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三氯乙烯中毒是接觸過量三氯乙烯引起的疾病。三氯乙烯是中樞神經系統蓄積性麻醉劑,並對肝、腎和心有損害。
急性中毒出現酒醉樣、頭痛、頭暈、易激動、癔病樣表現。重症出現中毒性腦病及肝、腎和心臟損害,恢復期可出現神經抑鬱、類偏執型精神病。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主要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顱神經和明顯的心、肝、腎損害雖有發生, 但均較少見。
根據接觸情況及檢查結果綜合分析,可作出診斷。但應與其他原因引起的意識障礙、顱神經及心、肝、腎疾病相鑑別。
尿和血中可檢出三氯乙酸和三氯乙醇。慢性中毒表現為中毒性神經官能症、中毒性心肌炎、肝臟損害及周圍神經病,常損害三叉神經感覺支,出現味覺及嗅覺障礙,面部和舌前部感覺障礙。三氯乙酸可引起接觸性皮炎。除脫離接觸外,主要為對症治療。
醫治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各種接觸三氯乙烯的作業,如使用三氯乙烯清洗金屬表面油污、 乾洗、用作溶劑或萃取劑以及三氯乙烯的生產等所發生的急性中毒。
輕度中毒表現的短暫淺昏迷系指呼吸、脈搏、血壓均正常、深、淺反射仍存在且在一小時內迅速恢復、預後良好的淺昏迷狀態。持續時間較長的淺昏迷應列入重度中毒。
輕度中毒患者可伴有輕微的心、肝、腎功能改變,但這些變化往往不如意識障礙出現得早,且多為一過性,故未列入輕度中毒的診斷標準中。
三氯乙烯中毒引起三叉神經等顱神經損害主要見於國外文獻報導,對其病理性質的意見尚不統一,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
急性中毒時,尿三氯乙酸含量往往增高,但在我國現有條件下尚難普及此項檢查,因此尿三氯乙酸測定僅列為參考指標。
致病原因
本品用於機械儀表製造業的金屬脫脂和金屬零件清洗,化工行業作油脂、樹脂、橡膠、硝化纖維和生物鹼的溶劑及製備農藥的原料等,也用作冷凍劑、殺蟲、消毒劑及洗衣業乾洗劑等。
三氯乙烯中毒(trichloroethylene,CHCl=CCl2)為有芬芳氣味的無色液體,呈高度脂溶性,遇火焰或紫外線可生成光氣。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是短期內大量吸入其高濃度蒸氣或液體所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為主,累及心、肘、腎等臟器的全身性疾病。
急性中毒主要發生在其生產、貯存、運輸及使用過程中,因開放性操作或管道設備意外泄漏等使作業者短期內大量吸入其高濃度蒸氣所致。一般在1~5g/立方米空氣濃度下1~2h或6~20g/立方米下數分鐘即可發生急性中毒。在極高濃度下(53.8g/立方米)可迅即發生昏迷甚至死亡。
因偶發事故,三氯乙烯液體濺染大面積皮膚、黏膜或裸手浸泡操作等,單純經皮膚吸收而致急性中毒者很少見。偶見因誤服致急性中毒者。
臨床表現
對人體的危害分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急性中毒:
輕者呈頭痛、頭暈、耳鳴、酩酊感,步態不穩,疲乏,易激動,癔病樣表現,嗜睡或失眠,肢本發麻,震顫,肌肉和關節疼痛等。
重者譫妄、抽搐、神志不清、昏迷、呼吸麻痹或循環衰竭。可引起中毒性肝炎及三叉神經麻痹,呈嗅覺、味覺障礙,面部、舌前部感覺喪失。慢性中毒:
呈疲乏無力、工作能力減退,頭痛、發作性頭暈、睡眠障礙,胃腸功能紊亂,心悸,胸部壓迫感,心律不齊,周圍神經炎,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和肝臟損害等。三叉神經麻痹的特點和急性中毒後所見相同。皮膚接觸能引起皮炎、濕疹及造成皮膚乾裂和繼發性感染。
疾病診斷
觀察對象
短期大量接觸後,出現頭暈、頭痛、乏力、心悸、噁心等症狀,或有眼及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現象。一般在24h內可恢復正常。
輕度中毒
除上述症狀外,出現欣快感、易激動、頻繁嘔吐、步態不穩、嗜睡或短暫的淺昏迷者。
重度中度
上述症狀加重,並具有下列一項表現者:
a. 昏迷
b. 以三叉神經為主的顱神經損害;
c. 明顯的心、肝或腎損害。
急救處理
觀察對象應立即離開現場,安靜休息,進行必要的檢查及處理,並觀察24h。中毒者應臥床休息,對有意識障礙及心、肝、腎等損害者,應儘早積極進行處理。有昏迷、心跳及呼吸停止者,迅速進行腦、心、肺復甦,急救措施和對症治療原則與內科相同。有顱神經損害者,其治療與神經科同。重度中毒患者可適當使用糖皮質激素。忌用腎上腺素。
1.立即將病人移離中毒現場,安靜臥床休息,觀察對象至少應觀察24h。
2.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症狀時,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或蒸氣吸入。
3.對中毒者應給靜脈輸液,並儘早積極對症處理,如有呼吸衰竭及意識抑制者,使用可拉明,洛貝林等興奮劑。血壓降低或休克者,可作用阿拉明、多巴胺等升壓藥,昏迷、心跳及呼吸驟停者,迅速進行腦、心、肺復甦,注意保護肝、腎功能等。
4.重度中毒者可適當使用糖皮質激素,但心搏未停者忌用腎上腺素。
疾病預防
1.使用三氯乙烯或以其作原料的產品的生產設備應密閉化,並要定期檢修,防止意外大量泄漏。作業場所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設施。
2.三氯乙烯作業應儘量杜絕開放工本或裸手浸泡與操作。當嗅及其特有的氯仿樣氣味,對眼睛有明顯刺激感時,表明其空氣濃度已超過1g/立方米,應立即戴口罩、面罩,並加強通風,及時排除泄漏源,清除泄漏液。
3.儘可能以低毒物質代替三氯乙烯作金屬脫脂劑或清洗劑。
4.本品應妥善保管於阻涼處,避免火種,減少其蒸發。嚴防本品與火焰接觸,以免產生高毒的光氣。
5.作業人員應禁酒,因為乙醇可加強本品及其代謝物對肝、腎和中樞神經系統的毒性作用。
6.三氯乙烯作業人員應作就業前及每1~2年一次的定期體格檢查。對神經系統、心、肚、腎及眼底等有病變者,應禁止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