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十一)開展國內科技對口合作,推進對外和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交流。 (十四)負責區科技顧問團工作,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十八)根據國家和市農業區劃工作要求,做好本區農業區劃工作。

簡介

閔行區位於整個上海的西南部,位於整個上海版圖的中心,誕生過馬橋古文化,有著4000年悠久歷史,現有面積371.68平方公里,南北最長約30公里,東西最寬約31.5公里,西北-東南狹長,人口180.47萬,周邊與浦東新區、徐匯、長寧、嘉定、青浦、松江、奉賢等區接壤。全區下轄9個鎮、3個街道、1個市級工業區。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漕河涇高新技術開發區、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虹橋國際機場分布在區境沿。閔行區是上海市重要對外交通樞紐,虹橋綜合交通樞紐位於該區,也是上海西南地區重要的工業基地、科技創業區、現代居住區和區域性商業、物流中心,是一個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新城。區域內的虹橋國際機場、鐵路、港口、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外環線、城市道路,構築成獨特的立體化交通網路。閔行區境內水資源豐富,上海的母親河--黃浦江貫穿區境,吳淞江、淀浦河、大治河等骨幹水系與區內200多條河道組成縱橫交織、百川歸江的水運網路。黃浦江源自太湖和澱山湖,江寬水深,全長113公里,其中流經閔行區境段長達26.8公里,再經上海市區注入長江。 閔行區現共有工業企業3400多家,區工業經濟為鎮村、區屬集體經濟、私營經濟(包括外資),現有工業行業30個,涉及電子通訊、電氣機械、新材料、化學製品、服裝紡織、金屬壓延製品、食品等行業。區內現有莘莊工業區、四個區級工業區和13個鎮級工業園區。區、鎮、村、街道工業協調發展,工業企業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工業經濟運行狀態良好。閔行區創建都市型農業,堅持以農業為基礎,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廣泛開展科技興農,推進城郊型農業向都市型農業的轉變,使農業生產繼續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閔行區確定四大產業比重高項目,對花卉、雜交水稻、三元雜交瘦肉型豬和觀賞魚進行開發。以都市型農業為目標,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以高新技術為動力,以產業化經營為紐帶,最佳化結構,完善設施,提高檔次,建設一個集社會、經濟、生態功能為一體的現代農業。閔行區商業在發展中調整,在調整中創新,加快了大市場、大商場、大餐飲和社區便民商業“三大一小”的商業網路的建設步伐。閔行區擁有麥德龍閔行店、樂購七寶購物中心、好美家梅隴建材裝潢有限公司、易初蓮花虹橋店、友誼南方商城5家大賣場,超市、便利店遍布鎮、街道和莘莊工業區,方便了社區居民日用消費品的購買。在莘奉公路、滬青平公路、七莘路、漕寶路等主幹道旁,大商城、大賣場等大型專業市場形成集群效應,行業類別已涉及到建材裝潢、汽車配件、電腦家電、輕紡服飾等16個門類,規模較大的有東方國貿西部批發城、紅都建材市場、梅隴家庭裝飾市場、九星綜合批發城、莘莊舊車交易市場、七寶商城農副產品綜合市場。閔行區拓展外商投資新渠道,完善投資環境,使外向型經濟得到了較快發展。經過多年建設,現已擁有上海莘莊工業區、閔東工業區、閔北工業區等三座布局超前、基礎設施配套一流、投資服務系統完善的現代化工業園區。德國曼內斯曼公司、巴斯夫公司,日本的伊藤忠株式會社、丸紅株式會社、東棉株式會社,荷蘭的ING集團,韓國的現代株式會社,法國的聖戈班化學公司、阿爾卡特-阿爾斯通等一批跨國公司、知名公司紛紛落戶區內。閔行區將建設成為社會文明昌盛、經濟快速增長、環境質量良好、資源合理利用、生態良性循環、城市優美潔淨、生活舒適便捷、居民健康長壽的富有上海生態大都市特色的新城。閔行區將以其便捷的交通、齊全的市政設施、完善的服務體系、豐富的人文資源和優美的環境氛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和制定促進本區科技和信息化發展的有關政策。
(二)貫徹實施國家和市科技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研究制訂本區科技、信息化發展戰略,編制本區科技、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對接國家和市科技計畫項目,編制本區科技攻關計畫,推進自主創新,促進科技進步。
(四)推進“三區聯動”、產學研究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
(五)推進民生科技發展,提升社會事業科技水平和科技惠民、便民水平。
(六)推進科技創業,服務科技產業,組織科技企業年報統計,指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施科技企業“小巨人”工程。
(七)聯繫服務高新技術園區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對莘閔園區實施管理。
(八)負責技術契約登記認定和科技中介人。、技術市場管理,促進“四技”服務健康發展。
(九)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獎勵,會同區有關部門做好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的推薦、評選工作。
(十)加強科技政策宣傳,協同相關部門落實科教政策,開展科技政策評估,提高科技政策的實效性。
(十一)開展國內科技對口合作,推進對外和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交流。
(十二)協助編制科教興區、信息化專項資金預算,負責區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對使用去區財力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和管理。
(十三)負責對鎮、街道科技專職幹部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負責區科技顧問團工作,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十五)依據《科普法》及相關法規,組織實施《全民科學素質綱要》,提高市民科學素養。
(十六)依據《專利法》及相關法規,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十七)依據《防震減災法》及相關法規,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十八)根據國家和市農業區劃工作要求,做好本區農業區劃工作。
(十九)組織本區信息化和信息產業有關情況的調查統計及信息化指示指標的評測工作;籌措和管理本區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本區軟體產業基地和信息產業基地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市經信委做好本區信息企業的資質認定,信息產品和信息系統的測評認證工作。
(二十)負責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二十一)負責本區各領域和社區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類信息資源的開發;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和各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在本區的銜接和落實工作;組織實施本區信息化宣傳、培訓、引進人才、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區信息安全工作;組織建立本區信息安全責任體系;組織開展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協助監督管理和查處計算機設備、產品、網路和信息的相關安全問題,負責信息安全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十三)推進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
(二十四)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拆工作。
(二十五)承辦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知識產權局、市地震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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