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科技與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區科技發展與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協調推進高新技術產業、信息技術產業化工作;負責本區高新技術、信息套用技術的創新、成果轉化的推進、評估與申報工作;引導和促進信息產業的發展,推進信息化與產業化的融合;受理本區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鑑定和新產品鑑定的申報工作;依法管理本區技術市場,負責對技術契約進行認定登記。
(四)負責指導本區科技產業、信息產業的協調發展工作;負責本區科技進步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相關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和組織本區科技專家組的活動,對全區經濟、社會重大項目進行諮詢,對規划進行論證,為區領導提供決策諮詢。
(五)研究本區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參與科技預算編制。
(六)負責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區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及政策;實施科技人才培養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本區信息化項目建設與套用工作,按區政府批准許可權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對信息化重大投資項目和本區建設財力信息化項目提出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八)指導協調本區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協調智慧卡套用推廣工作。
(九)負責本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推進本區信息通信基礎的管線集約化規劃建設;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建設和綜合事務管理;指導部門網站建設和套用;負責本區社會保障卡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各社會保障卡社區受理點的相關工作。
(十)組織協調本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本區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和信息化專業人才預測、規劃與合作交流等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指導本區徵信服務行業,推動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
(十二)負責本區知識服務業的規劃、發展和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