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利管理處

根據上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組建上海市水務行政執法總隊等單位的通知》(滬編[2005]173號)和《關於調整上海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編制的批覆》(滬編[2005]4號),設定上海市水利管理處,增掛上海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個機構"。上海市水利管理處(上海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上海市水務局所屬的具體負責本市水利行業管理(水文、灘涂、海塘除外,下同)的事業單位。

簡介

主要職責

1、參與編制本市水利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抄,並監督實施;

2、負責擬訂本市河道自、堤防(防汛牆)、泵閘和農田水利設施技木質量標準互、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動,並對市管河道實施管理;

3、組織、指導、檢查、監督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起草制訂蘇州河整治工作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4、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農村節約用水等工作;

5、負責擬訂本市水閘,泵站防汛排澇、水資源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縣)綜合調水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本市水利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7、組織和指導本市水利工程設施安全鑑定工作;

8、負責協調處置水利行業突發性事件;

9、負責監管本市水利工程設施運行養護市場;

10、負責組織本市水利行業特有工種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及相關考核工作;

11、負責水利行業有關統計工作;

12、負責監督市郊結合部排澇泵站的運行管理;

13、負責編報年度部門預算,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14、參與起草、修訂本市水利行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15、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吸血蟲病防治工作;

16、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17、協同有關行政審批部門,開展相關許可項目的查勘、論證工作並提出意見;

18、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擅自填堵河道、堤防開缺、設定排水(污)口等工作;

19、承辦市水務局、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上海市水利管理處(上海市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7個職能科(室)即:

I、辦公室(財務科)

2、河道科

3、水閘科(信息技術科)

4、農水科

5、規劃計畫科

6、蘇州河綜合管理科

7、政工科(組織人事科)

人員編制

上海市水利管理處人員編制定為 75名,其中正副科級領導職數為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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