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兵伐謀
出自《孫子兵法.謀攻篇》:“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伐謀”,指以己方之謀略挫敗敵方,不戰而屈人之兵。孫武認為伐謀最為有利,故為“上兵”,是最好的戰爭手段。
孫子兵法
上兵伐謀
謀攻篇十六.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轅輥,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瘭,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注釋
1.故上兵伐謀:用兵之道,以計謀取勝為上。
2.伐交:以外交手段瓦解敵人。〔曹操注為:交,將合也。〕
3.修櫓轅輥;櫓,大盾。轅輥,(yuan,gun),攻城之車具。
4.距瘭;修土山以越過城牆進攻。瘭(yin),通“堙”,土山。
5.蟻附:士兵多如螞蟻,緣城牆而上。
6.頓:疲憊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