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發展
早在1847年,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中對黨內的權力機關、權力關係、組織原則和基層支部的活動方式等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支部、區部委員會以及中央委員會至少每兩周開會一次”,“盟員至少每三個月同所屬區部委員會聯繫一次”等。這是關於黨的會議制度的最早規定。
列寧在創建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過程中,強調工人階級政黨必須建成一個有著鐵的紀律、有著嚴密組織體系、有著嚴格黨內生活的先進部隊。列寧明確主張,黨是有組織的整體,黨員不但要承認黨綱,更要“親自參加黨的一個組織”。這一思想得到黨內多數人的支持,並逐漸豐富發展為民主集中制組織原則。
黨的二大通過的我黨第一部黨章就對黨小組、黨支部、地方全體黨員會議和全國代表大會召開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如各組,每星期由組長召集會議一次。此後,會議制度成為歷次黨章修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並不斷發展完善。
1929年《古田會議決議》要求“從黨內教育做起”,通過黨報、簡報、小組會、支部會、黨員大會、政治討論會、參加實際工作等教育方法,來解決“思想上建黨”的問題。同時特彆強調,“紅軍黨內最迫切的問題,要算是教育的問題”,這是我黨黨課制度的最初文獻和最早實踐。之後,黨中央先後於1931年、1932年、1940年通過若干決議和指示,對黨內教育的意義、內容作出規定,明確“普通黨員的訓練,可以採用通行的巡迴教育與流動訓練班的方式”。
1939年毛澤東在《〈共產黨人〉發刊詞》中提出了“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開闢了一個新境界。延安整風期間,中央《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強調加強組織紀律性、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領導幹部必須參加黨組織生活。通過延安整風,全黨經受了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三會一課”制度也得以豐富和發展。黨的七大全面總結了延安整風經驗,對如何通過正常黨內民主生活、加強黨內教育,來提高黨的建設整體水平作了更為具體的規定,成為我們黨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
新中國成立後,如何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領導社會主義建設的戰鬥堡壘,是執政黨建設面臨的一個嶄新課題。1956年黨的八大對黨的會議制度進行了創新,實行了黨代表大會常任制,使黨內各種會議制度和黨內生活有了最高機關的權威支撐。八大通過的黨章明確指出,黨必須採取有效的辦法發揚黨內民主,鼓勵一切黨員、黨的基層組織和地方組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上下級之間的生動活潑的聯繫。
1962年召開的“七千人大會”,在反思黨內民主生活基礎上明確提出:“應該從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著手,使支部生活健全和活躍起來,切實改變許多基層組織長期不開小組會、不開支部大會、不上黨課、黨員不起作用等等組織渙散的現象。”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的組織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1980年制定公布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或常委都應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1981年8月,中組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縣以上領導幹部生活會的通知》,規定“縣級以上黨委常委除了必須編入一個組織參加組織生活外,同時要堅持每半年開一次黨委常委(黨組)生活會,並要及時地向上級黨委或組織部門報告生活會情況,開一次報一次”。這是我們黨第一次以黨內檔案的形式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作出具體規定。從此,民主生活會開始真正走向制度化 。
任務要求
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鍊,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
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願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後,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對經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轉接組織關係的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以將其納入一個黨支部或者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 。