(五)承擔中國朗誦聯盟委託的工作;

(六)向中國朗誦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出應書面通知中國朗誦聯盟組織,會員如果1年不參加中國朗誦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討論通過重要提案決議;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席團審定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中國朗誦聯盟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中國朗誦聯盟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會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網路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其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中國朗誦聯盟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無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中國朗誦聯盟的主席、副主席、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網站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主席、副主席、理事長、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中國朗誦聯盟秘書長為指定代表人,兼任其他團體的代表人,應報主席團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六條

中國朗誦聯盟副主席、秘書長任期5年(副主席、秘書長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七條

本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中國朗誦聯盟制定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聯盟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相關部門、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六)負責中國朗誦聯盟運營管理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中國朗誦聯盟經費來源:

(一)捐贈和活動贊助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創收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中國朗誦聯盟對加盟單位以及會員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中國朗誦聯盟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會員及會員單位經營各類網站平台的私人所得除外,不在中國朗誦聯盟的管控範圍之內)。

第三十二條

中國朗誦聯盟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中國朗誦聯盟屬民間公益組織,旨在為廣大文藝愛好者服務,助其拓展交流空間、營造學習氛圍、提供展示舞台,運營網站所需費用來源於社會捐贈和個人支出,因此,專職工作人員及特邀人員不計工資報酬,參與者均為無償服務。

第三十四條

本聯盟的公有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對本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中國朗誦聯盟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席團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中國朗誦聯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中國朗誦聯盟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席團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中國朗誦聯盟終止前,須在主席團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中國朗誦聯盟經各理事單位統一表決通過並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中國朗誦聯盟終止後的剩餘公有財產,在主席團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網站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6年10月15日施行。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為網路互動平台,非實地性協會社團組織。

中國朗誦聯盟主席團

主席:李進

李進:中國朗誦藝術家,中國網路朗誦奠基人之一,全國第二屆夏青杯朗誦大賽獲獎者。

副主席:磊明

磊明: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副主席,山西廣播電視台主任播音員、綜合廣播業務指導,山西省朗誦藝術協會副會長,山西省戲劇職業學院話劇影視系客座教授,全民悅讀最美聲音全國朗誦公益大使,全民悅讀山西青少年悅讀會主席,磊明之聲朗誦藝術團團長,朗誦藝術家。

副主席:林楓

林楓: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副主席,朗誦藝術家。

副主席:杜橋

杜橋:朗誦藝術家。音樂院校畢業。中國民革黨員。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副主席,瀋陽廣播電視台主持人、編導。中國廣播文藝專家獎,遼寧十佳金話筒,瀋陽廣播電視十佳主持人。

副主席:鳳雛生

鳳雛生: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副主席兼秘書長。

副主席:金淑敏

金淑敏:中國網際網路朗誦聯盟副主席,吉林省戲劇家協會理事,中國北方朗誦藝術聯盟執行主席。

副主席:趙國棟

趙國棟:紅學家。中國朗誦聯盟副主席,中國紅樓夢學會會員,開封市作家協會副主席。

副主席:蔣偉

副主席:羅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