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駟院左司

康熙三十四年十一月鑄給司印,遂移辦理堂上事務郎中於左司掌印。 康熙三十八年裁員外郎一員,康熙五十九年增設委署主事、筆帖式各一員。 雍正元年(1723)復於筆帖式內揀選委署主事一員,雍正十二年將委署主事裁撤。

機構名。上駟院下屬機構之一,掌稽核內外馬廄、牧廠之馬駝數目並均齊賞罰等事。康熙三十三年(1694) 五月置,設兼司侍衛二員、員外郎三員、主事一員、筆帖式七員,辦理司內事務。康熙三十四年十一月鑄給司印,遂移辦理堂上事務郎中於左司掌印。康熙三十八年裁員外郎一員,康熙五十九年增設委署主事、筆帖式各一員。雍正元年(1723)復於筆帖式內揀選委署主事一員,雍正十二年將委署主事裁撤。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1758年年初), 又於筆帖式內擇一人任委署主事,給予六品虛銜頂戴,協理檔案事務;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將額設郎中一員移於堂上為坐辦堂郎中,仍兼辦左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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