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臨泉縣委組織部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的組織建設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提出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和幹部政策,負責辦理我縣由市委管理的幹部的職務任免、工資、退(離)休報批手續;提出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管幹部的選拔、考察工作,辦理其任免、工資、退(離)休、出國(境)審批手續;負責鄉鎮黨委及縣直部分股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制定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四)負責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的推選和市黨代會有關組織方面的工作,指導基層開好黨代會,負責人代會的有關人事工作。
(五)從巨觀上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我縣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負責全縣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縣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七)主管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縣幹部教育的政策、規劃;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高級知識分子以及組織人事幹部的培訓。
(八)負責抓好全縣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安排、督促和指導基層黨政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評議工作。
(九)研究和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改革、規劃,對全縣人才工作進行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知識分子工作。
(十)負責全縣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民眾團體、法院、檢察院和民主黨派機關等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制定或參與制定幹部監督管理制度和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
(十二)歸口管理縣委老幹部局。指導退(離)休幹部巨觀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組織部設7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協助部領導管理部機關工作,協調部機關各室的工作關係;制訂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保管;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值班工作;負責內部工作計畫和總結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室(縣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制定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和工作步驟,指導全縣黨組織設定和理順隸屬關係的工作,辦理屬本部受理的黨組織設定和調整隸屬關係的審批工作;承辦縣黨代會、人代會的有關組織工作,督促、指導鄉鎮黨委和其他基層黨組織按期召開黨代會或黨員大會,協同有關部門對鄉鎮人代會的選舉工作進行聯繫和指導;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督促鄉鎮和縣直各部門黨委(黨組)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會同其他室對各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進行檢查、指導;指導基層黨委抓好基層組織整頓、建設和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幹部的理論培訓和崗位培訓;總結推廣先進基層組織和優秀黨員的事跡及經驗;組織指導全縣黨組織和黨員開展“雙培雙帶”先鋒工程、村級幹部規劃化管理、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為民服務全程代理、黨務公開等;加強組織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調查研究,探索新形勢下黨建工作新路子。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開展“五個好”黨委、“五個好”村黨支部建設活動;負責組織制定“七一”紀念活動的規劃和做好有關工作。
(三)黨員管理室
負責調查了解黨員隊伍建設情況;負責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協調、規劃、檢查、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維護黨員合法權益;指導全縣各級黨組織做好黨員工作和建黨對象、預備黨員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黨費的收繳與管理、黨員組織關係的轉移;負責全縣黨組織和黨員年報、統計工作;承辦有關老黨員的慰問活動;承辦黨員因私出國(境)保留黨籍的審批工作。
(四)幹部室
負責調查了解幹部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及全縣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負責辦理我縣由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退(離)休及工資的報批手續,辦理縣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退(離)休的審批以及部分幹部任免徵求本部意見的批文手續;綜合協調、研究幹部巨觀管理工作和幹部管理具體政策的貫徹執行;綜合協調有關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負責市管幹部因公、因私出國(境)的報批和備案工作,承辦我縣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批和科級幹部因私出國(境)的政審工作;負責全縣青年幹部工作,承辦縣處級後備幹部調整和上報審批工作;承辦科級後備幹部和縣直中青年幹部上掛和下派鍛鍊工作;負責全縣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工作;管理縣管幹部和部管幹部的檔案;參與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本部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的管理工作。
負責考察鄉鎮和縣直正、副科級領導班子及上述部門縣委管理的幹部。隊縣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和退(離)休等問題提出建議,負責鄉鎮、部分縣直單位公務員管理部門(含參照公務員管理部門)科室正職、副科級單位副職的資格審查和備案工作;了解掌握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參與縣黨代會、人代會換屆人事安排工作,負責鄉鎮換屆人事安排的考察,對人事安排方案提出建議,提請審批。
(五)幹部教育培訓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縣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組織縣管幹部及其後備幹部的培訓,承辦到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市委黨校、縣委黨校及有關幹部院校學習的領導幹部學員的選調,以及出國(境)培訓人員的選派工作。負責組織室牽頭提出的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社區黨管幹部及非公有制企業黨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及知識分子工作情況的檢查指導;負責牽頭抓好全縣人才工作,研究和制定全縣人才工作的政策、規劃,對全縣人才工作進行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探索人才隊伍建設的途徑和辦法,督促檢查各單位人才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推廣人才工作經驗,參與專家和拔尖人才的培養選拔、管理、推薦和使用,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聯繫專家人才工作,組織開展專家人才有關活動;負責人才統計工作;承擔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幹部監督室(縣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對全縣正科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並監督;督辦或參與查處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和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承辦有關單位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定期收集上報幹部問題信息,建立健全乾部問題信息庫;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前公示工作,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風的舉報;參與縣委管理幹部的任用、考察和年度考核;參與對領導幹部任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成果運用工作;負責審理縣管幹部和按規定屬縣委審批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出生年月以及其他歷世遺留問題;承辦縣委及部領導交辦的有關幹部問題的審理和調查核實工作,並提出加強隊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建議;研究加強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監督工作;指導全縣的幹部調查審理工作。
(七)研究室
負責完成組織工作調查研究課題和黨的組織工作重要方針、政策執行情看進行調研;承辦組織工作會議檔案、報告和講話稿;審核全縣組織工作的有關檔案和規定;配合幹部室具體指導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的調查研究;辦好部刊《臨泉縣組工信息》,承擔全縣組工宣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合組織宣傳隊伍建設;承擔全縣組工信息工作,負責組工信息的撰寫、整理和上報工作,負責組工信息員培訓。
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負責黨員電化教育工作。貫徹落實省、市委組織部有關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的指示,確立黨員電教“為經濟建設服務、為黨的建設服務、為推動整個組織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和縣委組織部的重點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全縣黨員電教工作計畫,履行規劃、指導和管理,協調全縣黨員電教工作的職能;根據市委組織部要求和本縣實際,負責抓好全縣黨員電化教育網路建設和電教隊伍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黨員電教片的製作及黨建電視欄目的開辦;負責全縣黨員電教工作的技術培訓和黨員電教設備的管理;深入基層,調查和掌握全縣黨員電教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及時向部領導匯報;發揮自身技術優勢,為本縣基層黨建、幹部管理等工作搞好宣傳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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