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2000年11月。是中國大陸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中心依託上海海事大學雄厚的航運專業基礎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本科教育高地法學(海商法)專業,以上海市重點學科國際法學(海商法)為龍頭,涵蓋海商法、國際航運政策與管理法、海事國際私法等海商法律學科群中的基本和主要領域。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准,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於2007年12月確定為上海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心以航運法律和政策的研究為特色,重點研究我國海商法、航運法的理論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國家航運強國戰略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中的法律與政策問題戰略,並為此積極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積極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省部級科研項目。中心下設海商法研究室、國際航運政策與管理法研究室、海事國際私法研究室,是國內惟一的以“海商法研究中心”命名、全方位從事有關航運的法律與政策研究、立法與決策諮詢和人才培養的機構。
上海海事大學自建校以來一直設有以海商法為核心的國際法學類課程,在海商法界權威魏文翰、魏文達教授的帶領下,首開我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學與科研的先河。1979年,我校開始招收國際法學研究生,是我國最早開設海商法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為我國首批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迄今已經培養畢業法學碩士四百多名,為我國的港航、外貿、保險以及海事審判、律師行業輸送了大量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