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皋蘭縣委宣傳部

主要職責

1、根據中央、省、市及縣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和落實全縣思想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組織協調全縣宣傳思想戰線各方面的工作。
2、負責全縣理論宣傳教育和幹部的理論學習培訓工作,管理縣委講師團。
3、及時掌握各個時期、各個階層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企事政工人員初級職稱的評定和中高級職稱的申報工作。
4、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發展規劃,安排落實各類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承辦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指導、協調全縣的新聞出版工作;負責新聞報導的通訊聯絡和通訊員隊伍的業務培訓工作;搞好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對外文化交流協會工作。
6、指導、協調全縣黨員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國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和農村基層支部黨的思想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在政治方向、方針政策和宣傳思想業務上指導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圖書發行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協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
8、按照中央及省、市的要求及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縣屬宣教口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及工作考核;會同組織部門搞好宣教口各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
9、完成縣委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縣委外宣辦、縣思想政治工作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外文化交流協會。縣委講師團、縣文明辦、縣國防教育辦與縣委宣傳部合署辦公。

單位駐地

辦公地址:皋蘭縣蘭泉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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