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來源:國家統計局統計設計管理司2013-01-14 10:27:07
一、為更好地反映我國三次產業的發展情況,滿足國民經濟核算、服務業統計及其他統計調查對三次產業劃分的需求,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制定本規定。
二、三次產業的範圍: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不含開採輔助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採礦業中的開採輔助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附屬檔案:1. 三次產業分類
2.《三次產業劃分規定》修訂說明
附屬檔案1:
三次產業分類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
第一產業:A農、林、牧、漁業:01農業;02林業;03畜牧業;04漁業
第二產業:B採礦業:06煤炭開採和洗選業;07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08黑色金屬礦採選業;09有色金屬礦採選業;10非金屬礦採選業;12其他採礦業
C製造業:13農副食品加工業;14食品製造業;15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16菸草製品業;17紡織業;18紡織服裝、服飾業;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21家具製造業;22造紙和紙製品業;23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24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25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26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27醫藥製造業;28化學纖維製造業;29橡膠和塑膠製品業;30非金屬礦物製品業;31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32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33金屬製品業;34通用設備製造業;35專用設備製造業;36汽車製造業;37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38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39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40儀器儀表製造業;41其他製造業;42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D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44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45燃氣生產和供應業;46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E建築業:47房屋建築業;48土木工程建築業;49建築安裝業;50建築裝飾和其他建築業
第三產業(服務業):A:05農、林、牧、漁服務業
B:11開採輔助活動
C:43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F:批發和零售業:51批發業52零售業
G: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3鐵路運輸業;54道路運輸業;55水上運輸業;56航空運輸業;57管道運輸業;58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業;59倉儲業;60郵政業
H:住宿和餐飲業:61住宿業;62餐飲業
I: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63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64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65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J:金融業:66貨幣金融服務;67資本市場服務;68保險業;69其他金融業
K:房地產業:70房地產業
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1租賃業;72商務服務業
M: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73研究和試驗發展;74專業技術服務業;75科技推廣和套用服務業
N: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76水利管理業;77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78公共設施管理業
O: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79居民服務業;80機動車、電子產品和日用產品修理業;81其他服務業
P:教育:82教育
Q:衛生和社會工作:83衛生;84社會工作
R:文化、體育和娛樂業:85新聞和出版業;86廣播、電視、電影和影視錄音製作業;87文化藝術業;88體育;89娛樂業
S: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90中國共產黨機關;91國家機構;92人民政協、民主黨派;93社會保障;94民眾團體、社會團體和其他成員組織;95基層民眾自治組織
T:國際組織:96國際組織
附屬檔案2:
《三次產業劃分規定》修訂說明
2003年,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02),我局印發了《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03〕14號)。該規定在國民經濟核算、各項統計調查及國家巨觀管理中得到廣泛套用。2012年,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我局再次對2003年《三次產業劃分規定》進行了修訂。
與2003年印發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相比,此次修訂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調整:
一、調整3個大類
為了規範三次產業、服務業的口徑、範圍,推動我國服務業發展,將A門類“農、林、牧、漁業”中的“05農、林、牧、漁服務業”,B門類“採礦業”中的“11開採輔助活動”,C門類“製造業”中的“43 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等三個大類一併調入第三產業。
調整後,第一產業為4個大類;第二產業為2個門類和36個大類;第三產業為15個門類和3個大類。
二、明確第三產業即為服務業
鑒於2013年服務業的口徑、範圍不統一,既不利於服務業統計和服務業核算,也不利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統計局《關於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因此,此次修訂三次產業劃分規定時,明確第三產業即為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