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1963年10月,人民解放軍空軍調集數個地空飛彈營,在上饒地區集群設伏。11月1日,U-2飛機1架,從台灣起飛,由溫州入陸,3小時後進入設伏區,高度20500米,時速750公里。人民解放軍空軍地空飛彈部隊群指揮所令某營負責殲滅。 當U-2飛機臨近該營火力範圍時,改變了航向,不符合預定的射擊條件。群指揮所令相鄰地空飛彈部隊採取戰術措施,誘其就範。及至該營將要接通制導雷達天線時,擔負直接指示目標的雷達突然丟失目標。營長及時下令改用另一目標指示雷達求測射擊諸元。此時,目標已超過規定的接通天線距離,但營長未動搖決心,仍下令接通天線,並從顯示器邊緣發現目標信號。經操作人員快速引導、跟蹤,營長下令發射3枚飛彈,一舉將U-2飛機擊落。
獲獎
戰後該營立集體一等功,受國防部通令嘉獎。因該營多次擊落敵高空偵察機,營長岳振華被授予“空軍戰鬥英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