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
具體來說,「三藏」系印度佛教聖典之三種分類。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四述求品載,藏,是「攝」之義,即總攝一切所應知之意。若依覺音之說,則藏為「諳記」之義,即以諳誦之法而師徒口傳。另據《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卷中載,藏為「器」之義,即容受所應知之一切教法之意。大眾部與其它部派在三藏之外另加雜藏(本生因緣等),犢子部另加咒藏(真言、陀羅尼)而成立四藏。法藏部另加咒藏與菩薩藏,大眾部之一說部另加雜集藏與禁咒藏,成實論加上雜藏與菩薩藏,六波羅蜜經加上般若波羅蜜多藏與陀羅尼藏,五者合稱五藏。此外,經藏與律藏二者,或聲聞藏與菩薩藏兩者,並稱為二藏。
「三藏」中的經藏,音譯素怛纜藏、修多羅藏,意譯契經藏。即指佛所說之經典,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有關佛陀教說之要義,皆屬於經部類。
律藏,音譯毗奈耶藏、毗尼藏,意譯調伏藏。佛所制定之律儀,能治眾生之惡,調伏眾生之心性。有關佛所制定教團之生活規則,皆屬於律部類。
論藏,音譯阿毗達磨藏、阿毗曇藏,意譯作對法藏。對佛典經義加以論議,化精簡為詳明,以決擇諸法性相;為佛陀教說之進一步發展,而後人以殊勝之智慧型加以組織化、體系化的論議解釋。論藏又稱論部。
在《大乘莊嚴經論》卷四中舉出了設立「三藏」之九種原因,即:
一、為對治疑惑,故設立修多羅。
二、為對治受用之二邊,即令遠離樂行之邊、苦行之邊,故設立毗尼。
三、為對治自心之見取,故設立阿毗曇。
四、為說三學,故設立修多羅。
五、為成就戒學、心學,故設立毗尼。
六、為成就慧學,故設立阿毗曇。
七、為講說法及義,故設立修多羅。
八、為成就法及義,故設立毗尼。
九、為通達法及義,故設立阿毗曇。
在《釋氏要覽》卷中亦援引《阿毗達磨集論》之說,謂經藏乃用以對治疑煩惱,律藏對治受用二邊之隨煩惱,論藏對治自見取執之隨煩惱。此外,西藏喇嘛教以三藏配於三毒,而謂律藏可斷除貪慾,經藏可斷除瞋恚,論藏可斷除愚痴。
有關三藏的先後次第,尚無定論,若就三藏結集的先後而言,則其次第為經、律、論;若就行修之順序而言,則為律、經、論。若將此三藏配於三學,則經相當於定學、律相當於戒學、論相當于慧學。同時,經亦包含戒、定、慧三學,律包含戒、定二學,論唯包含慧學。
在諸宗中,凡是以經立宗者,如華嚴宗、淨土宗、密宗、日本日蓮宗等,皆稱為經宗;以律立宗者為律宗,如我國南山律宗;以論立宗者為論宗,如俱舍宗、成實宗、三論宗等。又精通三藏之各藏者,分別稱為經師、律師或論師。造論弘揚佛教者,稱為論主或論師。精通三藏之法師稱為三藏法師、三藏比丘、三藏聖師,或單稱三藏。在我國,三藏之翻譯家亦稱三藏,例如稱玄奘三藏、真諦三藏等。
十二部
「十二部」是佛所說的法,按照其敘述形式與內容分成的十二種類。又作十二分教、十二分聖教、十二分經。即:
一、契經,音譯修多羅,即契於理契於機之佛教經典,又作長行。以散文直接記載佛陀之教說,即一般所說之經。
二、應頌,與契經相應,即以偈頌重複闡釋契經所說之教法,故亦稱重頌。這可以從形式和內容兩方面來理解。從形式上看,文句字數有定,與古詩相似,這是從梵文、巴利文沿襲而來的文體,一般稱為偈頌。從內容上看,都是對長行內容的複述,故稱應頌或重頌。應者,「順應長行」;重者,「重宣其義」。
三、記莂,又作授記。本為教義之解說,後來特指佛陀對眾弟子之未來修證果位所作的印記。通俗地說就是經典中所記載的佛陀明確告訴弟子何時可以成佛的經文。據《瓔珞經》講有八種授記,《法華經》第六品專名「授記品」。
四、諷頌,又作孤起。全部皆以偈頌來記載佛陀之教說。與應頌不同者,應頌是重述長行文中之義,此則以頌文頌出教義,故稱孤起。也就是不依前面長行文的意義,單獨發起的偈頌。
五、自說,佛陀未待他人問法或者無請問佛法者,而佛自行開示教說的經文。如《阿彌陀經》,名「自說經」。我們知道,佛陀說法,多是弟子先請問,佛再作答,於一問一答中深入開來。而自說一體,是指弟子們不知提問,而佛從大事因緣出發,認為教義重大,即便無人求法請問,也要主動開示眾生。
六、因緣,記載見佛聞法,或佛說法教化之因緣,如諸經之序品。如《大智度論》卷三十三:「說諸佛法本起因緣,佛何因緣說此事,修多羅中有人問故,毗柰耶中有犯是事,故結是戒,一切佛語緣起事,皆名尼陀那。」如來說法必有因緣,即經中見佛聞法因緣,及佛說法教化本末因緣之處,如諸經「序品」。因緣是有關該經在甚么情況下,為解決甚么問題,對甚么人而說的等等記述,屬於交代背景、主題、性質、目的等內容。
七、譬喻,佛說種種譬喻以令眾生容易開悟的經文。如《法華經》中的火宅喻、化城喻等。
八、本事,載本生譚以外之佛陀與弟子前生之行誼。也就是佛經中所記載的許多有關佛講述某菩薩或弟子過去幾生幾世所作所為的種種因緣事業,此類即稱為本事經,如《法華經》中的「藥王菩薩品」即是其例。
九、本生,記載佛陀前生修行之種種大悲行。凡經中佛說自身往昔行菩薩道時,修諸苦行,利益眾生所行因緣之經文,名「本生經」。如《佛本生經》中就講述了佛陀在過去世修行時,為鹿、為鷹等動物舍己度化眾生的故事。
十、方廣,字面意思是宣說廣大深奧之教義的經文。寬泛點說,即一切大乘經之通稱,又指詞廣理正,廣辨諸法甚深真理的經。凡屬宣講菩薩道的教理,弘揚菩薩行的法門,均屬方廣,是為教化大乘菩薩的大乘經典的通名,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對於方廣經典,《菩薩地持經》卷三云:「十二部經,唯方广部,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小乘的方廣經,唯以語廣,此類經文,名「方廣經」。
十一、希法,又作未曾有法。記載佛陀及諸弟子希有之事。此是形容佛在說法中顯現出來的種種神力、吉祥、瑞相的經文。之所以稱名「未曾有」,是因為這些瑞相在我們這個娑婆世界從來未曾有的境界,眾弟子同聲讚嘆:「未曾有」而得名。如經中說諸天身量,大地震動,曠古稀有,以及佛力不可思議之事的經文,名「未曾有經」。
十二、論議,記載佛論議抉擇諸法體性,分別明了其義,是一切論書的通稱。論議是佛法經典的主要形式,即「以理論議,明辯法相。」如佛為聲聞乘說「苦集滅道」四聖諦之義理。在文體上顯示為「一問一答」或「直發精義」的兩種,顯示了佛說法的活潑親切。
此十二部,大小乘共通。然而諸經中有人稱惟方廣為大乘獨有之經;有人認為除記莂、自說、方廣外,其餘九部皆屬小乘經;也有人認為除因緣、譬喻、論議外,其餘九部皆屬大乘經;或有人以為譬喻、本生、論議外之九部為九部經;又有以為除自說、譬喻、論議外之九部為九部經。惟九部與十二部二種分類中,九部之說法較為古老,但卻較有力。上所謂九部經,又作九分教、九部法。又此十二部究攝於經律論三藏之何種藏中,古往今來亦有不同的說法。
為了方便後人記憶這十二部經的名稱,古人將十二部經編成了一首偈頌:
長行重頌並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
因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
論議共成十二部,詳如大論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