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金山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規劃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的資源配製。編制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自。負責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二)負責本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互。制定並實施本區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划動。制定本區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監測傳染病。負責本區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負責本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處置和評估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災害、事故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推進本區醫教結合工作。
(三)負責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工作。開展計畫生育政策實施、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安全、健康相關產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臨床用血安全等監督管理。按職責分工承擔職業病防治相關工作,承擔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精神衛生等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全行業管理。負責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準入、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等監督管理。負責本區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臨床藥事工作及合理用藥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醫療設備、醫用耗材(試劑)、計畫生育藥具供應和發放等監督管理。開展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機構的服務質量、運行安全等監管和考評。
(五)負責本區婦幼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預等工作。組織實施社區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服務和指導,協調推進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偏高問題。開展優孕、優生、優育工作,提高本區出生人口素質,協調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醫教結合。
(六)負責本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動態監測。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機制。協調建立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機制。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七)負責本區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工作。制定並實施區域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規劃。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等指導。組織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政策。組織實施本區老年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八)貫徹實施國家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實施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本區中醫醫療資源配置。依法開展本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套用。加強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中醫藥學科建設、科研項目管理等工作。
(九)負責制定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學科發展、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特色學科建設、科研項目鑑定申報、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繼續教育管理。組織開展專業人員崗位培訓。組織協調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開展專業人才階段性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專業人才執業資格考核和認證。
(十)負責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新聞宣傳工作,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開展公民自願無償獻血。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
(十一)制定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各類信息數據的統計、分析、通報、評估。組織開展人口出生預測預報。
(十二)根據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要求,在全面預算管理主體框架下,負責編制完成本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各項事業經費、基本建設等經費的預算、決算。
(十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承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