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宣而判

宣判,即宣告判決,指法院當眾宣告對案件的處理決定。 “不宣而判”則是指不對公眾宣布,而實際上做出判決。 比如,個別法院對一些民事案件開庭審理後宣布另定日期宣判,過後不經宣判直接將判決書發給當事人。

宣判,即宣告判決,指法院當眾宣告對案件的處理決定。
不宣而判”則是指不對公眾宣布,而實際上做出判決。
比如,個別法院對一些民事案件開庭審理後宣布另定日期宣判,過後不經宣判直接將判決書發給當事人。
再比如,某些案件,律師辯護駁倒了檢察院的公訴,法庭為了維護檢察院的面子而沒有當眾宣判,私下判決了再由法官把判決書送達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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