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

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

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的協定》,該協定於2013年3月22日(莫斯科時間)在克里姆林宮孔雀石廳里由中俄兩國外長簽署,於2014年4月26日生效。

背景

俄羅斯遊客在吉林省琿春邊防檢查站辦理入境手續。 俄羅斯遊客在吉林省琿春邊防檢查站辦理入境手續。
中俄互為最大鄰國,雙方人員交往源遠流長,各領域合作影響深遠。進入新世紀以來,在兩國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不斷深化的背景下,兩國人員往來進入“快車道”。尤其是近兩年(2011年至2012年),中俄互為公民主要出境目的地國之一,人員往來連年超過300萬人次,平均每天有近1萬人在中俄間旅行。人員交往蓬勃發展有力地推動了兩國各領域交流合作,也在不斷夯實兩國友好關係深入發展的民意基礎。

為進一步發揮兩國人員往來的潛力,服務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更高水平,中俄雙方認識到,有必要通過外交渠道加強合作,在出入境和停居留方面消除或簡化與兩國友好關係發展不相適應的限制條件,使相關便利措施制度化。

磋商曆程

2010年6月,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外交部領事司代表中國政府與俄羅斯政府主管部門開始了便利公民往來協定的談判。經數輪磋商,十餘次交換文本草案,雙方逐漸縮小分歧,在2012年5月舉行的中俄第16輪領事磋商中,就公務護照持有者互免簽證、簡化簽證邀請函手續等主要問題取得突破性進展。之後,雙方進一步細化相關條款,在習近平主席訪俄前夕終於就協定文本達成一致。
2013年3月22日下午(莫斯科時間),在克里姆林宮孔雀石廳里,在國家主席習近平和俄羅斯總統普京的共同見證下,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和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分別代表雙方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的協定》。這份政府間協定因重點便利和服務兩國間公民往來而獨具特色,為進一步擴大雙方人員交往,進而促進兩國各領域交流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主要務實惠民內容

一是兩國持公務護照者可免簽入境並短期停留。這一規定極大便利了雙方公務人員的往來。
二是為執行國家間或部門間合作項目人員以及雙方商務、文教、體育交流人員申辦簽證調整了邀請函相關手續。這將極大地簡化上述人員申辦簽證的程式,節省時間。
三是對雙方公民辦理簽證費用、時限、免簽證費及因人道主義原因提供簽證特別便利等作出明確規定。既規範了簽證頒發程式、減少簽證頒發機關的隨意性,又便利申請人安排行程,體現出對簽證申請者的人文關懷。

影響

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生效後,辦理赴俄簽證手續簡化、相互往來更加便利,可以大大增強雙方合作的信心。另一方面,兩國民眾接觸的機會多了,相互了解不斷加深,更容易拓展新的合作領域和項目。可以肯定地說,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的實施將為今後中俄各領域交流合作創造了更好條件。
中俄關係發展催生了《便利公民往來協定》,反過來該協定的實施也將為中俄關係發展提供有力支持。相信中俄《便利公民往來協定》生效後,兩國人員往來將掀開新的一頁,雙方友好交流與合作也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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