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

1、組織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11、設立陝西省企業高層次人才發展資金。 六、加強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

目錄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是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強創新創業能力,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發明專利,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性難題,在學科建設、技術開發、產業發展中發揮引領作用的高端人才。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是落實《陝西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的重要舉措,對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為科學發展、富民強省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項目分類

一、加大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
 1、組織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程。用5-10年時間,重點培養和引進2000名掌握核心技術資源、具有較強創新創業能力的高層次人才。其中,實施陝西“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畫”,培養300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實施新世紀“三五人才”計畫,從現有人才中遴選500名重點領域頂尖人才;實施“青年科技新星”計畫,扶持400名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引進並進入國家“千人計畫”的海外高層次人才200名、引進並進入陝西“百人計畫”(含30名具有國際影響的外國科學家)的高層次人才500名、特聘“三秦學者”崗位的專家學者100名。同時,引進2萬人次外籍專家來陝工作,執行引進國外智力項目1500個;建成20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2、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和引進的重點領域:
——現代能源化工業、先進裝備製造業;
——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現代農業、果業、畜牧業、有色冶金、建築材料、食品加工、紡織服裝、建築業;
——現代物流、旅遊、金融、商貿、公共服務、項目策劃、經營管理;
——高等教育、文化產業、社會管理、醫療衛生等。
二、鼓勵高層次人才潛心科學研究和創新
 3、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的個人或集體,獎勵100萬元;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個人或集體,獎勵20萬元;獲得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的個人,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得國家友誼獎、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中國青年科技獎、中華技能大獎的個人或集體,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其他獎項的個人或集體,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4、獲得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新當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入選“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獲得“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者,分別獎勵10萬元。
5、獲得國際知名獎項或稱號的個人或集體,參照國家對應獎項或稱號予以獎勵;獲得國家部門、行業最高獎勵或稱號的個人或集體,由部門、單位予以配套獎勵。
三、支持高層次人才從事技術開發、創辦企業
 6、引進入選國家“千人計畫”、陝西“百人計畫”來陝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省上均給予100萬元的事業發展資助及安家費補助,視同政府獎金。到企業、開發區工作的,每月分別發給3000—5000元、1000—3000元的崗位津貼(按實際到崗時間計算,由省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到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由用人單位參照執行。企業“三秦學者”崗位特聘專家,受聘期內省上每年資助10萬元的崗位津貼、15萬元的團隊科研費,設崗單位按1:1比例配套。上述人員5年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通過財政列支補助給個人。
7、納入培養扶持相關計畫的省屬高校、科研單位現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到企業、開發區(園區)從事科技開發、創辦企業的,比照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相關政策給予支持;其人事關係3年內可保留在原單位,由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單位部分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允許其以在企業所從事本專業的業績,回原單位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已退出一線的,單位可根據需要進行返聘。
8、鼓勵用人單位創新薪酬分配製度,支持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對股份制形式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可將成果入股作價金額20%-40%的股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團隊成員;實施職務技術成果轉化的,單位可提取不低於0.5%的該成果產品銷售額,作為報酬支付給成果完成人;引進和現有科技人員承接並成功轉化套用重大科技成果的本地企業,按技術契約額的30%比例,由財政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或貼息;允許企業把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購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專利維護費列入成本核算。
四、強化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保障和激勵
 9、加大人才發展資金投入。“十二五”期間,省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2億元的專項資金,集中用於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工程。省發改委每年在基本建設資金中拿出一定資金,用於支持國家和省級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省科技開發和產業發展等各類相關專項資金,優先扶持高層次人才主持和直接參與的創新創業項目,同時積極爭取國家相關資金支持。各市和省內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設立高層次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省財政根據其資金規模給予一定資助。
10、建立“三秦人才津貼”制度。津貼發放範圍:在陝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國家重大文化項目首席專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和省“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人選;國家“千人計畫”、陝西“百人計畫”特聘專家,“新世紀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陝西“青年科技新星”。津貼發放標準:國家級每人每年5-6萬元,省級每人每年3-4萬元,重點培養扶持者每人每年1-2萬元。
11、設立陝西省企業高層次人才發展資金。每年從國有資本收益中專項列支5000萬元,用於資助獎勵在省內企業工作並取得突出成績和經濟社會效益的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其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及培訓費、福利費、保險費等支出稅前扣除。重視發揮國有投資公司主體作用,引導鼓勵國內外知名創投公司、民間資本等投資我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創投機構投資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超過2年的,按其項目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的獎勵。
12、完善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在入境、落戶、就業、醫療、保險、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有關部門、園區、單位確定專人為引進人才提供便捷服務。事業單位引進重點領域高層次人才,崗位可申請特設,編制優先保證,超編可先進後出。引進入選國家“千人計畫”、陝西“百人計畫”的高層次人才和“三秦學者”特聘專家,直接進入省優秀人才信息庫,由省委、省政府頒發“陝西省特聘專家”證書,按特殊人才直接評聘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符合條件的,可作為省委、省政府直接聯繫專家,可推薦擔任政府決策諮詢、科技顧問和技術指導,可優先推薦申報科技項目和政府獎勵,可推薦擬任省屬企事業單位領導職務、省重大專項負責人。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陝西省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引進進入國家“千人計畫”、陝西“百人計畫”和“三秦學者”計畫的特聘專家,享受醫療照顧人員待遇。
五、拓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發展的平台
 13、重視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完善政府巨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發揮省屬國有企業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方面的帶頭作用,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和民辦非公單位加強高層次人才工作。提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競爭選聘比例,建立企業首席技術專家制度。鼓勵企業推進技術進步,新認定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創新平台,獎勵牽頭企業300萬元;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每個獎勵20萬元;支持院士專家到企業服務工作,到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簽約服務3年以上、每年服務不少於6個月的首席院士專家,可由企業確定年薪,省上獎勵10萬元。
14、發揮各類開發區(園區)的體制機制優勢。高層次人才帶項目、帶技術到開發區創辦企業,可優先享受創業投資、土地使用、融資擔保、貸款貼息等方面的政策;由各園區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工作場所和100平方米住宅公寓(5年內免收租金),可提供2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不低於100萬元的風險投資和100萬元的貸款貼息。支持以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核心區創建國家級西安人才特區,支持西鹹新區建設國家統籌科技資源示範基地,省上優先在特區(新區)謀劃和布局重點項目。支持其他國家級開發區在人才管理和政策服務上大膽創新。健全人才市場體系,積極引進和培育國際化、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和中介組織,為各類人才引進、擇業和流動提供信息和平台。
15、強化高校、科研院所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設立工業研究院、研發中心、工程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充分發揮工業研究院作用,開展與省屬重點骨幹企業“一對一”或“一對多”的對接合作。到2020年,全省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擴大到200個,博士後創新基地發展到150個,努力使80%的博士後出站人員選擇留陝工作,規模以上企業博士後人數平均達到2-3人,50%的中小企業能夠通過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吸引到優秀人才。
六、加強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
 16、健全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各級黨委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營造鼓勵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設立陝西省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專項辦公室(陝西省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專項辦公室),掛靠省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統籌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協調重大工程項目、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協調重大人才工程,建立引進高層次人才服務機構,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務。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能完善相關政策保障,參與實施重大人才工程。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促進各項任務落實。
17、創新高層次人才遴選評價考核機制。設立陝西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專家評審認定委員會,按相關產業和技術領域聘請國家級知名專家,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其項目進行遴選認定。按照成果為要、突出貢獻的原則,完善高層次人才創新能力和創業業績評價機制,對納入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培養引進的人才,每2年進行一次考核,每5年重新進行一次認定,實行績效考核退出制度。設立陝西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獎,重獎有突出貢獻和業績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各地和省屬企事業單位要參照本意見制定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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