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事件回顧

廣東省雷州市水務局欠360萬水利工程款15年不還。當事人莫文海一紙訴狀將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務局告上法庭。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一審、終審做出判決,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務局償還欠款。對此,雷州市副市長陳漢樞稱“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近日,這句話在網上持續燃燒,雷州市委宣傳部主要負責人說,陳漢樞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言語有欠妥當;不過這應該是陳在接受中央電視台採訪時,過於緊張導致表達有些誤會。(12月29日《南方都市報》)

相關觀點

不能盲目信法院,言外之意就是不能盲目相信法律,法院規法院,判決歸判決,法律歸法律,政府部門執行不執行是另外一回事,法律有威嚴和聖神感,但是政府有權力,在權力面前,常常權比法大,法律和權力較量,往往就像雞蛋碰石頭,不自量力、自作自受,甚至有時候被碰得粉身碎骨,這是一種法律套用的錯位和無奈現實的窘境。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更不要說是政府部門了,政府部門本身就是法律的化身,不僅是法律的制定和起草者,也是法律的執行者和監督者,但是,執法者不待見法律,不執行法律,並且因此成為了習慣性的思維和作為,而並非什麼“過於緊張”說,水利部門欠360萬水利工程款15年不還就是這種現象最生動的例證,反正大權在握,法院和法律也奈何不了政府部門,於是欠債不還也就成了二賴子政府最常用的無賴手法。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可惜的是,在現實的法律實踐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卻屢屢被踐踏,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門和官員,喜歡高高凌駕於法律之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喜歡對自己網開一面,渾水摸魚,和稀泥,走歪門邪道,肆意揮舞權力愚蒙法律和老百姓,如此,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和國家就缺少了公信力和說服力,但是可惜的是更多的政府部門和官員卻陷入了集體無意識的泥潭不能自拔。
另一方面,副市長所言的“不能盲目信法院”,其實更多的是一種真情流露的肺腑之言,更是真切的言為心聲的大膽表達,也不必用“過於緊張”和“言語有欠妥當”來搪塞,說出了很多人對於法院和法律的大實話,君不見,一些法院的判決,在權力、金錢、美色和潛規則的左右下,有法不依,徇私舞弊,知法、犯法和枉法,黑白顛倒,屢屢製造不公的判決和違反法律良心的判決,如此,怎么能夠讓公民相信法院,篤信法律,更不要說身為局中人和體制內的副市長了,怎么能夠出污泥而不染?
“不能盲目信法院”,雖然消極,但是何嘗不是一種警示呢,首先是警示政府部門和官員,要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積極維護法律的權威、尊嚴和神聖感,帶頭踐諾法律;其次是對法院和法律的警示,如果司法審判不能做到公開、公平和公正,不能做到陽光和廉潔審判,那么就是從源頭上污染了法律的乾淨河水,為禍猶劣,第三,建設法治社會,全社會都要篤信法律,唯有全民信法,才能全民守法,進而才能營造人人遵紀守法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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