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定縣委宣傳部

(二)劃入的職能1、承擔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精神文明辦)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是:一、指導全縣的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科學規劃工作。 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精神文明辦)設在縣委宣傳中。

職能調整

(一) 劃出的職能
1、將巨觀指導文化市場管理的職能交給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
2、將牽頭管理全縣學校德育工作的職能交給縣教育局
3、將聯繫和指導黨校工作的職能交給縣委組織部。
4、將協調管理全縣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能交給縣政府。
(二)劃入的職能
1、承擔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精神文明辦)的日常工作。
2、負責全縣對外宣傳和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主要職責

縣委宣傳部是主管意識形態方面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指導全縣的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社會科學規劃工作。
二、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縣直各新聞單位的工作,對普定報社、廣播電視台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三、巨觀指導、協調全縣精神產品的生產;聯繫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代管縣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四、規劃、部署全縣思想政治工作;代管縣精神文明辦;研究和改進全縣民眾思想教育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政工職稱的評審和指導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對外宣傳工作,研究提出對外宣傳工作的規劃和方案,及時提出縣內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對外宣傳的對策建議;配合縣政府重大新聞發布;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縣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綜合性和跨縣、跨部門對外宣傳活動。
六、受縣委委託,會同縣委組織部管理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統部門(單位)的領導幹部;管理縣直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統各單位未列入縣管理的重要崗位和重要輿論陣地主要領導幹部;對縣直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統一般幹部和職工的人事任免和調動提出建議;制定對鄉(鎮)黨委宣傳幹部和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七、提出全縣宣傳思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協調系統內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八、完成縣委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宣傳部內設3個職能室。

(一) 辦公室

負責承上啟下,協調內外;掌握工作動態,提供有關工作信息;負責督辦、查辦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做好機關文秘、圖書資料管理和行政後勤服務工作。根據授權,負責縣直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統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部機關幹部(含部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部黨支部搞好部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工作;協助搞好部機關工、青、婦工作。

(二)理論室

負責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
做好有關知識分子工作和幹部培訓;負責全縣政工職稱的評審和指導工作;了解全縣幹部職工的理論學習情況、負責全縣幹部職工的理論考試工作;擬定全縣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的社會科學規劃研究課題的申報、管理工作。

(三)宣傳室

負責規劃、部署思想政治工作,調查了解幹部、民眾的思想狀況,組織對全縣先進典型的學習推廣;負責新聞輿論導向;負責與普定廣播電視台、普定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的業務聯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精神文明辦)設在縣委宣傳中。其職責為:
在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擬定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縣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開展;組織各種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評選文明單位;規劃和安排全縣農村精神文明活動中心建設;總結推廣全縣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典型經驗。
縣委對外宣傳辦公室(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簡稱縣外宣辦)設在縣委宣傳部。其職責為:
組織實施對外宣傳活動,配合負責縣政府生大新聞發布;負責與縣內媒體的外宣工作的業務聯繫;負責我縣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外宣品製作等方面業務工作,指導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人員編制

縣委宣傳部行政編制7名(含縣精神文明辦、縣外宣辦),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2名(1名兼精神文明辦主任,1名兼外宣辦主任),文明辦專職副主任1名;正副室主任3名。

其他事項

1、參照中央、省委、市委宣傳部對相關機構設定規格,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可配備正科級幹部。
2、普定報社為縣委宣傳部直屬副科級事業機構,事業編制6名,其中:總編1名(兼),副總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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