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縣直機關共有13個口,應設立分工委11個、現有基層黨委8個,總支37個,黨支部376個,黨員總數6700餘人。
主要職責
根據臨編委[2007]21號檔案規定,主要職責:
(一)領導縣直機關黨的工作,負責制訂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縣委對縣直機關黨
的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督促檢查縣直機關對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定的貫徹落實。
(二)領導縣直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縣直機關各部門及單位黨組
中心組學習,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縣直單位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會同有關
部門組織安排縣直機關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培訓。
(三)指導縣直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群
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反映縣直各部門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負責對縣直機關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進行檢查、監督。
(四)指導和協調縣直機關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工作。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負責縣直各部門及單位(除縣委組織部直接管理外)黨委、總支、支部委員會的成立或
撤銷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領導縣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群團
組織工作。
(六)加強對基層機關黨建工作的組織交流和協調指導。
(七)領導縣直武裝部的工作。
(八)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管理機關工作,協調各室(部)工作關係;負責會議組織和文電處理、檔案、財
務、保衛、保密、文印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
作;指導黨組織和黨員同非法組織作鬥爭,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組宣部
負責指導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建設,發展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負責縣直機
關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負責機關各單位黨組織的成立、換屆或撤銷及其書記、副書記的考
察、任免工作。負責黨務幹部培訓和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機關黨建調研、爭先創
優、表彰總結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縣直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企業及非
公有制經濟黨組織的成立或撤銷及其書記、副書記的審批、任免工作;負責縣直機關先進典型
宣傳報導和重大節日等社會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縣直機關各單位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工
作。
群工部
負責縣直機關團的工作,負責縣直機關各單位團組織的成立或撤銷及其負責人的任免、審
批工作。負責縣直機關的婦女工作,負責縣直機關各單位婦女組織的成立或撤銷及其負責人任
免、審批工作。負責辦理縣直關心下一代工作。
縣直武裝部
領導縣直武裝工作;負責兵役登記和兵員徵集工作;負責民兵組織的整頓、管理和訓練工
作;負責民兵應急分隊建設;負責組織民兵完成戰備和急難險重任務;負責開展民兵政治教
育,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全民國防教育。
縣直紀工委
作為縣紀檢的派出機構,縣直紀工委領導縣直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對縣直單位反腐倡
廉的宣傳教育和黨員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