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變性原則

不變性原則

不變性原則是歸因理論中的概念。在社會心理學的理論中,要進行正確的歸因,必須遵循一些原則,其中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海德認為人們在進行歸因時通常使用不變性原則。

定義

不變性原則是指:假如某特定原因總跟特定結果相聯繫,前者不存在時後者也不出現,就可把後者歸因於前者。  

也就是尋找某一特定結果與特定原因間的不變聯繫。如果某特定原因在許多條件下總是與某種結果相聯,如果特定原因不存在,相應的結果也不出現。這就可把特定結果歸結於那個特定原因。不變性原則的思想方法是科學的,用這種方法可找到某種行為或其結果的關鍵原因。

歸因的其它原則

打折扣原則

產生某一結果時除存在特定原因外,也存在其它似是而非的原因。就不能輕易地把這一結果歸於某特定原因。

相應推斷的預言原則

如果外力(社會需要、規範與習俗的勢力。懲罰的壓力、強制性等)強大、人的行為就不一定是真實態度的表現,可作外部歸因;如果外力小而又有自由選擇的機會,人的行為與隱含的真實態度就有較大的一致性,可作內在歸因。

協變性原則

歸因時,應根據所把握信息的三種特性即區別性、一致性和一貫性的高低,對行為進行客觀刺激物(存在)、行動者(人)或情境這三方面的歸因。當行為反應的區別性、與他人的一致性和行動者本人的一貫性均高時,可對這種行為作客觀刺激物即存在的歸因;如果只有一貫性高,就可對行為進行行動者本身的歸因;如果只有區別性高,則行為反應可能源於某一特殊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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