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二)組織實施全縣地方各稅及其他各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開展稅收征管改革、稅收宣傳及地方稅收調研工作,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縣地稅系統的推廣、套用工作。
(五)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六)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八)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內部財務審計、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制定本局的工作計畫、總結,並負責督查辦工作;辦公室全面工作,組織完成各項任務;組織制定本局各項政務性規章制度並落實執行;稅收信息、宣傳工作的領導與管理;本局綜合類材料的編寫與審核工作,收文的擬辦和發文的審核工作;對本部門幹部的管理教育工作,督促本股室人員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稅政股
主持稅政股的執法工作;地方稅及各種地方基金、稅費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制定並組織實施單項稅種稅政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稅收減免退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有關稅種重點稅源的監控和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檢查;有關稅種代扣代繳的管理工作,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節基金、防洪保全資金等規費的代征管理工作;地方稅、規費政策執行資料調查工作及其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稅政工作。征管股
負責制訂征管股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組織制訂綜合性的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並貫徹落實,實施征管質量考核工作;負責征管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本股廉政建設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涉及本股審批事項的核准工作;組織征管業務培訓工作;與相關股室的協調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計財股
在本局局長和分管局長的領導下主持本股室工作;負責本股室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督促稅收計畫、會計、票證和統計、財務等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負責督導、檢查本股室各項工作的落實完成;組織對全縣地稅局計畫財務工作的檢查、督導工作;負責全縣經費管理、審核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要求,總結和安排好各項工作;負責報送市局要求本股室上報的各項報表及縣財政布置的各項工作;協調好本股室與各方面的工作關係;負責落實、督促完成好局領導、上級對口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監察室
在紀檢組長的領導下,負責監察室全面工作;制定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執法監察;調查違法違紀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組織審理違紀處分事項;加強監督組織建設;組織廉政宣傳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信息中心
協調部門之間工作關係;起草、審閱、核發本部門有關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制訂本部門年度工作計畫,並實施;全系統計算機類設備維護、信息數據的保存、網路通暢、網路安全體系管理工作;本地稅系統套用軟體推廣及相關培訓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直屬單位
1、稽查局: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並切實抓好落實;負責抓好稽查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局幹部隊伍管理,切實抓好廉政建設;負責向縣地稅局和市稽查局匯報本局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負責加強與國稅、公安、檢查、法院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地稅稽查工作,完成稅收稽查工作任務;負責稽查選案的審查;負責審批、簽發有關稽查工作法律文書;負責對全縣地稅稽查系統業務管理和指導;主持本局稽查案件審理會和重大稅務案件的移送審批;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2、辦稅服務廳:負責本部門幹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落實執行,總結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組織、安排稅款徵收入庫工作,負責各項工作任務的檢查督促;負責本部門日常事務的管理,包括內外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幹部的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提出幹部的獎懲、提拔、調動等意見;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向上級局報告工作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