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照我看來,在倫理學上,正像在一切哲學學科上一樣,充滿其歷史的困難和爭論主要是由於一個十分簡單的原因,即由於不首先去精確發現你所希望回答的是什麼問題,就試圖作答。即使哲學家們在著手回答問題以前,力圖發現他們正在探討的是什麼問題,我也不知道這一錯誤根源會消除到什麼程度;因為分析和區別的工作常常是極其困難的:我們往往不能完成所必需的發現,儘管我們確實企圖這樣做。然而我好作這樣的想法,即在許多情況下果決的嘗試足以保證成功;因此,只要作了這種嘗試,哲學上許多最觸目的困難和爭論也就消失了;無論如何,哲學家們似乎一般並不作這一嘗試;而且,不管是否由於這種忽視,他們總是不斷力求證明“是”或者“不”可以解答各問題;而對這類問題來說,這兩種答案都不是正確的,因為事實上他們心裡想的不是一個,而是幾個問題,其中某些的正確答案是“不”,而另一些的是“是”。
我在本書中已力圖將道德哲學家們通常自稱從事解答的兩類問題清楚地加以區分;但是正像我已證明的,他們幾乎總是使二者不僅相互混淆,而且跟其他問題混淆起來。第一類問題可以用這樣的形式來表達:哪種事物應該為它們本身而實存;第二類問題可以用這樣的形式來表達:我們應該採取哪種行為?我已力求證明:當我們探討一事物是否應該為它本身而實存,一事物是否就其本身而言是善的,或者是否具有內在價值的時候,我們關於該事物究竟探討什麼;當我們探討我們是否應該採取某一行為,它是否是一正當行為或義務的時候,我們關於該行為究竟探討什麼。
本書目錄
序
第一章 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1、為了給倫理學下定義,我們必須發現,什麼對一切無可置疑的倫理判斷來說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
2、但是,這種判斷跟人類行為無關,而跟一定的屬性“善的”和它的對立面“惡的”有關,該屬性既可適用於行為,又可適用於其他事物。
3、一種科學倫理學的判斷的主體和某些學科的判斷的主體不一樣,並不是“特殊的事”;
4、但是,這種倫理學包含一切斷言“斷性”對任一主體的關係之普遍判斷,從而包括決疑論。
5、然而,這種倫理學不僅必須探究哪些事物是普遍與善性相關的,而且必須探究它們與之相關的這個屬性是什麼;
……
第二章 自然主義倫理學
第三章 快樂主義
第四章 形上學的倫理學
第五章 關於行為的倫理學
第六章 理想事物
譯名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