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發展和改革局

一、職責調整(一)劃入職責將原縣科學技術局、原縣糧食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二)增加的職責增加有關國家、自治區科技計畫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廣的具體管理、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等職責。 (四)劃出職責將組織實施有關國家指令性和指導性工業產品年度生產計畫及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的職責劃給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上林縣委員會 上林縣人民政府關於上林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上發〔2010〕8號),設立上林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將原縣科學技術局、原縣糧食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有關國家、自治區科技計畫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廣的具體管理、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等職責。
(三)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劃出職責
將組織實施有關國家指令性和指導性工業產品年度生產計畫及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的職責劃給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五)加強的職責
1、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全縣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縣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統籌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2、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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