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

內設行政審批大廳、結算中心、投訴中心、商務中心及職工活動室、黨員活動中心、會議室等。 同時還成立了“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工會”、“共青團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委員會”和“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婦委會”工青婦等群團組織。 履行以電子政務網為依託,對全縣行政職能部門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及相關公共服務性事項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簡介

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是上高縣人民政府設立的為統一辦理、聯合辦理、集中辦理行政審批及相關公共服務事項、收費事項而設立的綜合服務視窗,是集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公共服務、信息諮詢、政務公開、便民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是規範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服務管理機構。
中心成立於2003年10月,是江西省成立較早的縣級行政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具體指導和各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體中心人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崗位,奉獻赤誠,曾先後榮獲“江西省模範職工之家、宜春市雙優工作先進單位、宜春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達標工作先進單位、宜春市行政服務紅旗中心、宜春市文明規範服務示範視窗、共青團宜春市委青年文明號、上高縣組織工作先進單位、上高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單位、上高縣黨員幹部教育工作先進單位、上高縣宣傳思想工作先進單位、上高縣統戰工作先進單位、上高縣綜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一、中心概況中心坐落在縣城敖山大道9號,總建築面積4600平方米。現有進駐單位42個,共設定視窗33個,其中單一性行政審批服務視窗25個,綜合性行政審批服務視窗1個(由10個單位共同組成),公共服務視窗3個,便民服務視窗4個。進駐的行政審批事項206項,收費項目219項。現有工作人員98名,均由各單位按照品行端正、業務熟練、服務熱情、廉潔奉公、正式在編的要求選派。中心功能齊全、設施完備。內設行政審批大廳、結算中心、投訴中心、商務中心及職工活動室、黨員活動中心、會議室等。行政審批大廳內裝有中央空調、大螢幕顯示屏、電子觸摸諮詢台、電腦寬頻網、直撥程控電話、投影儀等辦公設施。行政審批大廳視窗布局合理。整個審批大廳劃分成5個管理區,每個管理區都確保有兩名以上的黨員幹部參與大廳管理,以便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在各項工作中的模範帶頭作用;業務關聯度較大的視窗或業務性質相近的視窗部署在同一個區(或相鄰區、相鄰視窗)。

發展歷程

中心在2003年10月成立之初,定名為“上高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屬縣政府派出的直屬正科級機構,主要履行有關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等職能;2004年8月,縣委、縣政府在中心增掛了“上高縣最佳化環境、優質服務工作辦公室(‘雙優’辦)”的牌子。2006年7月,根據宜春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精神,“上高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更名為“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同時,成立了“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為“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機構。為便於管理,還成立了“中共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委員會”,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兼任黨工委書記,黨工委下設5個支部。同時還成立了“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工會”、“共青團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委員會”和“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婦委會”工青婦等群團組織。2011年3月28日,縣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決定:在“上高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增掛“上高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監督管理中心”牌子,與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合屬辦公。履行以電子政務網為依託,對全縣行政職能部門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及相關公共服務性事項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中心以“愛黨、愛國、敬業、奉獻”為的精神支柱,秉承“誠信、標準、卓越、服務”的宗旨,打造“塑造文化構築和諧、創造標準規範行為、改革創新追求卓越”的理念,堅定為“人民服務”的價值觀,增強建立“卓越公共服務團隊”的意識,緊緊把握“團結、和諧、創新”的發展導向。
(一)著力加強黨的建設。積極開展爭創“五型”(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效能型、廉潔型)、“三建”(建強基層組織、建功科學發展、建設美好上高)黨組織活動,做到“五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民眾反映好;“五帶頭”-- 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民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按照“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的總要求,運用學習宣講,讀書演講等各種形式的活動,不斷提高輿論引導能力。藉助各級電視台、網站和各類報刊雜誌等提升中心的知名度,擴大影響力。堅持標本兼法、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著力抓環境、抓作風、抓預防、抓懲治,堅定不移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二)深入開展“兩集中、兩到位” 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使部門行政審批職能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部門內設機構再集中到行政服務中心;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到位,部門向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授權到位,加快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破解“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人難找”的難題,做到“進一個門辦結、一站式審批”,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務對象。(三)深化視窗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力求實現服務公開、辦件質量、形象展示、服務行為、人員配備等的標準化。創新行政審批方式,積極推行集中審批、聯席審批、網上審批新方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席代表制、一審一核制、限時辦結制、聯席審批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一個視窗對外製。逐步完善視窗的諮詢、受理、辦理、告知、頒發審批結果、收費等功能,努力把中心建設成為“陽光政府的縮影、行政效能的典範、優質服務的樣板、最佳化環境的視窗”。
(四)大力推行電子政務。以成立“上高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監督管理中心”為契機,依託全縣統一的電子政務網路平台,逐步將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納入到電子政務網路及其相應的系統中受理和辦理;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入口網站,逐步為公眾免費提供表格下載、線上查詢、線上諮詢、線上申請、線上辦理、網上投訴、網上調查、線上訪談、網上直播等電子化服務。(五)監督管理方式。中心率先在我縣實行“朝九晚五”作息制、指紋刷卡考勤方式,在“管理人員督查、周講評、月考評、年終總評”的基礎上,不斷創新監督管理方式。設定視頻監控點,通過網路進行視頻監控,實現對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在崗情況和辦事效率的有效監督。配置電子監察系統,對相關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從受理到辦結進行實時、同步、全程的電子監察,對違規行為分別發出預警、黃牌、紅牌三種警示信號警示相關人員及時糾正;設定行政績效測評量化標準,對相關單位的行政效能進行打分、考核和評估。(六)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調整。本著合法、合理和便於監督的原則,建立行政審批事項規範目錄,擬定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標準,把握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範圍,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管理,對每次清理和調整後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相關的監管制度,確保取消的不再審批,下放、委託的承接到位,暫停的停止審批等。
(七)重視先進文化建設。中心以人為本,推行“為您服務是我們中心人最大的快樂”理念,以先進的文化引領中心管理和中心工作人員的價值觀念、道德規範、行為準則,促進中心文明和諧,提升中心服務水平。倡導愛國守法、敬業誠信和勤儉節約,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和行為規範。深入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德建設。提倡修身律己、勤勉做事、踏實做人。充分發揮文化具有深刻、久遠的影響力等特點,在潛移默化中夯實中心的文化底蘊。培育中心文化理念,加強精神文化建設;大力最佳化服務環境,加強服務文化建設;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開展豐富多彩活動,加強行為文化建設。
(八)積極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規範公開的內容和程式,確保辦事公開全面真實;不斷豐富辦事公開的形式,切實提高辦事公開效率;建立健全辦事公開制度。採取紙質公開和網上公開相結合的方式,真實、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強制的實施主體、依據、程式、期限、法定收費項目及標準、辦理結果等政務信息,讓權力在陽光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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