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4月30日,坐落於上海市肇嘉浜路308號。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轄區是上海市、上海鐵路局、上海海事局所轄範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智慧財產權、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執行局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轄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海事法院、智慧財產權法院等專門法院以及17個區、縣法院。依法審理由其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指定審判的第一審案件;對中級法院、海事法院及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等。

法院簡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轄第一、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海事法院、智慧財產權法院等專門法院以及17個區、縣法院。依法審理由其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指定審判的第一審案件;對中級法院、海事法院及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等。高級人民法院指導、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機構設定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智慧財產權、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執行局等。此外還設有辦公室、政治部、幹部培訓處、審管辦、研究室、行政裝備處、監察室、法警總隊、法制宣傳處等綜合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上海高院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以司法體制改革為動力,強化審判工作,服務工作大局,推進法治上海、平安上海建設,堅持從嚴治院,建設過硬隊伍,努力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海高院著力推進司法公開,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在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台的基礎上,逐步構建了12368訴訟服務平台、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服務平台、律師服務平台、新聞信息公開平台等司法公開新的渠道。上海高院的司法透明度連續兩年名列全國法院第一。

上海法院作為全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堅決貫徹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對改革的統一部署,堅持頂層設計、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先易後難、依法穩妥的原則,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確方向,準確把握改革的目標任務,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上海高院著力抓好法院隊伍建設,加強廉政教育,強化審務督察;加強法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能力,為踐行司法公正、提升辦案質量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近年來,上海高院共榮獲個人一等功1人次,個人二等功18人次,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1人次。先後有鄒碧華、吳偕林、丁文聯3位法官獲評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盛勇強榮獲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