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胡永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

胡永慶,1963年生,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重慶市書法家協會理事。書法作品入展第四屆中國書壇新人作品展、全國第七屆書法篆刻展、第二屆全國百家精品展、全國首屆敦煌國際書法展、“小欖杯”全國書法大展、全國千人千作書法大展、全國第二屆草書大展、第四屆全國百家精品展、全國第九屆書法篆刻展、全國首屆冊頁書法展、當代書法名家系列工程“五百人書法精品展”、全國第二屆青年書法篆刻作品展、第三屆中國書法蘭亭獎展等。榮獲中國書法專業最高獎——首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第五屆全國楹聯書法展三等獎、文化部第十二屆群星獎優秀獎、新世紀全球華人書法展銀獎、重慶市政府獎——第二屆文學藝術獎等。

基本信息

簡介

男,2001年6月畢業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擔任上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同時擔任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上海法學會海商法分會副理事長。學科專長為國際私法、民商法。

人物經歷

主要經歷

2001.7-2008.10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副庭長

2008.11-至今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 副庭長

近年發表的論文和主編專著教材及承擔的課題

1、《知情同意理論中醫生說明義務的構成》 法律科學 2006

2、《法律選擇中的多邊主義和單邊主義》 月旦法學 2006

3、《審前程式與多元化調解機制 》 中國審判 2007

4、《民事調解中心理學方法的運用與完善》審判機制的構建與完善

(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5、《審判空間的變遷與法院社會治理功能的實現》審判前沿2008

主要成就

林散之書法展佳作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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