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批示;負責全縣離退休幹部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制定或參與制定老幹部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定;對老幹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縣委和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搞好離退休幹部黨總支部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離退休幹部隊伍的思想穩定。
(四)抓好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落實,切實從政治上關心離退休幹部;組織和引導離退休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負責老幹部工作的宣傳輿論和辦好《老幹部工作簡報》。
(五)抓好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的落實,針對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和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
(六)負責處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
(七)抓好縣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抓好本部門的自身建設。
(八)對全縣離退休幹部的喪事和善後工作進行政策指導。
(九)負責完成縣委和縣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